关于ADA无障碍标准
根据《美国残疾人法》(ADA)颁布的无障碍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增建的公共住宿场所、商业设施以及州和地方政府设施。ADA标准是基于接入委员会制定的最低准则。
美国司法部(DOJ)和交通部(DOT)发布了《美国残疾人法》标准。美国司法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适用于除公共交通设施外的所有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受交通部《美国残疾人法》标准的约束。这个版本的ADA标准结合了DOJ标准和DOT标准中独特的规定。获取委员会负责就这些标准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
数据
ADA标准中的图表可供下载(.dwg格式的图表压缩文件)。
背景
- 1991年7月26日-委员会公布了最初的《美国残疾人法》无障碍指南(ADAAG),并于同日被司法部采纳为标准。
- 1991年9月6日——委员会公布了最初的《交通设施ADAAG》,同一天也被交通部采纳。
- 1994年9月14日-董事会创建ADAAG审查咨询委员会,以协助更新ADAAG。
- 1996年7月10日——ADAAG审查咨询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最终报告。
- 1998年1月13日- -委员会出版了《美国儿童发展促进会》的补充资料,其中包括为儿童设计的州和地方政府设施和建筑元素。
- 1999年11月16日——董事会联合提议对ADAAG和《建筑障碍法案》(ABA)无障碍指南进行更新,以征求公众意见。
- 2000年10月18日——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游乐区的ADAAG增刊。
- 2002年9月3日——委员会发布了ADAAG关于娱乐设施的补充。
- 2004年7月23日——董事会发布了更新后的ADA和ABA无障碍指南作为最终规则。
- 2006年10月30日——交通部在更新后的《美国残疾人法》指导方针的基础上采用了新的《美国残疾人法》交通设施标准(2006年11月29日生效)。
- 2010年9月15日——司法部根据《美国残疾人法》第二和第三章采纳新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2012年3月15日生效)。
- 2014年5月7日——委员会发布了《美国残疾人协会和美国律师协会紧急可移动住房无障碍指南》的补充文件。
- 2014年9月26日——委员会发布了对紧急可移动住房最终准则的更正。
ADA标准的介绍
《美国残疾人法》标准由司法部(DOJ)和交通部(DOT)发布,适用于《美国残疾人法》涵盖的新建和改建设施。司法部的标准适用于《美国残疾人法》涵盖的所有设施,但公共交通设施除外,后者受交通部标准的约束。
这两个标准非常相似,并密切基于委员会的ADA无障碍准则(ADAAG)。但是,每个标准都包含一些独特的规定,这些规定包含在本标准中。
司法部ADA标准(2010年)
DOJ的ADA标准(2010)于2012年3月15日成为强制性的。它们包括修改第1-10章某些部分的条款,包括处理以下方面的条款:
- 集合区(221)
- 医疗保健设施(223)
- 住宿地点(224)
- 教育场所的住房(224和233)
- 拘留及惩教设施(第232条)
- 社会服务中心机构(233)
- 住宅单位(233)
请参阅司法部网站www.ada.gov:
- 美国司法部2010年ADA标准的全文
- 执行2010年ADA标准的美国司法部ADA法规
介绍
2010年9月15日,美国司法部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了《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ADA)第二章和第三章的修订规定。这些法规采用了修订的、可执行的无障碍标准,称为2010年《美国残疾人法》无障碍设计标准“2010标准”或“标准”。2010年标准规定了新设计、建造或改建的州和地方政府设施、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的最低要求,包括范围和技术要求,以方便残疾人访问和使用。
2010年标准的通过也为那些选择对现有设施进行结构性改变以满足其项目无障碍要求的第二章实体建立了修订后的参考点;它为第三章实体建立了一个类似的参考,这些实体可以很容易地消除障碍。
该部门汇编了2010年官方标准的在线版本,以提高其易用性。这个版本包括:
- 2010年国家和地方政府设施标准第二章
- 2010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标准第三章
该部已将适用于该标准的经修订的法规指南汇编成一份单独的出版物。该部门在2010年9月15日发布的修订后的《美国残疾人法》条例中纳入了指导意见。本指南提供了美国能源部采用2010年标准的详细信息,包括标准的变更、这些变更背后的原因,以及对这些主题的公众意见的回应。这份名为《2010年美国残疾人法无障碍设计标准指南》的文件可从www.ada.gov下载
了解更多信息
有关《美国残疾人法》的信息,包括2010年修订的《美国残疾人法》法规,请访问商务部网站www.ada.gov;或者,如需具体问题的答案,请拨打免费ADA信息热线800-514-0301(语音)或800-514-0383 (TTY)。
2010年州和地方政府设施标准:第二章
州和地方政府机构必须遵守2010年标准的要求,包括28 CFR 35.151的第二章规定;2004 ADAAG 36 CFR part 1191,附录B和D。
在少数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以28 CFR 35.151的要求为准。
第二章的合规日期
如果开工日期在2012年3月15日或之后,所有新建或改建的州和地方政府设施必须符合2010年标准。在此日期之前,对于2010年9月15日或之后开工建设的项目,可以使用1991年标准(不含电梯豁免)、UFAS或2010年标准。
28 CFR 35.151新建和改建
(a)设计和建造。
(1)由公共实体建造、代表公共实体建造或供公共实体使用的每一设施或设施的一部分,如果在1992年1月26日之后开始建造,其设计和建造应使该设施或设施的一部分易于残疾人使用。
(2)结构上不可行的例外。
(i)如公共实体能证明在结构上不切实可行,则无须完全遵守本条的规定。只有在罕见的情况下,当地形的独特特征阻止纳入无障碍特征时,才会认为完全遵守在结构上是不切实际的。
(ii)如果完全遵守本条在结构上是不可行的,则在其结构上并非不可行的范围内,必须遵守本条。在这种情况下,设施的任何可通达部分应在结构上并非不可行的范围内通达。
(iii)如果根据本节为某些残疾人(例如,使用轮椅的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在结构上不可行,则仍应根据本节确保其他类型残疾人(例如,使用拐杖的人或有视力、听力或精神障碍的人)的无障碍设施。
(b)变化。
(1)由公共实体、代表公共实体或为公共实体使用而改变的设施或设施的一部分,如果在1992年1月26日之后开始改变,以影响或可能影响设施或设施部分的可用性,则应在可行的最大程度上改变,使设施的改变部分易于残疾人访问和使用。
(2)第35.151(b)(4)条的旅行路径要求应仅适用于仅为满足第35.150条的项目无障碍要求以外的目的而进行的变更。
(3)
(i)对历史建筑的改建应在可行的最大程度上符合§35.151(c)规定的设计标准中适用于历史建筑的规定。
(ii)如果无法以不威胁或破坏建筑物或设施的历史意义的方式提供进入历史财产的实际通道,则应根据§35.150的要求提供其他进入方法。
(4)行进路径。影响或可能影响设施主要功能区域的可用性或可达性的改建,应在最大程度上确保通往改建区域的道路以及为改建区域服务的洗手间、电话和饮水机方便残疾人(包括使用轮椅的人)使用。除非此种改建的费用和范围与整体改建的费用不成比例。
主要职能。“主要功能”是指该设施所打算进行的主要活动。包含主要功能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自助餐厅的用餐区,会议中心的会议室,以及办公室和其他公共实体使用该设施进行活动的工作区域。
(A)机械房、锅炉房、供应储藏室、员工休息室或更衣室、清洁衣橱、入口和走廊不是包含主要功能的区域。除非提供洗手间是该区域的主要目的,例如高速公路上的休息站,否则洗手间不是具有主要功能的区域。
(B)就本条而言,对窗户、硬件、控制器、电源插座和标牌的改动不应被视为影响主要功能区域的可用性或进入的改动。
(ii)“通行路径”包括连续的、畅通的行人通道,通过该通道可以接近、进入和离开改造后的区域,并将改造后的区域与外部通道(包括人行道、街道和停车场)、设施入口和设施的其他部分连接起来。
(A)可达的旅行路径可包括人行道、人行道、路边坡道和其他内部或外部行人坡道;清理通往大堂、走廊、房间和其他改善区域的楼道;停车通道;电梯及升降机;或者是这些元素的组合。
(B)就本条而言,“旅行路径”一词还包括为改变区域服务的洗手间、电话和饮水机。
(C)安全港。如果公共实体在2012年3月15日之前根据1991年标准或统一联邦无障碍标准的规范建造或改变了旅行路径的必要元素,则该公共实体不需要仅仅因为改变了该旅行路径所服务的主要功能区域而对这些元素进行改造,以反映2010年标准的增量变化。
(3)比例失调。
(A)当成本超过主要功能区变更成本的20%时,为提供通往变更区域的无障碍旅行路径而进行的变更将被视为与总体变更不成比例。
(B)可作为提供无障碍旅行道路所需支出计算的费用可包括:
(1)与提供通往改变区域的无障碍入口和无障碍路线相关的成本,例如,加宽门道或安装坡道的成本;
(2)使卫生间无障碍的相关费用,如安装扶手、扩大厕所隔间、绝缘管道或安装无障碍水龙头控制装置;
(3)与提供无障碍电话相关的成本,例如将电话移至无障碍高度、安装扩音设备或安装文本电话(TTY);和
(4)与搬迁无法进入的饮水器有关的费用。
在不成比例的情况下提供无障碍设施的义务。
(A)当为使通往改变地区的旅行路径完全可达而进行必要的改建的费用与整体改建的费用不成比例时,应在不产生不成比例的费用的情况下使该旅行路径可达。
(B)在选择提供哪些无障碍元素时,应优先考虑那些将提供最大访问的元素,按以下顺序-
(一)无障碍入口;(二)通往改变区域的可达路线;(3)男女至少有一个无障碍厕所或一个男女通用厕所;(四)无障碍电话;(五)无障碍饮水机;(6)在可能的情况下,增加可访问的元素,如停车场、储藏室和报警器。
(v)一系列较小的改动。
(A)提供无障碍旅行路径的义务,不得通过对单一旅行路径所服务的地区进行一系列小改动来逃避,如果这些改动可以作为一个单一的承诺来进行。
(B)
(1)如果一个具有主要功能的地区已被改变,而没有提供通往该地区的可达的旅行路径,并且在最初的改变后三年内对该地区或同一旅行路径上的不同地区进行了后续的改变,在确定开辟这条旅行路线的费用是否不成比例时,应考虑在前三年期间改变这条旅行路线上主要功能区的总费用。
(2)只有在2011年3月15日或之后进行的变更,才应在确定提供无障碍旅行路径的成本是否与变更的总成本不成比例时予以考虑。
(c)无障碍标准和遵守日期。
(1)如果在1992年7月26日之后,但在2010年9月15日之前开始实际施工或改建,则本节规定的新施工和改建必须符合UFAS或1991年标准,但1991年标准第4.1.3(5)和4.1.6(1)(k)节中的电梯豁免不适用。当有明确证据表明,通过使用其他方法,可以偏离任一标准的特定要求,从而提供对设施或部分设施的同等访问,则允许使用其他方法。
(2)如果在2010年9月15日或之后,2012年3月15日之前开始实际施工或改建,则本节规定的新施工和改建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2010年标准、UFAS或1991年标准,但1991年标准第4.1.3(5)条和第4.1.6(1)(k)条中包含的电梯豁免不适用。当有明确证据表明,通过使用其他方法,可以偏离任一标准的特定要求,从而提供对设施或部分设施的同等访问,则允许使用其他方法。
(3)如果实际施工或改建在2012年3月15日或之后开始,则本条规定的新施工和改建应符合2010年标准。
(4)就本节而言,在场地准备之前对建筑物进行仪式上的破土动工或夷为平地,并不意味着开始实际的建造或改建。
(5)不符合规定的新建和改建。
(i)§§35.151(a)或(b)所涵盖的新建或改建的设施或要素,如果在2012年3月15日之前建造或改建,且不符合1991年标准或UFAS,则应在2012年3月15日之前按照1991年标准、UFAS或2010年标准进行开放。
(ii)在2012年3月15日之前新建或改建的、不符合1991年标准或UFAS的、§§35.151(a)或(b)所涵盖的设施或要素,应在2012年3月15日或之后按照2010年标准进行开放。
新建或改建的合规日期 | 适用的标准 |
---|---|
2010年9月15日前 | 1991年标准或UFAS |
在2010年9月15日或之后,2012年3月15日之前 | 1991年标准,UFAS或2010年标准 |
2012年3月15日或之后 | 2010标准 |
(d)承保范围。1991年标准和2010年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场地改进以及场地上的行人路线或车辆通道的固定或内置元素。除非另有明确说明,1991年标准和2010年标准中包含的咨询说明、附录说明和数字解释或说明了规则的要求;它们没有建立可执行的要求。
(e)社会服务中心设施。提供临时住宿或住宅单元的集体之家、中途之家、庇护所或类似的社会服务中心机构应遵守适用于住宅设施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33条和第809条的规定。
(1)在本节所涵盖的超过25张床的卧室中,至少有5%的床应具有符合2010年标准第806.2.3条的净地板空间。
(2)本节规定的床位超过50张且提供通用洗浴设施的设施,应提供至少一个符合2010年标准第608条相关规定的带座的卷入式淋浴器。不允许使用转移式淋浴代替带座的滚入式淋浴,也不允许使用第608.3和608.4条规定的住宅单位例外情况。当提供男女分开的淋浴设施时,每组应至少提供一个卷入式淋浴器。
(f)教育场所的住房。受本节约束的教育场所的住房应符合适用于临时住宿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24节和第806节对临时住宿客房的要求,但有以下例外情况。在本节的应用中,“卧室”一词与“客房”一词可互换使用,因为它在临时住宿标准中使用。
(1)包含具有移动功能的无障碍卧室(包括套房和集群卧室)的住房单元内的厨房或包含具有移动功能的无障碍卧室的楼层应提供符合2010年标准第809.2.2节的转弯空间和符合2010年标准第804.3节的厨房工作台面。
(2)根据2010年标准第809.2节,包含可移动的无障碍卧室的多卧室住房单元应在整个单元中具有可访问的路线。
(3)由教育场所提供或代表教育场所提供的公寓或联排别墅设施,全年仅出租给研究生或教师,不包含任何公共用途或可用于教育计划的公共用途区域,不受临时住宿标准的约束,并应符合2010年标准第233条和809条对住宅设施的要求。
(g)集结地区。本节规定的组装区域应符合适用于组装区域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21条和第802条。此外,装配区域应确保-
(1)在体育场馆、竞技场和看台上,轮椅座位和伴座分散在各个楼层,包括通过无障碍路线提供服务的座位;
(2)根据2010年标准第221.2.3.1条要求水平分散轮椅空间和伴座椅的集合区域,以及座位全部或部分环绕游戏场地或表演区域的集合区域,应将轮椅空间和伴座椅分散在游戏场地或表演区域周围;
(3)轮椅座位和伴坐座位不设于临时平台或其他可移动的构筑物上(或被其遮挡),除非在没有固定座位的区域内,为了增加活动座位,将整个座位区置于临时平台或其他可移动的构筑物上,则可在该区域内设置轮椅座位和伴坐座位。当不需要轮椅位和伴座来容纳符合条件的人时,可以在这些位置和座位上放置单独的、可移动的座位;
(4)体育场式电影院应在体育场段的立管或跨通道上设置轮椅位和伴座,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i)位于礼堂后排60%的座位内;或
(ii)位于观众席内,垂直视角(以屏幕顶部测量)从第一排座位(第1百分位)到后排座位(第100百分位)的垂直视角为所有座位的第40至第100百分位。
(h)医疗设施。受本节约束的医疗保健设施应遵守适用于医疗保健设施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23条和第805条。此外,不专门治疗影响行动能力的疾病的医疗机构应按照2010年《标准》第223.2.1条的要求,按医疗专业类型按比例分配无障碍病房。
(i)路边坡道。
(1)新建或改建的街道、道路和高速公路必须在任何交叉路口包含路缘坡道或其他有路缘或其他障碍物的斜坡区域,以阻止从街道水平的人行道进入。
(2)新建或改建的街道水平人行道必须在与街道、道路或高速公路的交叉口处包含路边坡道或其他倾斜区域。
(j)设有住宅单位的设施,供个别业主出售。
(1)公共实体设计、建造或改建的供个人出售的住宅单元,应符合2010年标准中对住宅设施的要求,包括第233条和第809条。
(2)第(1)段的要求也适用于由公共实体运营的住房项目,其中特定住宅单元的设计和建造只有在确定了特定买家之后才会进行。在此类计划中,承保实体必须向预先确定的有残疾的购买者提供符合无障碍功能要求的设备。
(k)拘留和教养设施。
(1)新建的拘留所、监狱和其他拘留和矫正设施应符合2010年标准,但公共实体应提供符合2010年标准第807.2条的无障碍流动设施,至少占设施总牢房数量的3%,但不少于一个。每个分类级别都应提供具有流动性特征的单元。
(二)拘留所和教化设施的改建。对拘留所、监狱和其他拘留和教养设施的改建应符合2010年标准,但公共实体应为至少3%(但不少于一个)被改建的牢房总数提供符合2010年标准第807.2条的无障碍流动设施,直到设施中至少3%(但不少于一个)的牢房总数提供符合第807.2条的流动设施。在每个分类级别中应提供具有移动特征的改变细胞。然而,当对特定牢房进行改造时,拘留和教养设施运营商可以通过在替代牢房(最初计划改造的牢房除外)中提供所需的移动性特征来履行其提供所需数量的具有移动性特征的牢房的义务,前提是每个替代牢房-
(i)位于同一监狱场址内;
在可行的最大范围内与其他单元结合;
(三)作为改造过的牢房,至少可以平等地进入囚犯或被拘留者探视、用餐、娱乐、参加教育方案、医疗服务、工作方案、宗教服务和参加监狱为囚犯或被拘留者提供的其他方案的区域;和,
如果在技术上无法在同一监狱地点找到替代牢房,则必须在惩戒系统内的另一监狱地点提供替代牢房。
(3)对于拘留所、监狱和其他拘留和教养设施中的医疗和长期护理设施,公共实体应对这些设施适用《2010年标准》的技术和范围要求,无论这些设施是否获得许可。
2010年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标准:标题iii
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必须遵守2010年标准的要求,包括28 CFR第36部分D部分的标题III法规;2004 ADAAG 36 CFR part 1191,附录B和D。
在少数要求不同的地方,以28cfr part 36,子part D的要求为准。
第三章的合规日期
2010年新建筑和改建标准的合规日期由以下方式确定:
- 最后一次建筑许可申请或延期申请被州、县或地方政府认证完成的日期;
- 州、县或地方政府收到最后一份建筑许可证或许可证延期申请的日期,如果政府不证明申请已经完成;或
- 在不需要许可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实际建设或改造。
如果该日期在2012年3月15日或之后,则新建和改建必须符合2010年标准。如果该日期是在2010年9月15日或之后,2012年3月15日之前,那么新建和改建必须符合1991年或2010年标准。
28 CFR第36部分,子部分D -新建和改建
§36.401新建工程。
(一)一般。
(1)除本节(b)和(c)款规定外,为本部分目的而造成的歧视包括未能设计和建造1993年1月26日以后首次使用的设施,使残疾人能够方便地进入和使用。
(2)就本款而言,设计和建造的设施仅供1993年1月26日以后首次使用
(i)如果在1992年1月26日之后,该设施的最后一次建筑许可或延期许可申请被州、县或地方政府证明已经完成(或者,在政府没有证明申请已经完成的司法管辖区,如果该设施的最后一次建筑许可或延期许可申请是在1992年1月26日之后由州、县或地方政府收到的);和
如果在1993年1月26日以后签发该设施的第一份占用证书。
(b)私人住宅内的商业设施。
(1)当商业设施位于私人住宅内时,该住宅专门用作住宅的部分不包括在本小节中,但专门用于商业设施运营的部分,或同时用于商业设施和住宅的部分,则包括在本小节的新建和改建要求中。
(2)本条第(b)(1)款所涵盖的住宅部分延伸至用于进入商业设施的要素,包括业主的前人行道(如有)、门或入口通道以及走廊;以及住宅内部或外部可供商业设施的雇员或访客使用的部分,包括卫生间。
(c)结构上不可行的例外情况。
(1)如某实体能证明在结构上不切实可行而不符合本条的规定,则无须完全遵守本条的规定。只有在罕见的情况下,当地形的独特特征阻止纳入无障碍特征时,才会认为完全遵守在结构上是不切实际的。
(2)如完全遵守本条在结构上是不可行的,则在其结构上并非不可行的范围内,则须遵守本条。在这种情况下,设施的任何可通达部分应在结构上并非不可行的范围内通达。
(3)如果根据本节为某些残疾人(例如,使用轮椅的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在结构上不可行,则仍应根据本节确保其他类型残疾人(例如,使用拐杖的人或有视力、听力或精神障碍的人)的无障碍设施。
(d)电梯豁免。
(1)就本(d)款而言-
㈠保健提供者的专业办事处是指受国家管制提供与个人身心健康有关的专业服务的人或实体向公众提供这种服务的地点。容纳“卫生保健提供者专业办公室”的设施仅包括容纳至少一名卫生保健提供者的楼层,或设计或拟供至少一名卫生保健提供者使用的任何楼层。
(ii)购物中心或购物中心的意思是-
(A)设有五个或五个以上销售或租赁场所的建筑物;或
(B)在共同土地上的一系列建筑物,由共同所有或共同控制,或作为一个项目或作为一系列相关项目开发,设有五个或五个以上的销售或租赁场所。就本节而言,第36.104节“公共住宿场所”定义第(5)段所列类型的公共住宿场所被视为销售或租赁场所。容纳“购物中心或购物中心”的设施仅包括容纳至少一个销售或租赁机构的楼层,或设计或拟供至少一个销售或租赁机构使用的任何楼层。
(2)本条不要求在小于三层或每层面积小于3000平方英尺的设施内安装电梯,但容纳以下一种或多种设施的设施除外:
(i)购物中心或购物中心,或医疗保健提供者的专业办公室。
(ii)供特定公共交通使用的终点站、车辆段或其他车站,或机场旅客终点站。在这样的设施中,任何提供旅客服务的区域,包括登船和下船、装卸、行李提取、餐饮设施和其他向公众开放的公共区域,都必须在一条可达的路线上,从一个可达的入口出发。
(3)本(d)段中规定的电梯豁免不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遵守本条(a)段中规定的其他无障碍要求的义务。例如,在设有购物中心或购物中心或医疗保健提供者专业办公室的设施中,位于可达地面层以上或以下的楼层,不包括销售或租赁场所或医疗保健提供者专业办公室,必须符合本节的要求,但电梯除外。
§36.402改变。
(一)一般。
(1) 1992年1月26日以后,对公共设施或商业设施的任何改建,都应最大限度地确保设施的改建部分便于残疾人(包括使用轮椅的人)进出和使用。
(2)如果财产在1992年1月26日之后开始实际变更,则视为在该日期之后进行了变更。
(b)变更。就本部分而言,改建是指对公共设施或商业设施的改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建筑物或设施或其任何部分的可用性。
(1)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改造、翻新、修复、重建、历史修复、结构部件或构件的改变或重新布置,以及墙体和全高隔断平面配置的改变或重新布置。正常的维护、重新铺设屋顶、粉刷或贴墙纸、去除石棉或改变机械和电气系统,除非影响建筑物或设施的可用性,否则不属于改变。
(2)如果现有的单元、空间或公共区域被改变,则每一个被改变的单元、空间或区域应符合本部分附录A的适用规定。
(c)尽最大可能。本节中使用的短语“在最大程度上可行”适用于现有设施的性质使得通过计划的改建实际上不可能完全符合适用的无障碍标准的偶然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改建应提供最大的实际可达性。设施的任何可进入的改变特征,应使其无障碍。如果无法按照本节的规定为某些残疾人(例如,使用轮椅的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则该设施应为其他类型的残疾人(例如,使用拐杖的人、视力或听力受损的人或其他残疾的人)提供无障碍设施。
§36.403变更:旅行路径。
(一)一般。
(1)对具有主要功能的设施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其可用性或可进入性的改建时,应最大限度地确保通往改建区域的道路以及为改建区域提供服务的卫生间、电话和饮水机便于残疾人,包括使用轮椅的残疾人使用;除非此种改建的费用和范围与整体改建的费用不成比例。
(2)如果私人实体根据1991年标准中的规范在公共场所或商业设施中建造或改变了旅行路径的必要要素,则私人实体不需要仅仅因为改变了该旅行路径所服务的主要功能区而对这些要素进行改造,以反映2010年标准中的增量变化。
(b)主要职能。“主要功能”是指该设施所打算进行的主要活动。包含主要功能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的客户服务大厅,自助餐厅的用餐区,会议中心的会议室,以及办公室和其他工作区域,其中公共住宿或其他私人实体使用该设施进行活动。机械房、锅炉房、供应储藏室、员工休息室或更衣室、门卫衣橱、入口、走廊和洗手间都不是包含主要功能的区域。
(c)改变具有主要功能的地区。
(1)影响包含主要功能的区域的可用性或可访问性的更改包括但不限于
(i)百货公司商品展示区或员工工作区的改造;
(ii)更换银行客户服务区或员工办公区无法进入的地板;
重新设计工厂的装配线区域;或
(四)在会计师事务所安装计算机中心。
(2)就本条而言,对窗户、硬件、控制器、电源插座和标牌的更改不得视为影响包含主要功能区域的可用性或进入的更改。
(d)业主/租客:如果租客根据§36.402的定义进行了变更,并触发了本节的要求,那么租客在仅租客占用的区域内进行的这些变更,如果这些区域未被其他方式更改,则不会触发房东对业主管辖下的设施区域的旅行路径义务。
(e)行进路径。
(1)“行走路径”包括连续的、畅通的行人通道,通过该通道可以接近、进入和退出改造区域,并将改造区域与外部通道(包括人行道、街道和停车场)、设施入口和设施的其他部分连接起来。
(2)可达的行人道可由人行道、人行道、路缘坡道及其他室内或室外行人坡道组成;清理通往大堂、走廊、房间和其他改善区域的楼道;停车通道;电梯及升降机;或者是这些元素的组合。
(3)就本部分而言,“旅行路径”一词也包括为改变后的区域服务的洗手间、电话和饮水机。
(f)比例失调。
(1)当成本超过主要功能区变更成本的20%时,为提供通往变更区域的无障碍旅行路径而进行的变更将被视为与整体变更不成比例。
(2)可计算为提供无障碍旅行路径所需支出的费用可包括:
(i)与提供通往改变地区的无障碍入口和无障碍路线有关的费用,例如,加宽门道或安装坡道的费用;
使厕所无障碍的相关费用,例如安装扶手、扩大厕所隔间、绝缘管道或安装无障碍水龙头控制装置;
与提供无障碍电话有关的费用,例如将电话移至无障碍高度、安装扩音装置或安装文本电话;
与搬迁一个无法进入的饮水器有关的费用。
(g)在不成比例的情况下提供无障碍设施的责任。
(1)当为使通往改变区域的旅行路径完全可达所必需的改变费用与整体改变的费用不成比例时,该旅行路径应在不产生不成比例的费用的情况下使其可达。
(2)在选择提供哪些可访问元素时,应优先考虑将提供最大访问的元素,顺序如下:
(i)无障碍入口;通往改变地区的无障碍路线;(iii)男女各有至少一个无障碍洗手间或一个无性别洗手间;无障碍电话;无障碍饮水器;(vi)在可能的情况下,设置额外的无障碍设施,如停车场、储藏室和警报器。
(h)一系列较小的改动。
(1)提供可达的旅行路径的义务,不得通过对单一旅行路径所服务的地区进行一系列的小改动来逃避,如果这些改动本可以作为一个单一的承诺来进行。
(2)
(i)如果一个具有主要功能的地区已被改变,而没有提供通往该地区的无障碍旅行路线,并且在最初改变后三年内对该地区或同一旅行路线上的不同地区进行了随后的改变,在确定开通这条旅行路线的费用是否不成比例时,应考虑在前三年期间改变这条旅行路线上主要功能区的总费用。
只有在1992年1月26日以后进行的改建,才应考虑提供无障碍旅行通道的费用是否与改建的总费用不成比例。
§36.404变更:电梯豁免。
(a)本节不要求在三层以下或每层面积小于3,000平方英尺的改建设施中安装电梯,但购物中心、购物中心、医疗保健提供者的专业办公室、候机楼、车厂或其他用于特定公共交通的车站或机场客运大楼的设施除外。
(1)就本条而言,卫生保健提供者的专业办事处系指受国家管制提供与个人身心健康有关的专业服务的人或实体向公众提供该等服务的地点。卫生保健提供者专业办公室所在的设施仅包括至少一名卫生保健提供者居住的楼层,或设计或拟供至少一名卫生保健提供者使用的任何楼层。
(2)就本条而言,购物中心或商场是指-
(i)设有五个或五个以上销售或租赁场所的建筑物;或
(ii)位于同一土地上的一系列建筑物,由地下或地上的共同行人通道连接,这些建筑物属于共同拥有或共同控制,或发展为一个项目或一系列相关项目,设有五个或以上的销售或租赁场所。就本节而言,第36.104节中公共住宿场所定义第(5)段所列类型的公共住宿场所被视为销售或租赁场所。容纳“购物中心或购物中心”的设施仅包括容纳至少一个销售或租赁机构的楼层,或设计或拟供至少一个销售或租赁机构使用的任何楼层。
(b)本条(a)款规定的豁免不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遵守本部分规定的其他无障碍要求的义务。例如,对可达的地面层以上或以下楼层的改建必须是可达的,而不管改建的设施是否有电梯。
§36.405变更:历史保护。
(a)根据《国家历史保护法》(16 U.S.C. 470 et seq.)或根据州或地方法律被指定为历史建筑或设施,有资格列入《国家历史遗迹名录》的建筑物或设施的改建,应在可行的最大范围内符合本部分。
(b)如果确定不能以不威胁或破坏该建筑物或设施的历史意义的方式提供进入作为公共住所的历史财产的实际通道,则应根据本部分C部分的要求提供其他通道。
§36.406新建和改建标准
(a)无障碍标准和遵守日期。
(1)符合§§36.401或36.402的新建和改建,如果最后一次建筑许可或延期申请由州、县或地方政府认证完成的日期(或者,在政府未认证完成申请的司法管辖区,如果州、县收到最后一次建筑许可或延期申请的日期)符合1991年标准。或当地政府)在2010年9月15日之前,或者如果不需要许可,如果在2010年9月15日之前开始实际建设或改建。
(2)新建筑和改变§§36.401或36.402应与1991年标准或遵守2010标准如果日期申请建筑许可证或许可证扩展认证是完整状态,县或当地政府(或者,在这些地方政府并不证明完成的应用程序,如果日期当最后申请建筑许可证或许可证扩展状态,接收到的县,(或当地政府)是在2010年9月15日或之后,2012年3月15日之前,或者如果不需要许可,如果在2010年9月15日或之后,2012年3月15日之前开始实际建设或改建。
(3)符合§§36.401或36.402的新建筑和变更,如果最后一次建筑许可或延期申请由州、县或地方政府认证完成的日期(或者,在政府未认证完成申请的司法管辖区,如果州、县收到最后一次建筑许可或延期申请的日期)符合2010年标准。(或当地政府)是在2012年3月15日或之后,或者如果不需要许可,如果实际建设或改建发生在2012年3月15日或之后。
(4)就本节而言,“实际建造或改建的开始”并不意味着在场地准备之前对建筑物进行仪式上的破土动工或夷为平地。
(5)不符合规定的新建和改建。
(i)在2012年3月15日之前新建或改建的、不符合1991年标准的、§36.401或36.402所涵盖的设施或要素,应在2012年3月15日之前按照1991年标准或2010年标准进行无障碍处理。
(ii)在2012年3月15日之前新建或改建的、不符合1991年标准的、§36.401或36.402所涵盖的设施或要素,应在2012年3月15日或之后按照2010年标准进行开放。
新建和改建的合规日期 | 适用的标准 |
---|---|
1993年1月26日或之后及2010年9月15日之前 | 1991标准 |
在2010年9月15日或之后,2012年3月15日之前 | 1991年标准或2010年标准 |
2012年3月15日或之后 | 2010标准 |
(b)承保范围。1991年标准和2010年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场地改进以及场地上的行人路线或车辆通道的固定或内置元素。除非另有明确说明,1991年标准和2010年标准中包含的咨询注释、附录注释和数字解释或说明了规则的要求;它们没有建立可执行的要求。
(c)住宿地点。本部分规定的住宿场所应符合适用于临时住宿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2010年标准第224条和第806条对临时住宿客房的要求。
(1)客房在符合2010年《标准》规定的住宿场所提供具有活动功能的客房
(i)根据2010年《标准》表224.2至第224.2条的规定,在同一地点须申请同一许可证的设施如各有50间或更少的客房,可合并在一起,以确定所需的无障碍客房数目及无障碍洗浴设施类型。
(ii)客房数量超过50间的设施须分别处理,以便根据2010年标准表224.2至第224.2节确定所需的无障碍客房数量和无障碍洗浴设施类型。
(2)例外。如果客房不是由拥有、租赁或运营整体设施的实体拥有或基本上控制,并且客房内部的物理特征由其个人所有者控制,则不需要遵守§36.402或2010年标准第224.1.1节的变更要求。
(三)设有居住单位和临时住宿单位的设施。专为居住而设计、建造的住宅单位,不适用暂住标准。
(d)社会服务中心设施。集体之家、中途之家、庇护所或类似的社会服务中心机构,提供临时住宿或住宅单元,应符合适用于住宅设施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33条和第809条的规定。
(1)在本部分覆盖的超过25张床的卧室中,至少有5%的床应具有符合2010年标准第806.2.3节的净空面积。
(2)本部分覆盖的床位超过50张的设施,如提供公用洗浴设施,应提供至少一个符合2010年标准第608节相关规定的带座的卷入式淋浴器。不允许使用转移式淋浴代替带座的滚入式淋浴,也不允许使用第608.3和608.4条规定的住宅单位例外情况。当提供男女分开的淋浴设施时,每组应至少提供一个卷入式淋浴器。
(e)教育场所的住房。受本部分约束的教育场所的住房应符合适用于临时住宿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24节和第806节对临时住宿客房的要求,但有以下例外情况。在本节的应用中,“卧室”一词与“客房”一词可互换使用,因为它在临时住宿标准中使用。
(1)包含具有移动功能的无障碍卧室(包括套房和集群卧室)的住房单元内的厨房或包含具有移动功能的无障碍卧室的楼层应提供符合2010年标准第809.2.2节的转弯空间和符合2010年标准第804.3节的厨房工作台面。
(2)根据2010年标准第809.2节,包含可移动的无障碍卧室的多卧室住房单元应在整个单元中具有可访问的路线。
(3)由教育场所或代表教育场所提供的公寓或联排别墅设施,全年仅出租给研究生或教师,不包含任何可供教育计划使用的公共用途或公用区域,不受临时住宿标准的约束,并应符合2010年标准第233条和第809条对住宅设施的要求。
(f)集结区。受本部分约束的组装区域应符合适用于组装区域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21节和第802节。此外,装配区域应确保-
(1)在体育场馆、竞技场和看台上,轮椅座位和伴座分散在各个楼层,包括通过无障碍路线提供服务的座位;
(2)在根据2010年标准第221.2.3.1条要求水平分散轮椅空间和伴座椅的集合区域,并且座位全部或部分环绕游戏场地或表演场地,轮椅空间和伴座椅分散在该游戏场地或表演区域周围;
(3)轮椅座位和伴坐座位不设于临时平台或其他可移动的构筑物上(或被其遮挡),除非在没有固定座位的区域内,为了增加活动座位,将整个座位区置于临时平台或其他可移动的构筑物上,则可在该区域内设置轮椅座位和伴坐座位。当不需要轮椅位和伴座来容纳符合条件的人时,可以在这些位置和座位上放置单独的、可移动的座位;
(4)在体育场式电影院中,轮椅座位和伴坐座位位于体育场部分的立管或交叉通道上,并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i)位于礼堂后排60%的座位内;或
(ii)位于观众席内,垂直视角(以屏幕顶部测量)从第一排座位(第1百分位)到后排座位(第100百分位)的垂直视角为所有座位的第40至第100百分位。
(g)医疗设施。受本部分约束的医疗保健设施应遵守适用于医疗保健设施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23条和第805条。此外,不专门治疗影响行动能力的疾病的医疗机构应按照2010年《标准》第223.2.1条的要求,按医疗专业类型按比例分配无障碍病房。
§36.407 - 36.499[保留]
2010年第二章标准(2004 ADAAG)的剩余文本可在2010年第二章和第三章标准:2004 ADAAG中找到
title ii和iii设施2010年标准:2004 adag
以下部分适用于州和地方政府设施(标题II)以及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标题III)。该部分包括2004年ADAAG (36 CFR part 1191,附录B和D,作为2010年标准标题II和标题III的一部分采用)的第1章和第2章以及第3章至第10章。
州和地方政府机构必须遵守2010年标准的要求,包括28 CFR 35.151的第二章规定;2004 ADAAG 36 CFR part 1191,附录B和D。
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必须遵守2010年标准的要求,包括28 CFR第36部分D部分的标题III法规;2004 ADAAG 36 CFR part 1191,附录B和D。
在法规与2004年ADAAG要求不同的少数地方,以28 CFR 35.151或28 CFR第36部分D子部分的要求为准。
美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设施标准(2006)
交通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2006年)适用于州和地方政府用于提供指定公共交通服务的设施,包括公交车站和火车站。它们包括关于以下方面的独特规定:
- 无障碍路线的位置(206.3)
- 路边坡道上的可侦测警告(406.8)
- 巴士上落客区(810.2.2)
- 火车站月台(810.5.3)
详见交通部网站:
- 运输部运输服务条例
- 运输部规则采用2006年《美国残疾人法》交通设施标准
第一章:应用与管理
101年目标
101.1一般
本文档包含残障人士访问站点、设施、建筑物和元素的范围和技术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场地、设施、建筑物和元素的设计、建造、增建和改建,其范围应符合联邦机构根据《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ADA)颁布的法规的要求。
咨询101.1一般性意见。除了这些要求外,受保实体还必须遵守美国司法部和运输部根据《美国残疾人法》颁布的规定。这些要求没有涉及到影响残疾人的问题,但司法部和交通部的规定涵盖了这些问题。
101.2对拆除现有设施内障碍物的影响
本文件不涉及现有设施,除非受保实体自行决定更改。根据《美国残疾人法》第三章,司法部有权管理需要拆除障碍的现有设施。本文件是否适用于受拆除屏障规定约束的现有设施,完全由司法部酌情决定,并仅在司法部颁布的法规所要求的范围内有效。
102成人和儿童尺寸
技术要求是基于成人尺寸和人体测量学。此外,本文档还包括基于儿童尺寸和人体测量学的技术要求,包括饮水机、抽水马桶、卫生间、盥洗室和水槽、用餐台面和工作台面。
103等效促进
这些要求中没有任何规定阻止使用设计、产品或技术作为规定的替代方案,只要它们能够产生实质上等同或更高的可访问性和可用性。
咨询103等效便利。在发生质疑时,证明同等便利的责任由受保实体承担。除了运输部颁布的条例所涵盖的过境设施外,没有程序证明另一种设计提供了同等的便利。
104年约定
104.1尺寸
未注明“最大值”或“最小值”的尺寸为绝对尺寸。
104.1.1结构和制造公差
所有尺寸均受常规工业公差的约束,除非要求以具有特定最小和最大端点的范围说明。
咨询104.1.1结构和制造公差。本规定所承认的常规工业公差包括现场条件的公差和特定制造过程可能产生的必然结果的公差。公认的公差并不适用于设计工作。
在指定尺寸时,避免在尺寸是绝对的情况下指定公差是一种良好的做法。例如,如果此文档要求“1英寸”,则避免指定“1英寸±X英寸”。
如果要求规定了一个特定的范围,例如在609.4节中,抓杆必须安装在离地面33英寸到36英寸之间,这个范围提供了足够的公差,因此在任何一端都不允许有超出范围的公差。
如果要求的最小或最大尺寸没有两个特定的最小和最大端点,则可以采用公差。如果元件要安装在允许的最小或最大尺寸上,例如“最小15英寸”或“最大5磅”,则指定“5磅(加X磅)或15英寸(减X英寸)”是不合适的做法。相反,最好的做法是指定一个尺寸小于所需的最大值(或大于所需的最小值),比预期的字段或制造公差的量小,并且不要与指定的尺寸一起说明任何公差。
以上述方式在设计中指定尺寸将更好地确保设施和元素达到这些要求所期望的可访问性水平。它也将更经常产生严格和字面上遵守规定的要求的最终结果,并消除否则可能出现的执行困难和问题。有关特定公差的信息可以从工业或贸易组织、规范组和建筑官员以及出版的参考资料中获得。
104.2百分比计算
所需提供的要素或者设施的数量由比例或者百分比计算确定,并计算出余数或者分数的,应当提供下一个较大的要素或者设施的整数。元件或者设施所需尺寸、尺寸的确定涉及比例或者百分比的,允许将小于二分之一的值四舍五入。
104.3数据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提供的数字仅供参考。

105参考标准
105.1一般
在105.2中列出的标准通过参考纳入本文件,并且是每个此类参考规定范围内要求的一部分。联邦纪事局长已根据5 U.S.C. 552(a)和1 CFR part 51批准将这些标准纳入参考。参考标准的副本可在建筑和运输障碍合规委员会(1331 F Street, NW, Suite 1000, Washington, DC 20004)查看;华盛顿特区西北纽约大道1425号,司法部民权司残疾人权利科;华盛顿特区西南第七街400号交通运输部10424室;或在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NARA)。如需了解该材料在NARA的可用性,请致电202-741-6030,或访问http://www.archives.gov/federal register/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ibr locations.html。
105.2参考标准
本文档引用了以下列出的标准的具体版本。当本文档与参考标准之间存在差异时,以本文档为准。
105.2.1 ANSI / BHMA
参考标准的副本可从建筑商五金制造商协会获得,地址:355 Lexington Avenue, 17楼,New York, NY 10017 (http://www.buildershardware.com)。
ANSI/BHMA A156.10-1999电动行人门美国国家标准(见404.3)。
动力辅助和低能量动力操作门的美国国家标准(见404.3,408.3.2.1和409.3.1)。
ANSI/BHMA A156.19-2002动力辅助和低能量动力操作门的美国国家标准(见404.3、408.3.2.1和409.3.1)。
咨询105.2.1 ANSI/BHMA。ANSI/BHMA A156.10-1999适用于行人使用的电动门,当行人靠近时自动打开。包括旨在减少用户受伤或被困的机会的规定。
ANSI/BHMA A156.19-1997和A156.19-2002适用于ANSI/BHMA A156.10中未规定的行人使用的助力门、低能量动力操作门或低能量动力打开门。包括旨在减少用户受伤或被困的机会的规定。
105.2.2 ASME
参考标准的副本可从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获得,地址:Three Park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016 (http://www.asme.org)。
ASME A17.1-2000电梯和自动扶梯安全规范,包括ASME a17.1 -2002附录和ASME a17.1 -2003附录(见407.1、408.1、409.1和810.9)。
ASME A18.1-1999平台升降机和楼梯升降椅安全标准,包括ASME a18.1 -2001附录和ASME a18.11 -2001附录(见410.1)。
ASME A18.1-2003平台升降机和楼梯缆车的安全标准(见410.1)。
建议105.2.2 ASME。ASME A17.1-2000被美国各地的地方司法管辖区用于电梯和自动扶梯的设计、建造、安装、操作、检查、测试、维护、改造和维修。大多数要求适用于电梯乘客未看到或使用的操作机械。ASME A17.1要求在乘客电梯中采用双向应急通信方式。这种通信方式必须与紧急情况或授权人员连接,而不是与自动应答系统连接。通讯系统必须按按钮启动。激活按钮必须用单词“HELP”永久标识。必须提供视觉指示,确认已建立与授权人员的通信链接。可视指示必须一直亮着,直到授权人员终止通话。必须向接听紧急呼叫的授权人员提供建筑物位置、电梯轿厢号码和援助需求。通讯系统禁止使用手机。只有接听来电的授权人员才能终止通话。电梯轿厢内必须提供通信系统的操作说明。
有关自动扶梯的规定规定,每台自动扶梯的出入口必须设置至少两个平坦的台阶,而自动扶梯上的台阶必须在台阶的后面和侧面用不超过2英寸宽的黄线隔开。
ASME A18.1-1999和ASME A18.1-2003规定了用于运送残疾人的电梯的设计、建造、安装、操作、检查、测试、维护和维修。升降机分为:垂直平台升降机、倾斜平台升降机、倾斜楼梯升降机、私人住宅垂直平台升降机、私人住宅倾斜平台升降机、私人住宅倾斜楼梯升降机。
本文件不允许使用不提供平台的倾斜楼梯升降椅,因为这种升降椅需要使用者转移到座位上。
ASME A18.1包含对跑道的要求,跑道是平台或座位移动的空间。该标准包括对跑道围护结构、电气设备和线路、结构支撑、净空(最小80英寸)、低层通道坡道和坑的额外规定。不用于进出的围护墙要求在平台升降机上有一个与墙全长相等的抓杆。通道坡道需要满足与本文档第4章中坡道类似的要求。
ASME A18.1中规定的每一种升降机都必须满足容量、负载、速度、行程、操作装置和控制设备的要求。可操作部件的最大允许高度与本文档第308节一致。该标准还涉及附属操作。然而,本文件第410.1节不允许伴随操作。
105.2.3 ASTM
参考标准的副本可以从美国测试和材料协会获得,100 Bar Harbor Drive, West Conshohocken, Pennsylvania (http://www.astm.org)。
ASTM F 1292-99操场设备下面和周围表面系统冲击衰减的标准规范(见1008.2.6.2)。
ASTM F 1292-04操场设备使用区域内表面材料冲击衰减的标准规范(见1008.2.6.2)。
ASTM F 1487-01公共游乐场设备的标准消费者安全性能规范(见106.5)。
ASTM F 1951-99操场设备下面和周围表面系统的可达性测定的标准规范(见1008.2.6.1)。
ASTM公告105.2.3ASTM F 1292-99和ASTM F 1292-04建立了一种统一的方法来测量和比较表面材料的特性,以确定材料是否提供游乐场设备下面和周围的安全表面。当在游戏区域使用区内需要一个可接近的表面,并且还需要一个下降衰减表面时,这些标准在本文件的游戏区域要求中被引用。这些标准涵盖了根据测试方法f355进行测试时,在任何操场设备下面和周围使用的表面系统的最小冲击衰减要求,这些设备可能会使人摔倒。
ASTM F 1487-01为公共游乐场设备建立了国家认可的安全标准,以解决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伤害问题。它定义了使用区域,即游戏结构或游戏设备下方和邻近的地面区域,设计用于设备周围的不受限制的流通,并且当用户从游戏结构或设备坠落或退出时,预计会降落在其表面。本文件中的游乐区要求参考ASTM F 1487标准,在定义需要下降衰减表面的使用区域重叠的可达路线时。如果游乐场的使用区域没有完全铺设无障碍材料,则必须在使用区域内提供至少一条从周边到游乐场内所有无障碍游戏结构或组件的无障碍路线。
ASTM F 1951-99建立了一种统一的方法来测量表面系统的特性,以便为选择用作游乐场设备下面和周围的可接近表面的材料提供性能规范。符合本标准且位于使用区域的表面材料也必须符合ASTM F 1292。本标准中的测试方法适用于儿童和成人,他们可以通过地面帮助正在玩耍的儿童。测试表面时,在坡度为7%(1:14)的坚硬光滑表面上,直线推进和转弯时的平均每英尺做功必须分别小于直线推进和转弯时的平均每英尺做功。
105.2.4 ICC / IBC
参考标准的副本可以从国际代码委员会获得,5203利斯堡派克,套房600,福尔斯彻奇,弗吉尼亚州22041 (www.iccsafe.org)。
国际建筑规范,2000年版(见207.1,207.2,216.4.2,216.4.3和1005.2.1)。
国际建筑规范,2001年补充(见207.1和207.2)。
国际建筑规范,2003年版(见207.1,207.2,216.4.2,216.4.3和1005.2.1)。
咨询105.2.4 ICC/IBC。国际建筑规范(IBC)-2000(包括2001年国际规范的补充)和IBC-2003是渔业码头和平台上提供的出口、避难区域和栏杆的参考。每个可达空间需要至少一个可达的出口通道,在需要一个以上出口通道的地方需要至少两个可达的出口通道。无障碍出口设备的技术标准允许在与水平出口或避难区域一起提供时使用出口楼梯和疏散电梯。典型的电梯不是为紧急疏散而设计的,疏散电梯根据电梯安全标准设计了备用电源等功能,可以用于残疾人的疏散。IBC还规定了避难区域的要求,避难区域是在出口排放水平以上或以下的防火空间,无法使用楼梯的人可以去那里登记援助呼叫并等待疏散。
本文件的娱乐设施要求参考了IBC中捕鱼码头和平台的两个部分。一个例外是栏杆、护栏或扶手的高度,如果捕鱼码头或平台要求包括护栏、栏杆或扶手,其高度高于地面或甲板表面34英寸(865毫米)。
105.2.5 NFPA
参考标准的副本可以从国家消防协会获得,1 Batterymarch Park, Quincy, Massachusetts 02169-7471, (http://www.nfpa.org)。
NFPA 72国家火警规范,1999年版(见702.1和809.5.2)。
国家火灾报警规范,2002年版(见702.1和809.5.2)。
建议105.2.5 NFPA。NFPA 72-1999和NFPA 72-2002规定了保护信号系统及其组件的应用、安装、性能和维护。NFPA 72通过参考纳入了保险商实验室(UL) 1971。该标准规定了声音报警器的特性,如放置位置和声级。然而,这些要求的第702节将声音警报的音量限制在110 dBA,而不是NFPA 72-1999允许的最大120 dBA。
NFPA 72规定了可视警报的特征,如闪光频率、颜色、强度、位置和同步。然而,本文件第702节要求永久安装视觉报警装置。UL 1971规定了可见光报警器的强度分散要求。特别是,NFPA 72要求可见光报警器具有清晰或白色的光源,并且具有符合UL 1971的极性色散。
106年的定义
106.1一般
为了本文档的目的,106.5中定义的术语具有指定的含义。
第106.1号一般性咨询。第106.5节中定义的术语在本文档中以斜体表示。
6.2参考标准中定义的术语
在106.5或司法部和交通部为实施《美国残疾人法》而发布的法规中未定义但在参考标准中有明确定义的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应具有参考标准中指定的含义。
106.3未定义术语
第106.5条、司法部和交通部为实施《美国残疾人法》而发布的法规或参考标准中未明确定义的术语,其含义应由大学词典按照上下文含义定义。
106.4可交换性
以单数形式使用的单词、术语和短语包括复数形式,以复数形式使用的单词、术语和短语也包括单数形式。
106.5定义术语。
- 可使用的
- 符合这部分的场地、建筑物、设施或其部分
- 无障碍出口通道
- 通道:从建筑物或设施的任何一点出发的连续的、畅通无阻的出口通道,提供通往避难所、水平出口或公共通道的可达路线
- 除了
- 扩建:建筑物或设施的总楼面面积或高度的扩大、延伸或增加
- 行政机关
- 政府机构:为建筑物和设施的设计、建造或改建采取或执行规章和指导方针的政府机构
- 变更
- 对建筑物或设施的改变,影响或可能影响建筑物或设施或其部分的可用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重塑、翻新、修复、重建、历史修复、循环路径或车辆路径的重新铺面、结构部件或元素的改变或重新排列,以及墙壁和全高分区的平面配置的改变或重新排列。正常的维护、重新装修、粉刷或贴墙纸,或机械和电气系统的改变,除非影响建筑物或设施的可用性,否则不属于改变。
- 娱乐景点
- 游乐园或主题公园内不使用游乐设备而提供娱乐的任何设施或设施的一部分。娱乐景点包括但不限于游乐园、木桶和其他没有座位的景点。
- 的游乐设施
- 以娱乐为目的,在限定区域内使人通过固定路线的一种系统。
- 游乐座椅
- 座椅:在游乐设施上安装的或机械固定的座位,供一个或多个乘客使用
- 体育活动范围
- 场地:进行体育运动的房间或空间的一部分
- 装配区
- 场馆:用于娱乐、教育或公民集会或类似目的的建筑物或设施或其部分为了满足这些要求,集合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教室、演讲厅、法庭、公共会议室、公共听证会室、立法院、电影院、礼堂、剧院、剧场、餐厅、音乐厅、表演艺术中心、圆形剧场、竞技场、体育场、看台或会议中心。
- 辅助听力系统(ALS)
- 利用发射机、接收机和耦合装置通过感应回路、射频、红外或直接有线设备绕过声源和听者之间的声学空间的一种放大系统。
- 寄宿码头
- 船坞码头的一部分,船在此暂时固定以便上下船
- 船下水坡道
- 船坞:一种倾斜的表面,设计用于将拖船和其他水上工具从水体中发射或回收
- 船滑
- 码头:码头、主码头、小码头或浮船的一部分,供船只停泊、登船或下船
- 建筑
- 任何用于或打算用于支持或保护任何用途或占用的结构。
- 抓住池
- 水塘:用作水滑梯水槽终点的水池或水池的指定部分
- 字符
- 字母、数字、标点符号和印刷符号。
- 儿童使用
- 描述专门为12岁及以下儿童设计的空间和元素。
- 循环路径
- 为行人提供的外部或内部通道,包括但不限于人行道、走廊、庭院、电梯、平台升降机、坡道、楼梯和平台。
- 闭路电话
- 带有专用线路的电话,如家用电话、公用电话或必须用于进入某一设施的电话。
- 常用
- 内部或外部的流通路径、房间、空间或元素,不供公众使用,可供两人或多人共享使用。
- 横坡
- 垂直于运动方向的斜率(参见运动斜率)。
- 抑制坡道
- 斜道穿过路边或建在路边的短坡道
- 可检测的警告
- 一种内置或应用于行走表面或其他元素的标准化表面特征,以警告循环路径上的危险。
- 元素
- 建筑物:建筑物、设施、空间或场地的建筑或机械组成部分
- 高架游戏组件
- 接近高于或低于等级的游戏组件,并且是复合游戏结构的一部分,该结构由两个或多个游戏组件连接或功能连接组成,以创建提供多个游戏活动的集成单元。
- 员工工作区
- 办公空间的全部或部分,仅供雇员使用,且仅用于工作走廊、卫生间、厨房和休息室不是员工工作区域。
- 入口
- 入口:用于进入建筑物或建筑物或设施的一部分的入口入口包括入口步道、通往入口平台的垂直通道、入口平台本身、前厅(如设有)、入口门或大门以及入口门或大门的硬件。
- 设施
- 所有或任何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改进、元素,以及位于场地上的行人路线或车辆通道。
- 舷梯
- 一种将固定的建筑物或陆地与浮动的建筑物连接起来的坡度可变的人行道。本文件不涉及与船舶相连的舷梯。
- 高尔夫球车通道
- 机动高尔夫球车可以行驶的连续通道。
- 地面游戏组件
- 一个在地面接近和退出的游戏组件。
- 关键站
- 根据交通部在49 CFR 37.47和49 CFR 37.51中制定的标准定义的快速铁路和轻轨车站,以及通勤铁路车站。
- 邮箱
- 容器:用来接收文件、包裹或其他可交付物品的容器邮箱包括但不限于邮局的邮箱和商业邮件接收机构、公寓设施或学校提供的容器。
- 标志着穿越
- 人行横道,人行横道:供行人穿过车辆通道的人行横道或其他已确定的道路
- 夹层
- 任何一层的地板和天花板之间的一个或多个中间层,其总楼面面积不超过该层所在的房间或空间面积的三分之一。夹层有足够的高度,可以在下一层提供人类居住的空间。
- 主人负载
- 出入口:为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的出入口设计的人数
- 可操作的部分
- 元素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于插入或取出对象,或激活、停用或调整元素。
- 象形图
- 代表活动、设施或概念的图形符号。
- 游戏区域
- 场地的一部分,包含为儿童设计和建造的游戏组件。
- 玩组件
- 活动场所:旨在为游戏、社交或学习创造特定机会的元素游戏组件是制造的或天然的;并且是独立的或复合游戏结构的一部分。
- 私人楼宇或设施
- 受《美国残疾人法》第III条和《联邦法规》第28条第36部分约束的公共住宿场所或商业建筑或设施,或受《美国残疾人法》第III条和《联邦法规》第49条第37.45条约束的交通建筑或设施。
- 公共建筑或设施
- 受《美国残疾人法》第II章和《联邦法规第28条》第35部分或《美国残疾人法》第II章和《联邦法规第49条》37.41或37.43条约束的公共实体设计、建造或改建的建筑物或设施或建筑物或设施的一部分。
- 公共入口
- 非服务入口或限制入口的入口。
- 公共使用
- 向公众开放的室内或室外的房间、空间或元素公共用途可以在私人或公共拥有的建筑物或设施中提供。
- 公开的方式
- 任何通向公共街道的街道、小巷或其他向外界开放的地块,该地块已批出契约、专用或以其他方式永久拨供公众使用,而其净宽及高不少于10英尺(3050毫米)。
- 合格历史建筑或设施
- 列入或有资格列入《国家史迹名录》的建筑物或设施,或根据适当的州或地方法律指定为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物或设施。
- 斜坡
- 坡度大于1:20的步行面。
- 住宅单位
- 一种主要用于长期居住的单位。住宅单位不包括临时住宿、住院医疗、有执照的长期护理以及拘留或惩教设施。
- 限制进口
- 在管制的基础上,供一般人使用但不供公众使用的入口,而且不是服务入口。
- 运行的斜率
- 平行于运动方向的斜率(参见横斜率)。
- 自助存储
- 设计和使用的建筑物或设施,用于向客户出租或租赁个人存储空间,以自助方式存储和取出个人财产。
- 服务入口
- 入口:主要用于运送货物或服务的入口
- 网站
- 一块地,一块地:以财产线或公共道路的指定部分为界的一块土地
- 软性游戏结构
- 由一个或多个游戏组件组成的游戏结构,用户进入一个完全封闭的游戏环境,使用柔韧材料,如塑料,网或织物。
- 空间
- 一个可定义的区域,如房间、卫生间、大厅、集合区、入口、储藏室、壁龛、庭院或大厅。
- 故事
- 楼层:建筑或设施中设计供人居住的部分,包括在楼层的上表面和下一层的地板或屋顶的上表面之间包含一个或多个夹层的楼层有多个楼层。
- 构架
- 柱、梁、梁和桁架与柱和所有其他构件有直接连接,对建筑物或设施的整体稳定性至关重要。
- 触觉
- 触觉:可以用触觉感知的物体
- 技术上不可行
- 关于建筑物或设施的改建,指由于现有的结构条件需要拆除或改变结构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承重构件而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或者因为其他现有的物理或场地限制,禁止修改或增加完全严格符合最低要求的元素、空间或特征。
- 发球区域
- 在高尔夫运动中,球洞的起跑点。
- 传输设备
- 为方便人们从轮椅或其他助行工具上移动到游乐设施座椅上而设计的设备。
- 瞬态住宿
- 客房:包含一个或多个供睡觉的客房的建筑物或设施,提供主要是短期的住宿临时住宿不包括拟用作住所的住宅单位、住院医疗护理设施、持牌长期护理设施、拘留或惩教设施,或载有不超过五个出租或出租房间的私人建筑物或设施,而该私人建筑物或设施实际上是由东主占用作为该东主的住所。
- 过渡板
- 舷梯:位于舷梯末端的倾斜的行人行走面
- TTY
- 电传打字机的缩写。通过在电话网络上传输编码信号而采用基于文本的交互式通信的机器。例如,tty可能包括称为tdd(电信显示设备或聋人电信设备)的设备或具有特殊调制解调器的计算机。tty也被称为短信电话。
- 使用区域
- ASTM F 1487指定的游戏结构或游戏设备的下面和邻近的地面区域(通过参考合并,参见第1章的“参考标准”),用于游戏设备周围的不受限制的流通,以及预测用户从游戏设备坠落或退出时将降落的地方。
- 车辆的方式
- 车道:为车辆交通提供的路线,如街道、车道或停车设施
- 走
- 供行人使用的表面,包括广场和庭院等步行区。
- 轮椅空间
- 供轮椅及其使用者使用的空间。
- 工作区域设备
- 任何用于工作的机器、仪器、发动机、马达、泵、传送带或其他设备。本文件中使用的术语仅适用于永久安装或内置在员工工作区域的设备。工作区域设备不包括乘客电梯和其他可接近的垂直运输工具。
第2章:范围界定需求
201应用程序
201.1范围
新设计、新建的建筑物、设施的所有区域和现有建筑物、设施的改建部分,应当符合本规定。
2011 .1范围。这些要求应适用于设施的所有区域,除非获得豁免,或者范围限制了需要可达的多个元素的数量。例如,并非所有的医疗病房都必须是无障碍的;那些没有被要求是可访问的,则不需要遵守这些规定。然而,普通使用和公共使用的空间,如恢复室、检查室和自助餐厅也不能免除这些要求,必须是无障碍的。
201.2基于建筑物或设施用途的申请
如果一个场地、建筑物、设施、房间或空间包含不止一种用途,则每个部分都应符合该用途的适用要求。
201.3临时和永久性结构
这些要求适用于临时和永久性建筑物和设施。
咨询201.3临时和永久结构。这些要求涵盖的临时建筑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阅览台、临时教室、看台区、舞台、平台和讲台、固定家具系统、墙壁系统和展区、临时银行设施和临时健康检查设施。与实际施工过程直接相关的结构和设备不需要像203.2中允许的那样易于接近。
202现有建筑物和设施
202.1一般
现有建筑物或设施的增建和改建应符合第202条的规定。
202.2添加
对现有建筑物或设施的每项增建均应符合新建要求。每个影响或可能影响包含主要功能的区域的可用性或访问的添加应符合202.4。
202.3改变
凡改变现有的要素或空间,每一改变的要素或空间均应符合第二章的适用要求。
例外:1。除非202.4另有规定,否则,在元素或空间被改变,而通往被改变的元素或空间的流通路径未被改变的情况下,不需要无障碍路线。
2. 在变更时,如果技术上不可能符合适用的要求,则变更应在可行的最大范围内符合要求。
3. 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或1973年《康复法案》第504条修订的标准,不要求住宅单元无障碍,不要求符合202.3。
咨询202.3变更。虽然受保实体被允许将变更范围限制在单个要素,但在一个房间或空间内的多个要素的变更可能提供一个具有成本效益的机会,使整个房间或空间可访问。任何需要符合这些要求的建筑物或设施的元素或空间必须在改建范围内尽可能方便地进入。如果无法为某一类型的残障人士(例如,使用轮椅的人士)提供符合这些要求的无障碍设施,则仍必须在可行的范围内,为其他类型的残障人士(例如,有听力障碍或视力障碍的人士)提供符合要求的无障碍设施。
202.3.1禁止减少访问
禁止减少建筑物或设施的可达性,或有降低建筑物或设施的可达性的效果,使其在改建时低于新建要求。
202.3.2适用范围
对建筑物或设施的现有元素、空间或区域的改建不得对可达性提出高于新建要求的要求。
202.4影响主要功能区的改变
除了202.3的要求外,对于影响或可能影响主要功能区域的可用性或通道的变更,应在最大程度上确保通往变更区域的通道,包括为变更区域服务的休息室、电话和饮水机,能够方便残疾人使用。除非这种改变与根据总检察长制定的标准确定的费用和范围的总体改变不相称。在现有的运输设施中,主要功能区域应根据交通部部长或司法部长公布的规定加以界定。
例外:住宅单位不需要遵守202.4。
咨询202.4 .影响主要功能区的变更。建筑物或设施中包含主要活动的区域,该建筑物或设施是主要功能区。《美国残疾人法》规定,“当成本超过主要功能区改建成本的20%时,为提供通往改建区域的无障碍通道而进行的改建将被视为与整体改建不成比例。(28 CFR 36.403 (f)(1))。另见交通部《美国残疾人法》规定,该规定在公共部门交通设施的背景下使用了类似的概念(49 CFR 37.43 (e)(1))。
在一栋建筑中可以有多个包含主要功能的区域。主要功能区不限于公共使用区域。例如,银行大堂和银行的员工区(如柜员区和步入式保险箱)都是主要功能区。
此外,混合用途设施可能包括许多主要功能区域,用于每种用途。包含主要功能的区域不包括:机械室、锅炉房、供应储藏室、员工休息室或更衣室、门卫衣橱、入口、走廊或洗手间。
202.5合格历史建筑和设施的改建
改建合资格历史建筑或设施须符合第202.3及202.4条。
例外情况:如果州历史保护官员或历史保护咨询委员会认定,符合无障碍路线、入口或厕所设施的要求会威胁或破坏建筑物或设施的历史意义,则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历史建筑或设施进行例外情况的修改。
咨询202.5对合格历史建筑和设施的改建例外。国家历史保护官员是国家任命的官员,根据国家历史保护法案履行某些责任。州历史保护官员与联邦和州机构、地方政府和私人实体协商,提供进入和保护合格历史建筑和设施的重要元素。对符合条件的历史建筑和设施进行改建,以方便通行的路线,则有例外(206.2.1例外1和206.2.3例外7);入口(206.4例外2);和厕所设施(213.2例外2)。当一个实体认为遵守任何这些要素的要求将威胁或破坏建筑物或设施的历史意义时,该实体应与州历史保护官员协商。如果州历史保护官员同意遵守特定元素的要求会威胁或破坏建筑物或设施的历史意义,则允许使用例外情况。根据司法部《美国残疾人法》的规定,公共实体有额外的义务实现项目的可访问性。参见28 CFR 35.150。这些法规要求运营历史保护项目的公共实体优先考虑为残疾人提供物理通道的方法。如果对符合条件的历史建筑或设施进行改造以实现项目可达性会威胁或破坏该建筑或设施的历史意义,从根本上改变该项目,或导致不必要的财政或行政负担,司法部《美国残疾人法》规定允许使用其他方法来实现项目可达性。在历史保护项目中,如历史建筑博物馆,替代方法包括使用视听材料来描述房屋的部分,否则无法进入。对于其他合格的历史建筑,如历史悠久的政府办公大楼,替代方法包括将项目和服务转移到可访问的位置。司法部《美国残疾人法》规定还允许公共实体在少数情况下使用替代方法修改合格的历史建筑或设施,如州历史保护官员认为在不威胁或破坏建筑物或设施的历史意义的情况下,使用第202.5条允许的例外情况无法提供物理访问。见28 CFR 35.151(d)。
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NEA)的无障碍办公室为博物馆经营者和历史遗产提供各种资源,包括:无障碍设计指南和残疾人标志。请致电202-682-5532或www.arts.gov联系NEA了解这些和其他资源。
203一般例外
203.1一般
在第203条规定的范围内,场地、建筑物、设施和构件不受这些要求的约束。
203.2建筑工地
与实际施工过程直接相关的结构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脚手架、桥架、材料升降机、材料储存和施工拖车,不应要求符合这些要求或位于可达路线上。为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专门提供的便携式厕所单元不应要求符合213或在无障碍路线上。
203.3凸起区域
主要用于安全、生命安全或消防安全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观察或瞭望台、监狱警卫塔、消防塔或救生员站)不应被要求符合这些要求或位于可达路线上。
203.4有限的访问空间
只能通过梯子、走道、爬行空间或非常狭窄的通道进入的空间不应要求符合这些要求或位于无障碍路线上。
203.5机械空间
仅供服务人员维护、修理或偶尔监测设备而经常使用的空间不应要求符合这些要求,也不应要求位于可到达的路线上。机械空间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坑或电梯顶楼;机械、电气或通讯设备室;管道或设备甬道;水或污水处理泵房和泵站;变电站和变压器穹窿;以及公路、隧道公用设施。
203.6单人居住结构
仅通过低于平地的通道或高于标准路沿高度的高架通道进入的单人居住结构,包括但不限于仅通过地下隧道进入的收费站,不应要求符合这些要求或位于可达路线上。
203.7拘留和教化设施
在拘留所和教养设施中,仅供囚犯或被拘留者和保安人员使用的公用区域,不作为要求符合第232条的拘留室或住房牢房,不应要求符合这些要求或在无障碍路线上。
203.8住宅设施
在住宅设施中,不为住宅单位服务的公共用途区域不需要提供符合809.2至809.4规定的移动功能,也不需要符合这些要求或位于可达路线上。
203.9员工工作区域
员工工作区内的空间和元素只需要符合206.2.8、207.1和215.3的要求,其设计和构造应使残疾人能够接近、进入和离开员工工作区。员工工作区,或员工工作区的一部分,除了升高的法庭站,小于300平方英尺(28平方米),并高于完成地板或地面7英寸(180毫米)或更高,其中高度对空间的功能至关重要,不应要求符合这些要求或在可到达的路线上。
203.9员工工作区域。虽然员工专门用于工作的区域不需要完全无障碍,但要考虑在设计这些区域时包括非必需的转弯空间,并尽可能提供无障碍元素。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残疾员工有权在工作场所获得合理的便利;住宿可以包括改变空间内的设施。从一开始就把员工的工作区域设计得更容易接近,这样就可以避免在现有员工暂时或永久残疾,或者雇佣有残疾的新员工时进行更昂贵的改造。联系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网址为www.eeoc.gov,了解《美国残疾人法》第一章禁止在工作场所歧视残疾人的信息。
203.10提高裁判、裁判和计分区域
仅用于裁判、裁判或计分的凸起建筑物,不要求符合本规定,也不要求位于无障碍路线上。
203.11水滑梯
不要求水滑梯必须符合这些要求,也不要求水滑梯必须位于无障碍路线上。
203.12动物隔离区
非供公众使用的动物隔离区不应被要求符合这些要求或位于可到达的路线上。
咨询203.12动物隔离区。动物可能经过的公共流通路线,如宠物动物园和州博览会动物围栏旁边的通道,不符合例外条件。
203.13提高拳击或摔跤环
升起的拳击或摔跤环不应被要求符合这些要求或在可到达的路线上。
203.14高架跳板和跳台
升降跳板和跳台不应被要求符合这些规定或位于可到达的路线上。
204突出的物体
204.1一般
流通路径上的突出物应符合307。
例外:1。在体育活动区域内,流通路径上的突出物,不要求符合第307条的规定。
2. 在游戏区内,只要地面可达路线提供符合1008.2规定的垂直净空,就无须要求流通路径上的突出物体符合307规定。
205可操作部件
205.1一般
可达元件、可达路线以及可达房间和空间上的可操作部件应符合309。
例外:1。仅供维修或维护人员使用的可操作部件不应要求符合309。
2. 专用的电气或通信插座不需要符合第309条。
3. 凡厨房在一段不受水槽或器具干扰的台面上方设有两个或更多插座,其中一个插座无须符合第309条。
4. 地板电源插座不应被要求符合第309条。
5. 暖通空调扩散器不应要求符合第309条。
6. 除为单个元件提供冗余控制的电灯开关外,不要求每个空间都有一个控制装置符合第309条。
7. 不要求夹板和其他船舶固定装置符合309.3。
8. 健身器材及健身器材不须符合第309条。
第205.1号一般性咨询。205.1所涵盖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灯开关,断路器,双工和其他方便的插座,环境和电器控制,管道装置控制,安全和对讲系统。
206条无障碍路线
206.1一般
无障碍路线须按照第206条及第4章的规定提供。
206.2必要时
应根据206.2的要求提供无障碍路线。
206.2.1站点到达点
在工地内,须提供至少一条可达的路线,连接可达的泊车位及可达的乘客装车区;公共街道和人行道;公共交通会停靠到他们服务的无障碍建筑或设施入口。
例外:1。如果符合条件的历史建筑或设施在202.5年之前获准例外,则从场地到达点到无障碍入口的无障碍路线不得超过一条。
2. 如果工地到达点与建筑物或设施入口之间的唯一通道是不提供行人通道的车辆通道,则不需要在两者之间设置无障碍通道。
206.2.1站点到达点。每个站点到达点必须通过可达的路线连接到可达的建筑入口或服务入口。如果两个或多个相似的站点到达点,如公交车站,服务于相同的无障碍入口或入口,两个公交车站必须在无障碍路线上。此外,无障碍路线必须服务于场地上所有的无障碍入口。
206.2.1站点到达点例外从站点到达点的通道可能包括车辆通道。如果车辆通道或车辆通道的一部分是为行人提供的,例如在购物中心或购物中心的停车场内,则不适用此例外。
206.2.2站点内部
至少有一条无障碍路线连接同一场地内的无障碍建筑、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要素和无障碍空间。
例外:在无障碍建筑、无障碍设施、无障碍元素和无障碍空间之间,如果它们之间的唯一通道是不提供行人通道的车辆通道,则不需要无障碍路线。
206.2.2站点内部操作需要一条可达的路线连接到每个体育活动区域的边界。体育活动区域的例子包括:足球场、篮球场、棒球场、跑道、溜冰场和一件体操器材周围的区域。虽然体育活动场地的大小可能因运动而异,但每个场地都只包括比赛所需的空间。如设有多个运动场地或场地,则须设有通往每个场地或运动区域的无障碍路线。
206.2.3多层建筑和设施
多层建筑及设施的各层及夹层之间应至少有一条通达通道。
例外:1。在私人建筑物或者设施不到三个故事或不到3000平方英尺(279平方米)的故事,一个访问路线不得连接故事提供了所需的建筑或设施不是一个购物中心,购物中心,专业的办公室的卫生保健提供者,码头,仓库或其他站用于指定的公共交通,机场客运码头,或另一种类型的设施,由检察长决定。
2. 二层公共建筑、设施一层载客量在五人以下且不包含公共使用空间的,不要求该层与上、下层相通。
3. 在拘留所和惩教设施中,连接具有移动功能的囚室(须符合807.2)、为具有移动功能的囚室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使用区域(须符合807.2)以及所有公共使用区域均在无障碍路线上的楼层,不应要求使用无障碍路线。
4. 在住宅设施中,连接具有移动功能的住宅单元需要符合809.2至809.4的楼层,服务具有移动功能的住宅单元的所有公共使用区域需要符合809.2至809.4的要求,以及服务于住宅单元的公共使用区域在可达路线上,则不需要无障碍路线。
5. 在具有符合806.2规定的移动功能的多层临时住宿客房中,不需要无障碍路线连接楼层,只要符合806.2规定的空间位于无障碍路线上,并且在有无障碍路线服务的楼层上提供至少两人的住宿。
6. 在空中交通管制塔中,不要求为驾驶室和驾驶室下面的楼层提供无障碍路线。
7. 如果符合202.5的规定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历史建筑或设施进行例外的改建,则位于无障碍楼层以上或以下的楼层不应要求设置无障碍路线。
206.2.3多层建筑和设施。位于不需要通过无障碍路线服务的楼层的空间和元素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虽然夹层可能是一个楼层的变化,但它不是一个故事。如果建筑物或设施内的楼层需要无障碍通道连接,则无障碍通道必须覆盖所有夹层。
206.2.3多层建筑和设施例外凡提供公用地方供居民使用,除非该等公用地方只供居住在某些住宅单位的居民使用,否则推定所有该等公用地方均“服务于”无障碍住宅单位。例如,如果允许所有居民使用所有洗衣房,那么所有洗衣房都“服务于”无障碍住宅单元。但是,如果一楼的洗衣房仅供一楼居民使用,而二楼的洗衣房仅供二楼的居住者使用,则一楼无障碍单元仅由一楼的洗衣房“服务”。在本例中,只要所有可达单元和服务于它们的所有公共使用区域都在一楼,则不需要通往二楼的可达路线。
206.2.3.1既有建筑的楼梯和自动扶梯
在进行改建及加建工程时,如先前没有自动扶梯或楼梯,而安装时又需要进行重大的结构修改,则须在自动扶梯或楼梯所服务的各层之间提供一条可达的通道,除非根据206.2.3例外1至7的规定获得豁免。
206.2.4空格和元素
除非206.2.3例外1至7豁免,否则应至少有一条无障碍路线将无障碍建筑物或设施入口与建筑物或设施内的所有无障碍空间和元素连接起来,否则这些空间和元素将通过流通路径连接。
例外:1。升高的法庭站,包括法官席、书记员站、法警站、副书记员站和法庭记录员站,不应被要求提供垂直通道,前提是在初始建设时安装了所需的空地、机动空间,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安装了电气设备,以便将来安装符合第405、407、408条的垂直通道。或410,而不需要对空间进行大量重建。
2. 在规定有固定座位的集会区,如没有提供无障碍路线所需的轮椅位,则不要求无障碍路线提供固定座位。
3. 在建筑物或设施不超过一层的情况下,不应要求无障碍通道连接夹层。此外,在多层建筑或设施被206.2.3例外1至7豁免的情况下,不应要求无障碍路线连接楼层或夹层。
206.2.4空格和元素。无障碍路线必须连接所有需要无障碍的空间和元素,包括但不限于凸起区域和扬声器平台。
建议206.2.4空格和元素例外例外情况不适用于可能由非法院雇员的公众成员使用的区域,例如陪审团区域,律师区域或证人席。
206.2.5餐厅和自助餐厅
在餐厅和自助餐厅,应为所有用餐区提供无障碍通道,包括凸起或凹陷的用餐区以及室外用餐区。
例外:1。在不要求在楼层之间提供无障碍通道的建筑物或设施中,如果夹层面积小于座位和用餐总面积的25%,并且在无障碍区域提供相同的装饰和服务,则不要求在夹层用餐区设置无障碍通道。
2. 在改建时,现有的凸起或下沉用餐区,或现有户外用餐区的所有部分,如在公众可用且不限制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空间内提供相同的服务和装饰,则不要求设置无障碍路线。
3. 在体育设施中,提供符合221要求座位的分层用餐区,应要求有至少25%的用餐区提供无障碍路线,但无障碍路线提供符合221要求的座位,并为每一层提供相同的服务。
咨询206.2.5餐馆和自助餐厅例外“相同服务”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酒吧服务、设有吸烟区和非吸烟区的客房、乐彩和其他桌上游戏、外卖和自助餐服务。“相同装饰”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在窗户和栏杆旁或附近的座位,以特定主题设计的区域,聚会和宴会厅,以及提供娱乐的房间。
206.2.6性能区域
以流通路径直接连接表演区与集会休息区的,应当采用无障碍路线直接连接集会休息区与表演休息区。除非206.2.3例外情况1至7获豁免,否则须在表演区域至表演者使用的附属区域或设施之间辟设无障碍路线。
206.2.7按键盒
装配区域的压箱应在可到达的路线上。
例外:1。看台上只有一层入口的压箱不要求有无障碍通道,但所有压箱的总面积不超过500平方英尺(46平方米)。
2. 如果所有新闻箱的总面积不超过500平方英尺(46平方米),则不要求至少高于12英尺(3660毫米)的独立式新闻箱有可达的路线。
206.2.7新闻框异常当一个设施包含多个装配区域时,每个装配区域的压箱总面积应单独计算。例如,如果一所大学的足球场有三个高架12英尺(3660毫米)或以上的新闻箱,每个新闻箱为150平方英尺(14平方米),则足球场新闻箱的总面积小于500平方英尺(46平方米),例外2适用于足球场。如果同一所大学也有一个足球场,有两个12英尺(3660毫米)或以上的高架新闻箱,一个新闻箱为250平方英尺(23平方米),第二个新闻箱为275平方英尺(26平方米),那么足球场新闻箱的总面积超过500平方英尺(46平方米),例外2不适用于足球场。
206.2.8员工工作区域
员工工作区域内的公共通道应符合402的规定。
例外:1。位于小于1000平方英尺(93平方米)的员工工作区域内的通用流通路径,并由永久安装的隔板、柜台、橱柜或家具定义,不需要遵守402。
2. 位于员工工作区域内的通用循环路径是工作区域设备的组成部分,不需要符合402。
3. 位于外部员工工作区域内的公共通道完全暴露在天气下,不需要符合402。
206.2.8员工工作区域例外非永久安装的模块化家具不直接受这些要求的约束。司法部《美国残疾人法》规定就这些要求与不属于建筑环境的要素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额外的指导。此外,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执行《美国残疾人法》第一章,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存在歧视。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可以就雇主为残疾员工提供合理便利的义务提供指导。
206.2.8员工工作区域例外大型设备,如电动涡轮机或抽水设备,可能有楼梯和高架走道,用于监督或监测目的,这些楼梯和高架走道是涡轮机或泵的物理组成部分。然而,用于楼层之间垂直运输的客梯不被视为第106.5节定义的“工作区域设备”。
206.2.9游乐设施
符合234条规定的游乐设施,须提供符合206.2.9条规定的无障碍路线。提供游乐设施的无障碍路线须符合第4章的规定,但经1002.2修订者除外。
206.2.9.1装卸区
装卸区域应在可到达的路线上。装卸区有一个以上装卸位置的,至少一个装卸位置应当在通达路线上。
206.2.9.2轮椅空间、为转移设计的骑行座椅和转移装置
游乐设施处于装卸位置时,符合1002.4规定的轮椅位、符合1002.5规定的游乐设施换乘座椅、符合1002.6规定的换乘装置应在无障碍路线上。
206.2.10休闲划船设施
须符合第235.2条规定的船单及须符合第235.3条规定的下水坡道上的登船码头须位于可达的路线上。提供康乐船设施的无障碍路线须符合第4章的规定,但经1003.2修订的除外。
206.2.11保龄球道
如设有保龄球道,每种保龄球道中至少有5%(但不少于一条)应为无障碍路线。
206.2.12场地运动
在球场运动中,至少应有一条可达路线直接连接球场两侧。
206.2.13运动器械和设备
符合236规定的锻炼器械和设备应位于可到达的路线上。
206.2.14捕鱼码头和平台
捕鱼码头、平台应当在通达路线上。服务于捕鱼码头及平台的无障碍航道,除经1005.1修订外,须符合第4章的规定。
206.2.15高尔夫设施
高尔夫球场边界内至少应有一条可达路线连接可达元素及空间。此外,高尔夫汽车租赁区域的无障碍路线;行李寄存区;符合238.2.3规定的航道避风亭;当然厕所;及在符合238.3的练习场内的练习果岭上、练习发球场及发球站,除经1006.2修订外,均须符合第4章的规定。
例外:符合1006.3的高尔夫车通道应被允许用于206.2.15要求的全部或部分无障碍路线。
206.2.16微型高尔夫设施
符合239.2规定的球洞,包括比赛的开始,应在可到达的路线上。提供小型高尔夫设施的无障碍路线须符合第4章规定,但经1007.2修订者除外。
206.2.17游乐区
游戏场地须按照206.2.17提供可达的路线。服务于游戏场所的无障碍路线须符合第4章的规定,但经1008.2修订者除外。
206.2.17.1地面和高架游戏组件
在游戏区内,须提供最少一条可达的路线。可达路线须连接符合240.2.1规定的地面游乐设施及符合240.2.2规定的高架游乐设施,包括游乐设施的入口及出口点。
206.2.17.2软包含游戏结构
如软封闭游戏结构设有三个或少于三个入口点,则至少一个入口点须位于可达路线上。如软封闭游戏结构设有四个或以上的入口点,则最少两个入口点须位于可达路线上。
206.3位置
无障碍通道应当与一般交通通道重合或者位于同一区域。
交通通道在室内的,所需的无障碍通道也应当在室内。
致读者:交通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包括对无障碍路线位置的额外要求: 206.3的位置。无障碍通道应当与一般交通通道重合或者位于同一区域。交通通道在室内的,所需的无障碍通道也应当在室内。应设置坡道、电梯或其他流通设备、售票机或其他售票区域以及收费区域等设施,以尽量减少轮椅使用者和其他无法行走的人与一般公众的距离。 |
咨询206.3位置。可达路径必须与一般流通路径在同一区域。这意味着流通路径,如为行人交通设计的车辆通道、人行道和为行人日常使用而设计的未铺设的路径必须是可达的,或者附近有可达的路线。此外,可达的垂直内部流通必须与楼梯和自动扶梯在同一区域,而不是隔离在设施的后面。
206.4入口
应按照206.4提供出入口。入口门、门道和大门应符合404,并应位于符合402的可达路线上。
例外:1。如果变更包括对入口的变更,并且建筑物或设施在无障碍路线上有另一个符合404的入口,则更改后的入口不应要求符合206.4,除非202.4有要求。
2. 如果符合202.5的规定,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历史建筑或设施进行例外的改建,则不需要超过一个公众入口符合206.4的规定。如果根据202.5例外规定的标准,公共入口不符合206.4,则不被公众使用的无锁入口应符合206.4;或设置符合206.4规定的上锁入口,并设置通知系统或远程监控。
206.4.1公共入口
除了206.4.2至206.4.9要求的入口外,至少60%的公共入口应符合404。
206.4.2停车场结构入口
在为行人提供从停车结构到建筑物或设施入口的直接通道的情况下,每个通往建筑物或设施入口的直接通道应符合404。
206.4.3隧道或高架行人道入口
凡行人隧道或高架行人道为行人提供直接通往建筑物或设施的通道,则每条隧道或行人道至少有一个直接通往建筑物或设施的入口,须符合第404条的规定。
206.4.4交通设施
除206.4.2、206.4.3、206.4.5至206.4.9的要求外,交通设施应按照206.4.4提供出入口。
206.4.4.1位置
在交通运输设施中,不同出入口服务于不同的运输固定路线或者固定路线组的,应当至少有一个服务于每条固定路线或者固定路线组的公共出入口,符合404的规定。
例外:根据49 CFR 37.49或49 CFR 37.51改造的主要车站和现有城际铁路车站的入口不需要符合206.4.4.1。
206.4.4.2直连
与其他设施的直接连接应提供符合404的无障碍路线,从连接到登机平台和所有运输系统要素要求的无障碍路线。为方便将来的直接连接而提供的任何设施,必须位于连接登机平台和所有运输系统设施的无障碍路线上。
例外:在重点车站和现有城际铁路车站,现有的直接连接不需要符合404。
206.4.4.3重点车站和城际铁路车站
《联邦法典》第49卷第37部分C子部分所要求的主要车站和现有城际铁路车站的改建,应至少有一个符合第404条规定的入口。
206.4.5租户空间
设施中每个租赁至少有一个可访问的入口应符合404。
例外:不需要符合225.3的自助存储设施不应被要求位于无障碍路线上。
206.4.6住宅单元主入口
在住宅单位中,至少有一个主入口应符合404。住宅单位的主要入口不得是卧室。
206.4.7限制入口
在建筑物或设施设有限制入口的情况下,建筑物或设施的至少一个限制入口应符合404。
206.4.8业务入口
如果服务入口是建筑物或设施的唯一入口,则该入口应符合第404条。
206.4.9囚犯或被拘留者入口
在司法设施、拘留所或教养设施中,如果设置了仅供囚犯或被拘留者和保安人员使用的入口,则至少应有一个此类入口符合第404条的规定。
206.5门、门道和大门
提供用户通道的门、门道和大门应按照206.5的规定设置。
206.5.1入口
符合206.4要求的建筑物或设施的每个入口应至少有一个符合404要求的门、门道或大门。
206.5.2房间和空间
在建筑物或设施内,服务于符合这些要求的每个房间或空间的至少一个门、门口或大门应符合404。
206.5.3临时住宿设施
在临时住宿设施中,提供用户进出客房的入口、门和门道,不需要提供符合806.2的移动功能,应符合404.2.3。
例外:客房的淋浴和桑拿门不需要提供符合806.2的移动功能,也不需要符合404.2.3。
206.5.4住宅单位
在要求提供符合809.2至809.4的移动功能的住宅单元中,所有提供用户通道的门和门道应符合404。
206.6电梯
为乘客提供的电梯应符合407。如有多部电梯,每部电梯应符合407。
例外:1。在允许使用206.2.3的例外或206.7允许使用平台电梯的建筑物或设施中,应允许使用符合408的电梯。
2. 符合408或409的电梯应允许在多层住宅单元中使用。
206.6.1现有电梯
当现有电梯的元件被改变时,所有被编程为响应与被改变的电梯相同的大厅呼叫控制的电梯也应改变相同的元件,并应符合407对被改变的元件的要求。
206.7平台升降
平台升降机应符合第410条。根据第206.7条,新建筑应允许平台升降机作为可达路线的组成部分。平台升降机应允许作为现有建筑物或设施内可达路线的组成部分。
206.7.1表演区域和演讲平台
平台升降机应允许提供通往表演场地和演讲者平台的无障碍路线。
206.7.2轮椅空间
平台升降机应允许提供一条可达的路线,以符合轮椅空间的分散和第221及802条的视线要求。
206.7.3附带空格
平台升降机应允许提供一条通往非公共用途空间及最多可容纳五人的附带空间的通道。
206.7.4司法空间
平台升降机应允许提供通往以下地方的通道:陪审团席及证人席;设立审判席、书记员、法警、副书记员、书记员等法庭工作站;并到萧条地区,如法院的井。
206.7.5现有站点约束
在现有的外部场地限制使斜坡或电梯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应允许使用平台升降机。
206.7.5现有站点约束。此例外情况适用于地形或其他类似的现有场地限制,需要使用平台升降机作为唯一可行的替代方案。虽然场地限制必须反映外部条件,但电梯可以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例如,在两座现有建筑之间建造并连接的新建筑可能没有足够的空间来协调楼层,也没有从公共道路提供坡道入口。在本例中,外部或内部平台升降机可用于提供可达的入口或协调一个或多个内部楼层。
206.7.6客房和住宅单位
平台升降机应允许连接临时住宿客房内的楼层,要求提供符合806.2的移动功能,或住宅单元要求提供符合809.2至809.4的移动功能。
206.7.7游乐设施
平台升降机应允许为供游乐设施使用的装卸区提供方便的路线。
206.7.8游乐区
平台升降机应允许为游戏组件或软封闭游戏结构提供无障碍通道。
206.7.9球队或球员座位
平台升降机应允许提供通往队伍或运动员座位区及体育活动服务区的无障碍通道。
206.7.9球队或球员座位。虽然允许使用升降平台,但建议使用坡道前往运动员座位区,作为体育活动区域。
206.7.10康乐船艇设施及钓鱼码头和平台
须准许使用平台升降机,以取代为康乐船艇设施及捕鱼码头及平台的无障碍路线的舷梯。
206.8安全屏障
安全屏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护柱和安全检查站,不得阻碍规定的可达路线或可达的出口方式。
例外:如果安全屏障包含不符合这些要求的元素,例如某些金属探测器、荧光探测仪或其他类似设备,则应允许无障碍通道位于安全检查设备附近。无障碍通道应允许绕过安全屏障的残疾人与其个人物品保持视觉接触,其程度应与其他人通过安全屏障的程度相同。
207无障碍出口通道
207.1一般
出口通道应符合国际建筑规范(2000年版和2001年增补版)第1003.2.13节或国际建筑规范(2003年版)第1007节(通过参考纳入,见第1章“参考标准”)。
例外:1。当地建筑安全规范或者生命安全规范允许出口通道共用一条出口通道的,应当允许无障碍出口通道共用一条出口通道。
2. 看守所、教养所不设避难场所。
207.2平台升降机
《国际建筑规范》(2000版和2001年增补版)第1003.2.13.4节或《国际建筑规范》(2003年版)第1007.5节(通过参考纳入,见第1章“参考标准”)允许的平台升降机应提供备用电源,作为可达出口设备的一部分。
208个停车位
208.1一般
设置停车位的,应当按照第208条规定提供停车位。
例外:专用于公共汽车、卡车、其他运输车辆、执法车辆或车辆扣押的停车位不应要求遵守208,只要公众进入的地段提供符合503的乘客装载区。
208.2最小数量
除208.2.1、208.2.2及208.2.3另有规定外,须按照表208.2提供符合502规定的泊车位。在一个场地内设置多个停车设施的,该场地提供的无障碍车位数量按照每个停车设施所需车位数量计算。
总数 停车场提供停车空间 |
最少数量 所需无障碍停车位 |
---|---|
1 ~ 25 | 1 |
26 - 50 | 2 |
51 - 75 | 3 |
76 - 100 | 4 |
101 ~ 150 | 5 |
151至200 | 6 |
201至300 | 7 |
301至400 | 8 |
401 - 500 | 9 |
501至1000 | 占总数的2% |
1001及以上 | 20,每100加1, 或者它的分数,除以1000 |
建议208.2最小数量。第208.2节使用术语“停车设施”代替术语“停车场”,以便明确停车场和停车结构都必须符合本节的要求。每个泊车设施所需的可达泊车位数目须另行计算;所需泊车位数目并非以场地内所有泊车设施所提供的泊车位总数为基础。
208.2.1医院门诊设施
为医院门诊设施提供的病人和访客停车位的10%应符合502。
咨询208.2.1医院门诊设施。术语“门诊设施”在本文件中没有定义,但旨在涵盖位于医院内并提供定期和持续医疗而不过夜的设施或单位。就本文件而言,医生办公室、独立诊所或其他不在医院内的设施不被视为医院门诊设施。
208.2.2康复设施和门诊物理治疗设施
提供给专门治疗影响活动能力的康复设施和门诊物理治疗设施的20%的病人和访客停车位应符合502。
咨询208.2.2康复设施和门诊物理治疗设施。影响行动能力的条件包括需要使用或辅助支架、手杖、拐杖、假肢装置、轮椅或动力行动辅助设备的条件;关节炎严重限制人行走能力的关节炎、神经系统疾病或矫形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其他可能需要使用便携式氧气的病症;以及造成严重功能限制的心脏病。
208.2.3住宅设施
为住宅设施提供的停车位应符合208.2.3的规定。
208.2.3.1居民停车
如果为每个住宅单元提供至少一个停车位,则应为每个需要提供符合809.2至809.4的移动功能的住宅单元提供至少一个符合502的停车位。
208.2.3.2为居民提供额外停车位
每个住宅单元提供的停车位总数超过一个停车位的,则208.2.3.1未涵盖的所有停车位的2%(但不少于一个停车位)应符合502。
208.2.3.3客人、员工和其他非居民停车
如为居民以外的人士提供泊车位,则须按表208.2提供泊车位。
208.2.4货车停车位
为符合第208.2条第502条规定,每六个或不到六个停车位,至少应有一个是货车停车位,符合第502条规定。
208.3位置
停车设施应符合208.3
208.3.1一般
符合502规定的服务于特定建筑物或设施的停车位,应位于从停车场到符合206.4规定的入口的最短可达路线上。在有多个无障碍入口的情况下,符合502的停车位应当分散设置在通往无障碍入口的最短通道上。在不为特定建筑物或设施服务的停车设施中,符合502的停车位应位于通往停车设施无障碍行人入口的最短通道上。
例外:1。所有货车停车位应被允许在多层停车设施内的一层进行分组。
2. 如果在与一个或多个无障碍入口的距离、停车费和使用便利性方面提供了相当或更大的可达性,则允许在不同的停车设施中设置停车位。
咨询208.3.1一般例外可能影响“用户便利性”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对天气、安全、照明和替代停车地点的相对维护的保护。
208.3.2居住设施
在包含需要提供符合809.2至809.4的移动功能的住宅单元的住宅设施中,根据208.2.3.1提供的停车位应位于通往其所服务的住宅单元入口的最短可达路线上。根据208.2.3.2提供的空间应分散在为住宅单元提供的所有类型的停车场中。
例外:根据208.2.3.2提供的停车位,如果在与无障碍入口的距离、停车费和用户便利性方面提供了相当或更大的可达性,则不需要分散在所有类型的停车场中。
208.3.2住宅设施例外。可能影响“用户便利性”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对天气、安全、照明和替代停车地点的相对维护的保护。
209个乘客上车区及巴士站
209.1一般
应按照第209条规定设置旅客装货区。
209.2类型
如有规定,乘客装货区须符合209.2的规定。
209.2.1乘客装车区
旅客装货区,除须符合209.2.2及209.2.3规定的外,应在每100直线英尺(30米)的装货区空间内,或其部分区域内,提供至少一个符合503规定的旅客装货区。
209.2.2客车装载区
在指定或指定公共交通车辆限制使用的巴士装载区,每个巴士泊位、巴士站或其他指定用作升降机或斜坡的地方,均须符合810.2的规定。
209.2.2总线装载区。术语“指定公共交通工具”和“指定公共交通工具”由交通部在实施《美国残疾人法》的条例中根据49 CFR 37.3进行定义。这些术语分别指由公共或私人实体提供的公共交通服务。例如,指定的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共交通机构经营的公共汽车和面包车,而指定的公共交通工具包括旅游和包车,出租车和豪华轿车,以及私人实体经营的酒店班车。
209.2.3路边巴士站
路旁巴士站须尽量符合第810.2条的规定。
209.3医疗和长期护理设施
凡停留期超过24小时的持牌医疗护理及持牌长期护理设施,须在可接近的入口设置至少一个符合503规定的乘客装车区。
209.4代客泊车
提供代客泊车服务的停车设施,应当至少设置一个符合503规定的载客区。
209.5机械通道停车场
机械通道停车场须在落客及取车处提供至少一个符合503条规定的乘客上客区。
210年楼梯
210.1一般
作为出口的一部分的内部和外部楼梯应符合504。
例外:1。在拘留和惩教设施中,不位于公共使用区域的楼梯不应要求符合504。
2. 在改建时,层与层之间由无障碍通道连接的楼梯不应要求符合504的规定,但在改建楼梯时应提供符合505的扶手。
3. 在装配区域,过道楼梯不应要求符合504。
4. 连接游戏组件的楼梯不需要符合504。
咨询210.1一般性意见。虽然这些要求没有强制要求楼梯上的扶手不是出口的一部分,但州或地方建筑规范可能要求扶手或警卫。
211饮水机
211.1一般
在室外场地、楼层或安全区域内提供饮水机的,应按照第211条的规定提供。
例外:在拘留所或惩教设施中,仅供关押或住房牢房使用的饮水机不需要符合第232条,也不需要符合第211条。
211.2最小数量
应提供不少于两个饮水机。一个饮水机应符合602.1至602.6,一个饮水机应符合602.7。
例外:如果单个饮水机符合602.1至602.6和602.7,则允许用两个独立的饮水机代替。
211.3超过最小数量
如果提供的饮水机数量超过211.2规定的最低数量,所提供的饮水机总数的50%应符合602.1至602.6的规定,所提供的饮水机总数的50%应符合602.7的规定。
例外:当50%的饮水机产生一个分数时,如果符合211的饮水机总数等于100%的饮水机,则允许将50%上下取整。
212厨房,小厨房和水槽
212.1一般
如有提供,厨房、小厨房和水槽应符合第212条。
212.2厨房和小厨房
厨房及小厨房须符合804的规定。
212.3汇
在设有水槽的情况下,在每个可达的房间或空间内,每种类型的水槽至少有5%(但不少于一个)应符合606的规定。
例外:拖把或洗涤槽不应要求符合212.3。
213厕所设施和洗浴设施
213.1一般
设置卫生间、洗浴设施的,应当符合第213条的规定。如果卫生间和洗浴设施是在206.2.3例外1和2允许的不通过无障碍通道连接楼层的设施中提供的,则卫生间和洗浴设施应在通过无障碍通道连接到无障碍入口的楼层上提供。
213.2卫生间和浴室
如设有卫生间,每间卫生间须符合603条规定。如设有浴室,每间浴室须符合603的规定。
例外:1。如在技术上不可能符合第603条的规定,则在提供符合第213.2.1条规定的单间男女通用的厕所或浴室,并与现有无法进入的厕所或浴室位于同一区域和同一楼层的情况下,则无须更改现有的厕所或浴室。
2. 如符合202.5的规定,对合资格的历史建筑或设施进行例外的改建,则须为每一性别提供不少于一个符合603规定的卫生间,或为每一性别提供一个符合213.2.1规定的无性别卫生间。
3. 如果多个单用户移动厕所或洗浴单元集中在一个地点,则每个集群中不超过5%的厕所和洗浴单元应符合第603条的规定。符合603的便携式厕所和洗浴设备应由符合703.7.2.1的无障碍国际标志标识。
4. 如果多个单用户卫生间集中在一个地点,则每个集群中每次使用的单用户卫生间不超过50%应符合603的规定。
213.2洗手间和浴室这些要求允许在证明技术上不可行的情况下,在改建时使用男女通用(或单用户)厕所。无性别厕所有利于使用异性个人护理助理的人。因此,除了在新设施中设置无障碍的单性别厕所外,还安装无性别厕所是有利的。
咨询213.2卫生间和浴室例外3和4。“集群”是一组彼此相邻的卫生间。一般来说,一个集群中的卫生间都在视线范围内,或者彼此相邻。
213.2.1男女通用(单次使用或家庭)厕所和男女通用浴室
男女通用的厕所不应超过一个盥洗室和两个不带小便池的抽水马桶,或一个抽水马桶和一个小便池。男女通用的浴室应包含一个淋浴或一个淋浴和一个浴缸,一个厕所和一个抽水马桶。男女通用卫生间和男女通用浴室的门应有隐私锁。
213.3管道装置和配件
须符合第213.2条规定的卫生间或洗浴间内所设的水管装置及附件须符合第213.3条。
213.3.1厕所隔间
如设有卫生间隔间,最少一个卫生间隔间须符合604.8.1的规定。除了需要符合604.8.1的隔间外,如果设有六个或更多的厕所隔间,或者小便池和抽水马桶的组合总共有六个或更多的装置,则至少要有一个隔间符合604.8.2的要求。
咨询213.3.1厕所隔间。卫生间隔间是位于卫生间内的分隔空间,通常不超过一个抽水马桶。厕所隔间也可以包含盥洗室。盥洗室是用来洗手的水池。全高隔板和门组件可以组成厕所隔间,在隔间内提供最低要求的空间。
213.3.2厕所
如设有抽水马桶,应至少有一个符合604的规定。
213.3.3小便池
如设有多于一个小便池,最少一个须符合第605条的规定。
213.3.4厕所
如设有洗手间,则至少有一间应符合606的规定,且不得设于厕所隔间内。
213.3.5镜子
如有镜子,应至少有一面镜子符合603.3的规定。
213.3.6洗浴设施
凡提供浴缸或花洒,须提供至少一个符合607规定的浴缸或至少一个符合608规定的花洒。
213.3.7衣架和挂钩
如在没有卫生间隔间的卫生间内设有衣架或衣架,每种衣架或衣架中至少有一个应符合603.4。如厕所隔间内设有衣帽挂钩或衣架,则须在符合213.3.1规定的厕所隔间内,每一种符合604.8.3规定的衣帽挂钩或衣架至少各设有一个。如果在洗浴设施中提供衣架或衣钩,则每种类型中至少有一种应符合603.4的要求,以安装符合213.3.6的固定装置。
214洗衣机和干衣机
214.1一般
如有提供,洗衣机及干衣机须符合第214条。
214.2洗衣机
如提供三台或更少的洗衣机,则至少有一台应符合611的规定。如提供超过三台洗衣机,最少两台须符合611的规定。
214.3干衣机
如果提供三个或更少的干衣机,至少一个应符合611。如提供三个以上的干衣机,至少两个应符合611。
215火灾报警系统
215.1一般
火灾报警系统提供声音报警覆盖的,报警器应符合第215条。
例外:在现有设施中,除非对现有的火灾报警系统进行升级或更换,或安装新的火灾报警系统,否则不需要可视报警。
第215.1号一般性意见。与声音警报器不同,可见警报器必须位于其服务的空间内,以便信号可见。设施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除外),如用于龙卷风警报和其他紧急情况的设施报警系统,不需要符合第702节中警报器的技术标准。应尽一切努力确保这类警报的信号能够与火灾警报系统区分开来,并确保需要通知紧急情况的人得到充分的保障。咨询当地消防部门,准备疏散计划,考虑到每一个建筑物居住者的需要,包括残疾人。
215.2公共及公用区域
公共使用区域和普通使用区域的警报器应符合702。
215.3员工工作区域
在员工工作区域有声音警报覆盖的地方,布线系统的设计应使符合702的可见警报能够集成到警报系统中。
215.4临时住宿
要求符合224.4的客房应提供符合702的警报器。
215.5住宅设施
如住宅单位须符合809.5,则警报器须符合702。
216年的迹象
216.1一般
应按照216条提供标志,并应遵守703条。
例外:1。建筑物目录、菜单、集合区域的座位和排的指定、居住者姓名、建筑物地址、公司名称和标志不应被要求遵守第216条。
2. 在停车设施内,不要求标志符合216.2、216.3及216.6至216.12的规定。
3. 临时、7天以内的,不得要求标牌符合第216条的规定。
4. 第二百一十六条看守所、教养设施内,非设在公共使用区域的标志,不要求符合规定。
216.2名称
标识永久性房间和空间的室内外标志应符合703.1、703.2和703.5的规定。凡提供象形文字作为永久性室内房间和空间的标识,象形文字应符合703.6的规定,并应具有符合703.2和703.5的文字描述符。
例外:不位于其服务空间门口的外部标志不需要符合703.2。
咨询216.2指定。第216.2条适用于为室内房间或空间提供名称、标签或名称的标志,这些标志不太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例如,室内卫生间标识、房间和楼层号码或字母、房间名称等。用于标识或识别永久性房间或空间的象形文字需要触觉文字描述符。提供房间或空间信息的象形图,如“禁止吸烟”、居住者标识和国际无障碍标志,不需要有文字描述符。
216.3方向和信息标志
提供场地内部空间和设施指示或信息的标志应符合703.5的规定。
216.3方向和信息标志。有关内部空间和设施的信息包括行为规则、乘员负荷和类似标志。指示房间或空间方向的标志包括标识出口路线的标志。
216.4出口方式
出口标志应符合216.4的规定。
216.4.1出口门
出口通道、出口出口和出口楼梯的门应以符合703.1、703.2和703.5的触觉标志识别。
216.4.1出口门。出口通道是一个水平出口组件,通过防火等级的结构与建筑物的内部空间分开,并导致出口排放或公共通道。出口出口是出口系统中位于出口终端和公共通道之间的部分。
216.4.2避难区域
国际建筑规范(2000年版)第1003.2.13.5.4节或国际建筑规范(2003年版)第1007.6.4节(通过参考纳入,参见第1章的“参考标准”)要求在避难区域提供指示的标志应符合703.5。
216.4.3方向标志
国际建筑规范(2000年版)第1003.2.13.6条或国际建筑规范(2003年版)第1007.7条(通过参考纳入,参见第1章的“参考标准”)要求的指示进出通道的标志应符合703.5的要求。
216.5停车
符合502规定的泊车位须以符合502.6规定的标志标示。
例外:1。一个场地内包括无障碍停车位在内总共四个或四个以下停车位的,不需要标识无障碍停车位。
2. 在住宅设施中,停车位分配给特定居住单元的,不需要标识无障碍停车位。
216.6入口
如果不是所有入口都符合404,则符合404的入口应由符合703.7.2.1的国际无障碍标志标识。在不符合404规定的出入口,应设置符合703.5规定的指示标志,指示最近符合404规定的出入口的位置。
建议216.6入口。在需要方向标志的地方,它的位置应尽量减少回溯。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意味着在路线的起点定位一个标志,而不仅仅是在建筑物的难以进入的入口。
216.7电梯
如果现有电梯不符合407,则符合407的电梯应清楚地标明符合703.7.2.1的国际无障碍标志。
216.8卫生间和浴室
如现有的厕所或洗浴间不符合603的规定,则须提供指示指示牌,指明设施内最近的符合603的厕所或洗浴间的位置。标志应符合703.5,并应包括符合703.7.2.1的国际无障碍标志。如现有的厕所或浴室不符合603的规定,则符合603的厕所或浴室须以符合703.7.2.1的国际无障碍标志标识。如果允许使用213.2的例外情况,则符合603的厕所或洗浴设施应由符合703.7.2.1的国际无障碍标志标识,除非所有厕所和洗浴设施都符合603。
216.9 tty
公共交通工具应按照216.9的规定提供识别和方向标志。
216.9.1识别标志
公共TTY应由符合703.7.2.2的TTY国际标志标识。
216.9.2方向标志
所有不设公用电话亭的公用收费电话亭应设置指示最近的公用电话亭位置的指示标志。此外,指示牌为公用收费电话提供指示的,也应当为公用收费电话提供指示。方向标志应符合703.5,并应包括符合703.7.2.2的TTY国际标志。
216.10辅助听力系统
219要求提供辅助听力系统的每个集合区域应提供标志,告知顾客辅助听力系统的可用性。辅助听力标志应符合703.5,并应包括符合703.7.2.4的国际听力损失通道标志。
例外:如果设有售票处或窗口,则不要求在每个集合区域设置标志,只要在每个售票处或窗口显示标志,告知顾客辅助听力系统的可用性。
216.11结帐通道
如果提供一个以上的结帐通道,符合904.3的结帐通道应由符合703.7.2.1的国际无障碍标志标识。若收银台通道用数字、字母或功能标识,则符合904.3的收银台通道标识应与收银台通道标识位于同一位置。
例外:如果所有功能单一的结帐通道都符合904.3,则不需要符合703.7.2.1的标志。
216.12游乐设施
在排队和排队的入口处,应设置标志,说明游乐设施提供的通道类型。此外,当无障碍卸货区同时作为无障碍装卸区时,应在排队、排队入口处设置无障碍装卸区位置标志。
咨询216.12游乐设施。主要为儿童设计的游乐设施,由骑行者控制或操作的游乐设施,以及没有座位的游乐设施,不需要提供轮椅空间,转移座位或转移系统,不需要满足216.12的标志要求。然而,这些游乐设施的装卸区域必须在一条可达的路线上,并且必须提供转弯空间。
217电话
217.1一般
设置投币式公用电话、无投币式公用电话、公共闭路电话、公共免费电话或者其他公用电话的,每设置一种公用电话,应当按照第217条的规定设置公用电话。就本条而言,一组电话应被认为是两台或两台以上相邻的电话。
咨询217.1总则。这些要求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公共电话,包括机场和火车站提供免费直接连接酒店、交通服务和旅游景点的免费电话。
217.2轮椅无障碍电话
如设有公用电话,则须按照表217.2提供符合704.2规定的轮椅无障碍电话。
例外:仅供驾车的公共电话不需要遵守217.2。
提供的电话数目 在一层、一层或外部场地上 |
最少所需数量 轮椅电话 |
---|---|
1个或多个单体 | 每层、每层和外部场地各1个 |
1银行 | 每层、每层和外部场地各1个 |
2家或更多银行 | 每家银行1美元 |
217.3音量控制
所有公用电话都应具有符合704.3的音量控制。
217.4 tty
符合704.4的tty应按照217.4提供。
咨询217.4 TTYs。根据电话机群、楼层、建筑物或场地内提供的公用付费电话的数量,提供了单独的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使用一个TTY来满足这些要求中的一个以上。例如,银行所需的TTY可以满足建筑物的需求。但是,在建筑物内的银行中安装TTY不能满足在外部站点上至少安装一个TTY的要求。应考虑能够容纳数字和模拟传输的电话系统,以便与数字和模拟tty兼容。
217.4.1银行要求
如电话机库设有四台或以上的公用收费电话,则该电话机库须设有至少一台符合704.4规定的公用TTY。
例外:位于公共TTY银行200英尺(61米)内的电话亭不需要设置TTY,并且与公用TTY银行位于同一层。
217.4.2楼层要求
公共建筑的TTYs应按照217.4.2.1提供。私人建筑物内的tty应按照217.4.2.2提供。
217.4.2.1公共建筑
在公共建筑物的一层至少设置一个公用付费电话的,该层至少设置一个公用TTY。
217.4.2.2私人建筑
如在私人建筑物的一层设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公用收费电话,则该层应至少设有一个公用TTY。
217.4.3建筑要求
公共建筑的TTYs应按照217.4.3.1提供。私人楼宇内的测试设备须按照217.4.3.2提供。
217.4.3.1公共建筑
在公共建筑物内设置至少一台公用付费电话的,应在建筑物内设置至少一台公用TTY。在公共建筑的公共使用区内至少设置1台公用付费电话的,在公共使用区内的公共建筑内至少设置1台公用TTY。
217.4.3.2私人建筑
在私人建筑物内设置四台或四台以上公用付费电话的,应在建筑物内设置至少一台公用TTY。
217.4.4外部站点要求
外场设置四台及以上公用付费电话的,应设置至少一台公用TTY。
217.4.5休息站、紧急路边站和服务广场
在公共休息站、路边应急站、服务广场设置至少一个公用付费电话的,应当设置至少一个公用TTY。
217.4.6医院
凡至少有一部公共收费电话为医院急诊室、医院康复室或医院候诊室服务的,每个地点至少应提供一部公共TTY。
217.4.7交通设施
在交通设施中,除了217.4.1至217.4.4的要求外,如果至少有一个公共付费电话服务于公共汽车或铁路设施的特定入口,则应提供至少一个公共TTY服务于该入口。在机场,除217.4.1至217.4.4的要求外,在安检区外的航站楼、安检区内的大厅或航站楼内的行李提取处设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公共付费电话的,每个地点至少应提供一个公共TTY。
217.4.8拘留和惩教设施
在拘留和教养设施中,如果在仅供被拘留者或囚犯和保安人员使用的安全区域内提供至少一部付费电话,则应在至少一个安全区域内提供至少一部有线电视。
217.5便携式电视货架
如建筑物内部的电话机群由三台或以上的公众收费电话机组成,则电话机群内至少有一部公众收费电话机须按照第704.5条设有搁架及电源插座。
例外:1。为保安或安全目的而禁止货架和出口的拘留和惩教设施的安全区域不需要遵守217.5。
2. 带TTY的电话机组不需要设置架子和电源插座。
218交通设施
218.1一般
交通设施应符合第218条。
218.2新建和改建的固定火车站
快速铁路、轻轨、通勤铁路、城际铁路、高速铁路和其他固定轨道系统上新建和改建的车站应符合810.5至810.10的规定。
218.3重点车站及现有城际铁路车站
重点车站和现有城际铁路车站应遵守810.5至810.10的规定。
218.4巴士候车亭
如有设置,巴士候车亭须符合810.3的规定。
218.5其他交通设施
在其他交通设施中,广播系统应符合810.7,时钟应符合810.8。
219辅助听力系统
219.1一般
辅助听力系统应按照第219条和第706条提供。
219.2必备系统
在每个集会区,如果听觉交流是空间使用的组成部分,应提供辅助听力系统。
例外:除法庭外,不提供音频放大的地方不需要辅助听力系统。
219.3接收方
须按照表219.3在每个装配区域为辅助聆听系统设置符合706.2规定的接收器。根据706.3规定,至少25%的接收器,但不少于两个,应与助听器兼容。
例外:1。如果建筑物包含一个以上的集合区域,并且需要提供辅助收听系统的集合区域属于一个管理,则在所有接收器都可以使用所有系统的情况下,允许根据建筑物中集合区域的座位总数计算所需接收器的总数。
2. 如果集合区域的所有座位都安装了感应回路辅助听音系统,则不要求提供表219.3所要求的与助听器兼容的接收器的最低数量。
装配区域的座位容量 | 所需接收器的最小数量 | 与助听器兼容的所需接收器的最小数量 |
---|---|---|
50或以下 | 2 | 2 |
51至200 | 2,每25个座位加1除以50个座位 | 2 |
201至500 | 2,每25个座位加1除以50个座位 | 1 / 4接收器¹ |
501至1000 | 20,每33个座位加1 / 500个座位 | 1 / 4接收器¹ |
1001至2000年 | 35,每50个座位加1 / 1000个座位 | 1 / 4接收器¹ |
2001年及以后 | 超过2000个座位,每100个座位55加1¹ | 1 / 4接收器¹ |
表图例:或者它的一部分
220自动柜员机和售票机
220.1一般
如设有自动柜员机或自助售票机、收费机或调整机,则在每个地点所提供的每种类型中至少应有一台应符合707的规定。凡为信封、废纸或其他用途而设的垃圾桶,每种类型至少须有一个符合811的规定。
咨询220.1一般性意见。如果一家银行同时提供内部和外部的自动取款机,每一个这样的装置都被认为是一个单独的位置。无障碍柜员机,包括可讲话的柜员机和轮椅使用者可及的柜员机,必须随时为该地点的顾客提供所有功能。例如,不可访问的ATM机只提供现金提取,而不可访问的ATM机还出售电影票,这是不可接受的。
221装配区
221.1一般
装配区域应提供轮椅空间、伴坐和指定的通道座位,符合221和802的规定。此外,草坪座椅应符合221.5。
221.2轮椅位
装配区应提供符合221.2规定的轮椅空间,并设有固定座位。
221.2.1号码和位置
须提供符合221.2.1规定的轮椅位。
221.2.1.1一般座位
须按照表221.2.1.1提供符合802.1规定的轮椅位。
座位数目 | 所需轮椅位的最少数目 |
---|---|
4至25岁 | 1 |
26 - 50 | 2 |
51至150 | 4 |
151至300 | 5 |
301至500 | 6 |
501至5000 | 6,每150加1, 或者它的分数,在501到5000之间 |
5001及以上 | 36,每200加1, 或者它的分数,除以5000 |
221.2.1.2体育馆、体育场和看台上的豪华包厢、俱乐部包厢和套房
在竞技场、体育场和看台内的每个豪华包厢、俱乐部包厢和套间内,应按照表221.2.1.1提供符合802.1规定的轮椅空间。
221.2.1.2 arena, stadium, and grandstand的豪华包厢,俱乐部包厢和套房在竞技场、体育场或看台内的豪华包厢、俱乐部包厢和套间中,轮椅座位的数量需要按包厢和套间计算。
221.2.1.3其他机箱
在不符合221.2.1.2规定的栏位内,所需轮椅位的总数须按表221.2.1.1厘定。轮椅空间应位于不少于所提供的所有箱子的20%。轮椅位须符合802.1的规定。
221.2.1.3其他框。“其他包厢”内的座位包括表演艺术礼堂等设施内的包厢座位,这些设施为空间和声学目的而设计分层包厢。221.2.1.3所涵盖的包厢所需的轮椅位数是根据其他包厢提供的座位总数计算的。由此产生的轮椅空间数量必须位于不少于本节所覆盖的20%的箱子中。例如,一个音乐厅有20个包厢,每个包厢有10个座位,总共有200个座位。在这个例子中,需要5个轮椅空间,并且它们必须放置在至少4个盒子中。此外,由于轮椅空间还必须满足221.2.3的分散要求,因此,除非出现分散要求的例外情况,否则容纳这些轮椅空间的盒子不能全部位于一个区域。
221.2.1.4球队或球员座位
在体育活动的队伍或运动员座位区及服务区域内,须提供至少一个符合802.1规定的轮椅位。
例外:在不符合206.2.11的保龄球道的球队或球员座位区域不需要轮椅空间。
221.2.2集成
轮椅座位应是座位图的一个组成部分。
221.2.2集成。轮椅空间是“座位计划的组成部分”的要求意味着轮椅空间必须放置在座位区域的占地面积内。轮椅区不能与休息区分开。例如,仅将轮椅空间或仅将轮椅空间及其附属座位放置在集会区域内由立板定义的座位区域之外是不可接受的。
221.2.3视线和色散
轮椅位须提供符合802.2及221.2.3规定的视线。为提供视线,轮椅空间应分散。轮椅座位应为观众提供与其他观众相同或更好的座位位置和视角选择。如221.2.1所要求的轮椅位数目已获满足,则无须进一步分散。
例外:在体育活动服务区的球队或球员座位区域的轮椅空间不需要符合221.2.3。
221.2.3视线和分散。与《美国残疾人法》的总体意图一致,必须为使用轮椅的人提供平等的机会,使他们的体验与其他观众的体验基本相同。因此,虽然不需要为使用轮椅的人提供家里最好的座位,但也不应该把他们降级到最差的位置。
221.2.3.1水平色散
轮椅空间应横向分散。
例外:1。如果221.3要求的配套座位和轮椅空间位于总排长度的第二或第三个四分位数内,则在300个或更少座位的装配区域不需要水平分散。在确定总排长时应包括中间通道。如果一排的第2和第3四分位数的排长不足以容纳所需数量的同伴座位和轮椅座位,则允许将额外的同伴座位和轮椅座位放置在该排的第1和第4四分位数。
2. 在排座位中,两个轮椅座位应被允许并排放置。
221.2.3.1水平色散。轮椅空间的水平分散是指装配设施座位区从一边到另一边的空间布局,或者在竞技场或体育场的情况下,围绕比赛场地或表演区域的空间布局。
221.2.3.2垂直色散
轮椅空间应垂直分散在离屏幕、表演区域或比赛场地不同距离的地方。此外,轮椅空间应位于位于无障碍路线上的每个阳台或夹层。
例外:1。如果轮椅空间提供的视角等于或优于设施提供的平均视角,则在座位不超过300个的装配区域不需要垂直分散。
2. 在露天看台上,轮椅座位不应被要求在观众席入口处以外的一排排设置。
221.2.3.2垂直色散。当轮椅空间在装配设施中垂直分散时,它们从前到后被放置在座位区域的不同位置,以便与屏幕,舞台,比赛场地,体育活动区域或其他焦点的距离在轮椅空间中有所不同。
221.2.3.2垂直色散例外进入看台座位的入口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过道、大厅、吐槽、入口坡道和楼梯。与看台座位相邻的垂直、中间或侧通道是阶梯式或分层的,不被视为入口。
致读者:司法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还要求以下内容: 装配区域。受本部分[标题III法规或标题II法规本节]约束的组装区域应符合适用于组装区域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21条和第802条。此外,装配区域应确保- (1)在体育场馆、竞技场和看台上,轮椅座位和伴座分散在各个楼层,包括通过无障碍路线提供服务的座位; (2)根据2010年标准第221.2.3.1条要求水平分散轮椅空间和伴座椅的集合区域,以及座位全部或部分环绕游戏场地或表演区域的集合区域,应将轮椅空间和伴座椅分散在游戏场地或表演区域周围; (3)轮椅座位和伴坐座位不设于临时平台或其他可移动的构筑物上(或被其遮挡),除非在没有固定座位的区域内,为了增加活动座位,将整个座位区置于临时平台或其他可移动的构筑物上,则可在该区域内设置轮椅座位和伴坐座位。当不需要轮椅位和伴座来容纳符合条件的人时,可以在这些位置和座位上放置单独的、可移动的座位; (4)体育场式电影院应在体育场段的立管或跨通道上设置轮椅位和伴座,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221.3伴座
每一个221.2.1所要求的轮椅位,须提供至少一个符合802.3规定的伴座。
221.4指定的过道座位
至少有5%的过道座位应符合802.4的规定,并应位于最靠近通道的过道座位上。
例外:球队或球员座位区,体育活动的服务区不需要符合221.4。
221.4指定通道座位。在选择哪些通道座位符合802.4的要求时,必须首先选择距离可达路线最近的通道座位,而不一定在可达路线上。例如,一个集合区有两条通道(A和B)作为座位区,只有一条通道连接到通道A的顶部和底部。符合802.4的过道座位必须位于A通道的顶部和底部,朝向中间。只有当A通道上的所有座位都没有达到5%的最低要求时,才会指定B通道上的座位。
221.5草坪座位
没有固定座位的草坪座位区和外部溢出座位区应连接到可到达的路线上。
222穿衣、试衣和更衣室
222.1一般
在提供更衣室、试衣间或更衣室的情况下,所提供的每个集群中每种用途的至少5%(但不少于一个)应符合803。
例外:在进行改建时,如果技术上无法按照222.1提供房间,则应按照803的规定在每一层为每一性别提供一间房间。如果只提供男女通用的房间,则允许使用男女通用的房间。
222.1一般性咨询。“集群”是一组彼此相邻的房间。一般来说,集群中的房间在视线范围内或彼此相邻。不同风格的设计为用户提供了不同程度的隐私和便利。一些设计包括靠近设施核心区域的私人更衣设施,而另一些设计更经济地利用空间,只提供群体更衣设施。无论设备类型如何,穿衣、试衣间和更衣室都应该为残疾人提供与其他人同样私密和方便的房间。例如,在医生的办公室里,如果没有残疾的人必须穿着他们平时穿的衣服以外的衣服在办公室里走动,那么要求残疾人也这样做是可以接受的。
222.2衣架和挂钩
如果在没有单独隔间的更衣室中提供衣架或衣架,每种类型至少有一个应符合803.5。如果衣钩或衣架在单独的隔间中提供,则应在要求符合222.1的更衣室、试衣间或更衣室的单独隔间中至少提供符合803.5的每种类型中的一个。
223医疗护理和长期护理设施
223.1一般
在持牌医疗护理设施和持牌长期护理设施中,如果住院时间超过24小时,应按照第223条提供病人或住院病人的卧室。
例外:作为重症或重症病人卧室的一部分的厕所不需要符合603。
致读者:司法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超过了以下咨询说明(咨询223.1),要求无障碍病房按比例分配给医疗机构的医疗专业,而这些医疗机构并不专门治疗影响行动能力的疾病(见下文223.2.1)。 |
223.1一般性咨询。由于医疗设施经常重新配置空间,以反映医疗专业的变化,第223.1款不包括分散无障碍病人或住院医生卧室的规定。缺乏设计要求并不意味着覆盖实体不需要为无障碍房间没有分散在专业领域的残疾人提供服务。在核心区域附近设置无障碍房间,这些区域不太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虽然不需要分散,但它提供的灵活性可以是确保符合适用民权法律的成本效益的关键因素,包括《美国残疾人法》第二和第三章以及经修订的1973年《康复法》第504节。此外,所有类型的功能和设施应该分散在无障碍的卧室中,以确保所有患者和居民都能平等地进入并有多种选择。
223.1.1改变
凡改建或增建卧室的,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仅适用于改建或增建的卧室,直至卧室数量达到新建要求的最低数量为止。
223.1.1变更。在改建和增建方面,最低要求的数量是基于改建或增建的卧室总数,而不是基于设施提供的卧室总数。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设施的改变,应尽一切努力在病人护理区(如儿科、心脏护理、产科和其他单位)中分散可使用的卧室。这样,残疾人就可以获得医疗机构提供的全方位服务。
223.2医院、康复设施、精神病设施和戒毒设施。
医院、康复设施、精神病院和戒毒设施应遵守第223.2条。
223.2.1非专门用于治疗影响活动能力的疾病的设施
在非专门治疗影响活动条件的设施中,至少10%(但不少于一个)的患者卧室应提供符合805的活动功能。
致读者:司法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还要求以下内容: 医疗保健设施。受本部分[第三编条例或第二编条例本节]约束的医疗设施应遵守2010年标准中适用于医疗设施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23条和第805条。此外,不专门治疗影响行动能力的疾病的医疗机构应按照2010年《标准》第223.2.1条的要求,按医疗专业类型按比例分配无障碍病房。 |
223.2.2专门治疗影响行动能力的疾病的设施
在专门治疗影响活动能力的疾病的设施中,100%的患者卧室应提供符合805的活动功能。
223.2.2专门用于治疗影响行动能力的疾病的设施。影响行动能力的条件包括需要使用或辅助支架、手杖、拐杖、假肢装置、轮椅或动力行动辅助设备的条件;关节炎严重限制人行走能力的关节炎、神经系统疾病或矫形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其他可能需要使用便携式氧气的病症;以及造成严重功能限制的心脏病。可提供治疗但不专门治疗此类疾病的设施,如综合康复医院,不受这一要求的约束,但受第223.2.1条的约束。
223.3长期护理设施
在获得许可的长期护理机构中,每种类型的居民卧室中至少有50%(但不少于一个)应提供符合805的移动功能。
224临时住宿客房
224.1一般
临时住宿设施应按224条规定提供客房。
第224.1号一般性咨询。用于临时住宿的某些设施,包括分时住宿、宿舍和城镇住宅,可能同时适用于这些要求和《公平住房修正案》。《公平住房修正案》要求,根据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制定的指导方针,某些拥有四个或更多多户住宅单元的住宅结构,无论是私人拥有还是联邦政府资助,都必须包括某些无障碍和适应性设计的特征。在进行住宅设计和建造之前,应参照本法和有关规定。
224.1.1改变
在改建或增建客房的情况下,224的要求仅适用于改建或增建的客房,直至客房数量达到新建所需的最低数量。
224.1.1变更。在改建和增建中,可使用客房的最低要求数量是基于改建或增建的客房总数,而不是一个设施提供的客房总数。通常,设施的每次改造仅限于设施的特定部分。当由于随后的改建而增加无障碍客房时,如果所有无障碍客房不在设施的同一区域提供,则更有可能达到224.5(分散)的要求。
224.1.2客房门和门道
提供用户进出客房的入口、门和门道,不要求提供符合806.2的移动功能,应符合404.2.3。
例外:客房的淋浴和桑拿门不需要提供符合806.2的移动功能,也不需要符合404.2.3。
224.1.2客房门和门道。由于住宿设施中经常发生社会互动,所有客房的门和门口都需要一个清晰的开放宽度,包括那些不需要进入的房间。这适用于所有的门,包括浴室门,允许用户完全通过。第404节对门和门道的其他要求不适用于不要求提供移动功能的客房。
224.2具有移动功能的客房
在临时住宿设施中,应按照表224.2提供符合806.2规定的具有活动功能的客房。
总数 提供客房 |
最少数量 要求客房不带淋浴设备 |
最少数量 需提供带淋浴的客房 |
总数 需要房间 |
---|---|---|---|
1 ~ 25 | 1 | 0 | 1 |
26 - 50 | 2 | 0 | 2 |
51 - 75 | 3 | 1 | 4 |
76 - 100 | 4 | 1 | 5 |
101 ~ 150 | 5 | 2 | 7 |
151至200 | 6 | 2 | 8 |
201至300 | 7 | 3 | 10 |
301至400 | 8 | 4 | 12 |
401 - 500 | 9 | 4 | 13 |
501至1000 | 占总数的2% | 占总数的1% | 占总数的3% |
1001及以上 | 20,每100加1, 或者它的分数,除以1000 |
10,每100加1, 或者它的分数,除以1000 |
30,每100加2, 或者它的分数,除以1000 |
224.3的床
在超过25张床的客房中,至少有5%的床应符合806.2.3的规定。
224.4带通讯功能的客房
在临时住宿设施中,应按照表224.4提供符合806.3的通讯功能客房。
总数 提供客房 |
最少数量 要求客房有通讯功能 |
---|---|
2至25岁 | 2 |
26 - 50 | 4 |
51 - 75 | 7 |
76 - 100 | 9 |
101 ~ 150 | 12 |
151至200 | 14 |
201至300 | 17 |
301至400 | 20 |
401 - 500 | 22 |
501至1000 | 总额的5% |
1001及以上 | 50,每100除以1000加3 |
224.5分散
符合806.2要求提供移动功能的客房和符合806.3要求提供通信功能的客房应分散在各类客房中,并应提供与其他客人选择相当的客房类型,床位数量和其他设施选择。如果符合806要求的最小客房数量不足以允许完全分散,客房应按以下优先顺序分散:客房类型,床位数量和设施。至少一间需要提供符合806.2的移动性功能的客房还应提供符合806.3的通信功能。不超过10%的客房需要提供符合806.2应使用的移动功能,以满足提供符合806.3的通信功能所需的最少客房数量。
通告224.5分散。在提供同等范围的选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房间大小、床的大小、价格、景观、浴室设备(如热水浴缸和水疗中心)、吸烟和非吸烟以及提供的房间数量。
致读者:司法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还要求以下内容: 住宿地点。受本部分[标题III法规]约束的住宿场所应符合适用于临时住宿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24条和第806条对临时住宿客房的要求。 (1)客房在符合2010年《标准》规定的住宿场所提供具有活动功能的客房 (i)根据2010年《标准》表224.2至第224.2条的规定,在同一地点须申请同一许可证的设施如各有50间或更少的客房,可合并在一起,以确定所需的无障碍客房数目及无障碍洗浴设施类型。 (ii)客房数量超过50间的设施须分别处理,以便根据2010年标准表224.2至第224.2节确定所需的无障碍客房数量和无障碍洗浴设施类型。 (2)例外。如果客房不是由拥有、租赁或运营整体设施的实体拥有或基本上控制,并且客房内部的物理特征由其个人所有者控制,则不需要遵守§36.402或2010年标准第224.1.1节的变更要求。 (三)设有居住单位和临时住宿单位的设施。专为居住而设计、建造的住宅单位,不适用暂住标准。 司法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还要求: 教育场所的住房。受本部分[标题III法规或标题II法规的本部分]约束的教育场所的住房应符合适用于临时住宿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24条和第806条对临时住宿客房的要求,但有以下例外情况。在本节的应用中,“卧室”一词与“客房”一词可互换使用,因为它在临时住宿标准中使用。 (1)包含具有移动功能的无障碍卧室(包括套房和集群卧室)的住房单元内的厨房或包含具有移动功能的无障碍卧室的楼层应提供符合2010年标准第809.2.2节的转弯空间和符合2010年标准第804.3节的厨房工作台面。 (2)根据2010年标准第809.2节,包含可移动的无障碍卧室的多卧室住房单元应在整个单元中具有可访问的路线。 (3)由教育场所或代表教育场所提供的公寓或联排别墅设施,全年仅出租给研究生或教师,不包含任何可供教育计划使用的公共用途或公用区域,不受临时住宿标准的约束,并应符合2010年标准第233条和第809条对住宅设施的要求。 司法部的第二章和第三章规定包括对社会服务中心设施的要求,见第233条(居住设施)。 |
225年存储
225.1一般
储存设施应符合225。
225.2存储
凡在可接近的地方存放物料,每种物料至少须有一种符合811的规定。
建议225.2存储。存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壁橱、橱柜、架子、衣架、挂钩和抽屉。在有规定的情况下,每种贮存物中至少有一个必须位于第308条指明的可及范围内;但是,允许在到达范围之外安装额外的存储设备。
225.2.1储物柜
在提供储物柜的地方,每种类型的储物柜至少有5%,但不少于一个,应符合811。
225.2.1储物柜。不同类型的储物柜可能包括全尺寸和半尺寸的储物柜,以及专门为储存各种运动器材而设计的储物柜。
225.2.2自助货架
自助货架应位于符合402规定的无障碍路线上。自助货架不需要符合308。
225.2.2自助上架。自助货架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商店或邮局的货架。
225.3自助存储设施
自助储存设施须根据表225.3提供符合这些要求的个人自助储存空间。
设施总空间 | 最少数量 需要便于使用 |
---|---|
1 ~ 200 | 5%,但不少于1% |
201及以上 | 10,加上超过200的单位总数的2% |
225.3自助存储设施。虽然自助存储设施没有独特的技术要求,但在包含自助存储空间的设施中提供的元素和空间必须符合这些要求,在适用的情况下必须符合本文件。例如:符合这些要求所需的存储空间数量必须提供符合第206条的无障碍通道;符合第207条规定的无障碍出口通道;符合第208条规定的停车位;并且,在提供的情况下,其他公共使用或常用的元素和设施,如卫生间、饮水机和电话,必须符合本文件的适用要求。
225.3.1分散
个人自助存储空间应分散在所提供的各类空间中。如所提供的空间类别多于可达的要求数目,则所规定的空间数目不得超过表225.3所规定的数目。符合表225.3的自助存储空间不应被要求分散在多幢建筑物设施的建筑物之间。
226用餐台面和工作台面
226.1一般
凡提供供食物或饮料消费的用餐面,在用餐面上至少有5%的座位空间和站立空间应符合902。此外,如果工作表面提供给员工以外的人使用,至少有5%应符合902。
例外:1。销售柜台和服务柜台不应被要求遵守902。
2. 检查收银台通道上提供的书写表面不需要符合904.3,也不需要符合902。
第226.1号一般性咨询。在《美国残疾人法》所涵盖的设施中,此要求不适用于仅供员工使用的工作台面。然而,《美国残疾人法》以及1973年修订的《康复法案》第504条规定,雇员有权获得“合理的便利”。就工作台面而言,这意味着雇主可能需要采购或调整工作台,如办公桌、实验室和工作台、通风柜、接待柜台、柜员窗户、书房、商业厨房柜台和会议桌,以“根据需要”适应残疾员工的个人需求。考虑灵活的工作台面,并允许安装在不同的高度和间隙。
226.2分散
符合902要求的用餐台面和工作台面应分散在包含用餐台面和工作台面的整个空间或设施中。
227销售与服务
227.1一般
结帐通道、销售柜台、服务柜台、食品服务排队、排队和等候排队应符合第227和904条的规定。
227.2结帐通道
如有结帐通道,应按照表227.2的规定提供符合904.3的结帐通道。不同功能的收银通道,各功能应按表227.2设置符合904.3要求的收银通道。在整个建筑物或设施中分散的退房通道,应分散符合904.3的退房通道。
例外:如果销售面积小于5000平方英尺(465平方米),则不需要超过一个符合904.3的结账通道。
结帐通道数量 各函数的 |
最小结帐通道数 各函数的 必须遵守904.3 |
---|---|
1至4 | 1 |
5 - 8 | 2 |
9到15岁 | 3 |
16岁及以上 | 3,再加上20%的额外通道 |
227.2.1变更的结帐通道
如果收银台通道被改变,每个服务于每个功能的收银台通道中至少有一个应符合904.3的要求,直到收银台通道的数量符合227.2的要求。
227.3计数器
在提供的情况下,每种类型的销售柜台和服务柜台中至少有一个应符合904.4的规定。如果柜台分散在整个建筑物或设施中,也应分散符合904.4的柜台。
227.3计数器。在同一设施中提供不同服务的柜台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订购、取件、快递和退货。一个连续的计数器可以用来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例如,点餐和提货是不同的服务。当在同一柜台的不同位置取单时,仅提供对取单部分的访问是不可接受的。柜台的订购和取件部分必须是可接近的。
227.4食品服务热线
食品服务线路应符合904.5。在提供自助货架的地方,每一种类型至少有50%,但不少于一个,应符合308。
227.5排队和排队
需要符合904.3或904.4的柜台或结帐通道的排队和等候队伍应符合403。
采购产品储存库,自动贩卖机,找零机,邮箱,和燃料分配器
228.1一般
在提供的情况下,每种类型的储存库、自动售货机、找零机和加油机中至少有一个应符合第309条。
例外:仅驾车的寄存机构不需要遵守第309条。
第228.1号一般性咨询。寄存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邮局、音像店和图书馆的夜间寄存处。
228.2邮箱
在室内设置邮箱的,每种邮箱至少百分之五但不少于一个,应符合第三百零九条的规定。在住宅设施中,为每个住宅单元提供邮箱的,应为每个住宅单元提供符合309的邮箱,这些住宅单元需要提供符合809.2至809.4的移动功能。
229年窗户
229.1一般
如在可进入的房间或空间内设有玻璃开口供使用者操作,则至少有一个开口应符合第309条的规定。行政当局要求可操作的每个玻璃开口应符合第309条。
例外:1。需要符合809的住宅单位的玻璃开口不需要符合229。
2. 要求提供通讯功能的客房的玻璃开口和要求符合206.5.3的客房的玻璃开口不应要求符合229。
230双向通信系统
230.1一般
如果提供双向通信系统以获得进入建筑物或设施或进入建筑物或设施内的限制区域,则该系统应符合708。
咨询意见230.1一般。这一要求适用于办公楼、法院和其他设施,在这些设施中,建筑物或受限空间的入口依赖于双向通信系统。
231司法设施
231.1一般
司法设施应遵守第231条。
231.2法庭
各审判室应遵守第808条。
231.3保温室
如有规定,中央拘留室及法庭楼拘留室须符合231.3的规定。
231.3.1中央拘留室
如为成年男性、未成年男性、成年女性或未成年女性提供单独的中央拘留室,每种类型应各有一个符合807.2的规定。如设有中央拘留室,且不按年龄或性别分开,则应至少设有一个符合807.2规定的拘留室。
231.3.2法庭拘留室
如法庭为成年男性、未成年男性、成年女性或未成年女性提供单独的拘留室,则每个法庭应由符合807.2规定的每种类型的一个拘留室提供服务。如法庭设有不按年龄或性别分开的拘留室,法庭应至少有一个符合807.2规定的拘留室。牢房可以服务于一个以上的法庭。
231.4参观地区
参观区域应符合231.4。
231.4.1隔间和柜台
访客和被拘留者两侧至少有5%但不少于一个隔间应符合902。在提供柜台的地方,来访者和被拘留者双方至少应有一个柜台符合904.4.2的要求。
例外:非接触探视区的隔间或柜台的被拘留者一侧不提供要求遵守231的拘留室,不要求遵守902或904.4.2。
231.4.2分区
如果使用固体隔板或安全玻璃将访客与被拘留者分开,则每种类型的隔间或柜台隔板中至少有一种应符合904.6。
232拘留设施和教化设施
232.1一般
因刑罚或矫正目的而拘留人员的建筑物、设施或其部分,或因安全原因限制囚犯自由的建筑物、设施或其部分,应符合第232条的规定。
第232.1号一般性咨询。拘留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监狱、拘留中心和警察局的拘留所。惩教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监狱、感化院和惩教中心。
致读者:司法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还要求以下内容: 拘留和惩教设施。(1)新建的拘留所、监狱和其他拘留和矫正设施应符合2010年标准,但公共实体应提供符合2010年标准第807.2条的无障碍流动设施,至少占设施总牢房数量的3%,但不少于一个。每个分类级别都应提供具有流动性特征的单元。 (二)拘留所和教化设施的改建。对拘留所、监狱和其他拘留和教养设施的改建应符合2010年标准,但公共实体应为至少3%(但不少于一个)被改建的牢房总数提供符合2010年标准第807.2条的无障碍流动设施,直到设施中至少3%(但不少于一个)的牢房总数提供符合第807.2条的流动设施。在每个分类级别中应提供具有移动特征的改变细胞。然而,当对特定牢房进行改造时,拘留和教养设施运营商可以通过在替代牢房(最初计划改造的牢房除外)中提供所需的移动性特征来履行其提供所需数量的具有移动性特征的牢房的义务,前提是每个替代牢房-
(3)对于拘留所、监狱和其他拘留和教养设施中的医疗和长期护理设施,公共实体应对这些设施适用《2010年标准》的技术和范围要求,无论这些设施是否获得许可。 |
232.2通用保温室和通用外壳室
通用保温箱和通用外壳箱应按照232.2提供。
例外:除司法部长确定的范围外,不应要求对牢房进行改建。
咨询232.2通用保温室和通用外壳室。无障碍牢房或房间应分散在不同的安全级别、住房类别和关押类别中(例如,男性/女性和成人/青少年),以方便进出。许多拘留和教养设施的设计使某些地区(例如“轮班”地区)可以根据需要改造为不同类型的住房。例如,作为中等安全住房单元的轮班区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被重新指定为高安全住房单元,以满足容量需求。在轮班区放置无障碍单元或房间可以允许额外的灵活性,以满足对无障碍单元或房间分散的要求。
咨询232.2通用保温箱和通用保温箱例外。虽然这些要求并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变更的结果,细胞是可访问的,但《美国残疾人法》第二章要求,公共实体开展的每项服务、项目或活动,从整体上看,都很容易被残疾人访问和使用。必须满足这一要求,除非这样做会从根本上改变服务、项目或活动的性质,或者会导致不必要的财务和行政负担。
232.2.1具有迁移特性的细胞
设施中至少2%(但不少于一个)的电池单元总数应提供符合807.2的移动性特征。
232.2.1.1床
在超过25张床的牢房中,至少有5%的床应符合807.2.3的规定。
232.2.2具有通信特性的cell
至少有2%,但不少于一个,配备了可听到的紧急报警系统和在单元内永久安装的电话的一般拘留室和一般住房单元的总数,应提供符合807.3的通信功能。
232.3特殊保存室和特殊外壳室
如果提供了特殊的保温箱或特殊的外壳箱,每种用途至少应提供一个符合807.2的移动特性。受这一要求约束的牢房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定向、保护性拘留、行政或纪律拘留或隔离、戒毒和医疗隔离的牢房。
例外:除司法部长确定的范围外,不应要求对牢房进行改建。
232.4医疗保健设施
除提供符合第232.3条规定的任何医疗隔离牢房外,还应提供符合第223条规定的病人卧室或牢房。
232.5参观地区
参观区域应符合232.5。
232.5.1隔间和柜台
访客和被拘留者两侧至少有5%但不少于一个隔间应符合902。在提供柜台的地方,来访者和被拘留者或囚犯双方至少应有一个柜台符合904.4.2的要求。
例外:非接触探视区的囚犯或被拘留者一侧的隔间或柜台不提供要求符合232的拘留室或住房牢房,不要求遵守902或904.4.2。
232.5.2分区
如果使用固体隔板或安全玻璃将访客与被拘留者或囚犯分开,则每种类型的隔间或柜台隔板中至少有一种应符合904.6。
233住宅设施
233.1一般
设有住宅单位的设施,应当符合第233条规定。
第233.1号一般性咨询。第233条概述了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对居住设施的要求。第233条所涵盖的设施,以及本节未涵盖的其他设施,可能仍受其他联邦法律的约束,如《公平住房法》和经修订的1973年《康复法》第504条。例如,《公平住房法》要求,某些拥有四个或更多多户住宅单元的住宅结构,无论是私人拥有还是联邦政府资助,都必须根据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制定的指导方针,包括无障碍和适应性设计的某些特征。在进行住宅设施的设计和建造之前,应参考这些法律和有关条例。
由HUD第504节规定的实体提供的包含住宅单元的住宅设施和第233.3节涵盖的住宅单元必须符合本文件第1章至第10章的技术和范围要求。第233条不是一个独立的章节;本节只涉及符合第8章规定的设施内住宅单位的最低数量。但是,住宅设施也必须符合本文件的要求。例如:第206.5.4节要求所有提供移动功能的住宅单元中提供用户通道的门和门道符合第404节的要求;第206.7.6条允许使用平台升降机连接住宅单位内的楼层,提供流动功能;第208条规定了无障碍停车位的一般范围,而第208.2.3.1条规定了每个提供移动功能的住宅单元所需的无障碍停车位数量;第228.2节要求,当邮箱服务于提供移动功能的住宅单位时,邮箱必须在可触及的范围内;第240条规定了游戏区域;和游泳池在第242条中提到。有特别规定适用于包含住宅单位的设施:例外3至202.3;202.4的例外;203.8;和例外4至206.2.3。
233.2受HUD第504条法规约束的实体提供的住宅单元
如果住宅单位的设施是由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根据1973年修订的《复兴法案》第504条发布的法规提供的,这些实体应按照适用的HUD法规要求的数量,提供符合809.2至809.4规定的可移动功能的住宅单位。需要提供符合809.2至809.4规定的移动功能的住宅单位,应按照206条的要求,在一条可达的路线上。此外,这些实体应按照适用HUD法规的要求,为住宅单元提供符合809.5的通信功能。受233.2约束的实体不应被要求遵守233.3。
咨询233.2受HUD第504条法规约束的实体提供的住宅单元。第233.2条要求受HUD法规约束的实体实施经修订的1973年康复法案第504条,提供符合HUD第504条规定的数量的包含移动功能和包含通信功能的住宅单元。此外,根据HUD的第504条标准,提供的住宅单元必须分散。此外,第233.2节向HUD提交了标准规范,根据该规范,本文件的技术要求将适用于HUD第504节规定的现有设施的变更。
233.3不受HUD第504节规定约束的实体提供的住宅单元
不受住房和城市发展部(HUD)根据1973年《复兴法案》第504条(经修订)发布的法规约束的实体提供的带有住宅单元的设施应符合233.3。
233.3.1最小数量:新建
新建带有住宅单元的设施应符合233.3.1的要求。
例外:如果设施包含15个或更少的住宅单元,则233.3.1.1和233.3.1.2的要求应适用于在单一合同下建造的住宅单元的总数,或作为一个整体开发,无论是否位于共同场地。
233.3.1.1具有移动功能的住宅单元
在有住宅单元的设施中,至少有5%(但不少于一个)的住宅单元总数应提供符合809.2至809.4的移动功能,并应按照206的要求在无障碍路线上。
233.3.1.2具有通信功能的住宅单元
在有住宅单元的设施中,至少有2%但不少于一个住宅单元应提供符合809.5的通信功能。
233.3.2待售住宅单位
待售住宅单元应按照联邦机构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或经修订的《1973年康复法》第504条颁布的法规要求,提供无障碍设施。
谘询233.3.2待售住宅单位公共实体如果要建造供个人购房者购买的住房,必须根据《美国残疾人法》的规定提供准入,而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项目必须遵守适用的第504节规定。
致读者:司法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还要求以下内容: 出售给个人业主的附有住宅单位的设施。 (1)公共实体设计、建造或改建的供个人出售的住宅单元,应符合2010年标准中对住宅设施的要求,包括第233条和第809条。 (2)第(1)段的要求也适用于由公共实体运营的住房项目,其中特定住宅单元的设计和建造只有在确定了特定买家之后才会进行。在此类计划中,承保实体必须向预先确定的有残疾的购买者提供符合无障碍功能要求的设备。 |
233.3.3添加
如果对现有建筑的增加导致住宅单元数量的增加,则233.3.1的要求应仅适用于增加的住宅单元,直到住宅单元总数符合233.3.1所要求的最低数量。需要符合233.3.1.1的住宅单元应按照206条的要求位于可到达的路线上。
233.3.4改变
变更应符合233.3.4的规定。
例外:如果符合809.2、809.3或809.4的规定在技术上是不可行的,或者提供通往住宅单元的通道在技术上是不可行的,则实体应被允许改变或建造一个类似的住宅单元,以符合809.2至809.4的规定,前提是满足233.3.1.1和233.3.1.2所要求的最低住宅单元数量,如适用。
233.3.4变更例外。替代的住宅单元必须与无法进入的住宅单元相当。在比较不同住宅单位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卧室数目;住宅单位内提供的设施;设施内提供的公共空间类型;以及与社区资源和服务相关的位置,如公共交通和市政、娱乐和商业设施。
233.3.4.1对空出建筑物的改建
因改建而迁出的建筑物,其住宅单元数在15个以上的,应当有5%以上的住宅单元符合809.2至809.4的规定,并按照206条的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此外,最少百分之二的住宅单位须符合809.5的规定。
咨询233.3.4.1腾空建筑物的改建。本规定适用于因意图改变建筑物而腾空建筑物的情况。仅为防治虫害或清除石棉而腾出的建筑物,不受提供具有移动功能或通讯功能的住宅单位的要求的约束。
233.3.4.2个人住宅单位的改建
在单个住宅单元中,如果浴室或厨房被大幅改变,并且至少有一个其他房间被改变,则233.3.1的要求应适用于改变的住宅单元,直到住宅单元的总数符合233.3.1.1和233.3.1.2所要求的最低数量。需要符合233.3.1.1的住宅单元应按照206条的要求位于可到达的路线上。
例外:如果设施包含15个或更少的住宅单元,则233.3.1.1和233.3.1.2的要求应适用于在单一合同下更改的住宅单元的总数,或作为一个整体开发,无论是否位于一个共同的地点。
233.3.4.2个别住宅单位的改建。第233.3.4.2条使用术语“实质性修改”和“修改”。厨房或浴室的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改变或重新安排平面配置,或更换橱柜。重大变更不包括正常维护或设备和夹具更换,除非此类维护或更换需要更改或重新安排计划配置,或更换橱柜。“变更”一词的定义见本要求第106条和司法部《美国残疾人法》条例。
233.3.5分散
要求提供符合809.2至809.4的移动功能的住宅单元和要求提供符合809.5的通信功能的住宅单元应分散在设施内的各种类型的住宅单元中,并应提供与其他居民可用的住宅单元相媲美或相结合的住宅单元选择。
例外:如果多层住宅单元是提供的住宅单元之一,则在单层住宅单元提供同等空间和设施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单层住宅单元代替多层住宅单元。
致读者:司法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还要求以下内容: 社会服务中心机构。集体之家、中途之家、庇护所或类似的社会服务中心设施,提供临时住宿或住宅单元,受本部分[标题III法规或标题II法规的本节]的约束,应符合适用于住宅设施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33和809条的规定。 (1)在本部分[title III法规或title II法规的本节]所涵盖的超过25张床的卧室中,至少5%的床应具有符合2010年标准第806.2.3节的干净地板空间。 (2)本部分(标题III法规或标题II法规的本节)所涵盖的床位超过50张的设施,提供通用洗浴设施,应提供至少一个带座位的卷入式淋浴,符合2010年标准第608节的相关规定。不允许使用转移式淋浴代替带座的滚入式淋浴,也不允许使用第608.3和608.4条规定的住宅单位例外情况。当提供男女分开的淋浴设施时,每组应至少提供一个卷入式淋浴器。 |
司法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还要求: 教育场所的住房。受本部分[标题III法规或标题II法规的本部分]约束的教育场所的住房应符合适用于临时住宿的2010年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224条和第806条对临时住宿客房的要求,但有以下例外情况。在本节的应用中,“卧室”一词与“客房”一词可互换使用,因为它在临时住宿标准中使用。 (1)包含具有移动功能的无障碍卧室(包括套房和集群卧室)的住房单元内的厨房或包含具有移动功能的无障碍卧室的楼层应提供符合2010年标准第809.2.2节的转弯空间和符合2010年标准第804.3节的厨房工作台面。 (2)根据2010年标准第809.2节,包含可移动的无障碍卧室的多卧室住房单元应在整个单元中具有可访问的路线。 (3)由教育场所或代表教育场所提供的公寓或联排别墅设施,全年仅出租给研究生或教师,不包含任何可供教育计划使用的公共用途或公用区域,不受临时住宿标准的约束,并应符合2010年标准第233条和第809条对住宅设施的要求。 |
234游乐设施
234.1一般
游乐设施应符合第234条。
例外:移动或便携式游乐设施不需要符合第234条。
咨询234.1一般意见。这些要求一般适用于新设计和建造的游乐设施和景点。自定义设计和建造的游乐设施在第一次使用时是新的,这是游乐园的顾客第一次乘坐游乐设施。对于从其他实体购买的游乐设施,新是指首次永久安装的游乐设施,无论是现成使用的还是安装前改装的。如果游乐设施在几个季节后被转移到公园的另一个区域或另一个公园,该游乐设施将不被视为新设计或新建。
一些具有独特设计和特色的游乐设施和景点不符合这些要求。在这些情况下,应尽可能地适用这些要求。这些要求没有特别提到的游乐设施的一个例子包括“虚拟现实”游乐设施,在这些游乐设施中,设备不会在指定区域内的固定路线上移动。必须为这些游乐设施提供方便的路线。如果景点或游乐设施具有独特的功能,但没有适用的范围规定,则必须有合理数量(但至少有一个)的功能位于可达路线上。如果有适当的技术规定,它们必须适用于范围规定所涵盖的要素。
234.1一般例外。移动或临时游乐设施是指那些在短时间内设置的游乐设施,如旅游嘉年华、州和县集市和节日。234.1所涵盖的游乐设施是指不定期组装和拆卸的游乐设施。
234.2装卸区
提供游乐设施的装卸区域应符合1002.3的规定。
234.3最小数量
游乐设施应提供至少一个符合1002.4规定的轮椅空间,或至少一个符合1002.5规定的用于转移的游乐设施座椅,或至少一个符合1002.6规定的转移装置。
例外:1。由骑乘者控制或操作的游乐设施不须符合234.3的规定。
2. 主要为儿童设计的游乐设施,如儿童在成人的协助下上下车,则不须符合234.3的规定。
3. 不提供游乐设施座椅的游乐设施不应被要求符合234.3。
咨询234.3最小例外数1至3。由骑乘者控制或操作的、为儿童设计的游乐设施,或没有游乐设施座椅的游乐设施,不需要符合234.3。这些游乐设施也不受234中其他规定的限制,要求有一条通往装卸区和游乐设施的无障碍路线。这个例外不适用于那些顾客可能导致游乐设施偶然移动,但顾客无法控制游乐设施的游乐设施。
咨询234.3最小号码例外这个例外仅限于那些“主要”为儿童设计的游乐设施,儿童在成人的帮助下上下车。这个例外仅限于那些为儿童设计的游乐设施,而不是偶尔为成人用户设计的。在装卸区有一条可达的路线和转弯空间,为成人和帮助儿童上下车的家庭成员提供通道。
234.4现有游乐设施
现有的游乐设施如有更改,更改须符合234.4的规定。
234.4现有游乐设施。日常维护、油漆和更改主题板是不构成本节规定的变更的活动的例子。
234.4.1装卸区域
现有游乐设施的装卸区域为新设计、新建的,装卸区域应符合1002.3的规定。
234.4.2最小数量
若游乐设备的结构或操作特性发生改变,以致其性能与制造商或原设计所指明的性能不同,则该游乐设备应符合234.3的规定。
235康乐船设施
235.1一般
休闲划船设施应符合第235条。
235.2船滑倒
符合1003.3.1的船卡应按照表235.2提供。在没有确定船滑条数目的情况下,每40英尺(12米)沿码头周长提供的船滑条边缘,就本节而言,应算作一个船滑条。
工厂提供的船单总数 | 所需无障碍船单的最低数量 |
---|---|
1 ~ 25 | 1 |
26 - 50 | 2 |
51至100 | 3 |
101 ~ 150 | 4 |
151至300 | 5 |
301至400 | 6 |
401 - 500 | 7 |
501至600 | 8 |
601至700 | 9 |
701 - 800 | 10 |
801至900 | 11 |
901 - 1000 | 12 |
1001及以上 | 12,每100或它的分数加1,除以1000 |
235.2船滑。船舷的要求也适用于船舷未划界的码头。例如,单个码头长25英尺(7620毫米),宽5英尺(1525毫米)(第1003.3节规定的最小宽度),允许船只在三面停泊。由于滑船的数量没有划分,因此必须使用滑船边缘的总长度(55英尺,17米)来确定提供的滑船数量(2)。这个数字是基于第235.2节的规范,即每40英尺(12米)的船滑边,或其部分,算作一次船滑。在这个例子中,表235.2将要求一个船滑道是可访问的。
235.2.1分散
符合1003.3.1的船卡应分散在所提供的各种类型的船卡中。如果符合1003.3.1要求的船卡条的最低数量已经满足,则不需要进一步分散。
建议235.2.1分散。船卡的类型取决于船卡的大小;无论是单泊位还是双泊位、浅水泊位还是深水泊位、临时泊位还是长期泊位、有盖泊位还是无盖泊位;以及卡瓦是否配有电话、水、电或电缆连接等功能。“船梯”一词旨在涵盖除下水坡道登船码头以外的任何码头区域,供康乐船停泊、登船或下船之用。例如,燃料码头可能有船滑块,这种短期滑块将包括在确定是否符合第235.2条时。
235.3在小艇下水坡道登船码头
如登船码头设于下水坡道,至少5%但不少于一个登船码头应符合1003.3.2的规定。
236运动器械和器材
236.1一般
每种类型的锻炼机器和设备中至少有一台应符合1004。
第236.1号一般性咨询。大多数力量训练设备和机器被认为是不同类型的。如果操作者提供二头肌弯曲机和电缆交叉机,这两种机器都必须满足本节的规定,即使个人可以通过两种类型的设备锻炼二头肌。
同样,有许多类型的心血管锻炼器械,如固定自行车、划船机、爬楼梯机和跑步机。每台机器都提供心血管锻炼,并且根据这些要求被认为是不同的类型。
237捕鱼码头及平台
237.1一般
渔业码头、平台应当符合1005的规定。
238高尔夫设施
238.1一般
高尔夫设施应符合第238条。
238.2高尔夫球场
高尔夫球场应遵守238.2。
238.2.1发球场
在为一个洞设置一个发球场的情况下,发球场的设计和建造应使高尔夫球车能够进出发球场。一洞设有两个发球区时,前发球区应设计和建造使高尔夫球车能进出发球区。如一洞设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发球区,须设计及建造至少两个发球区,包括前发球区,使高尔夫球车可进出每个发球区。
例外:在现有的高尔夫球场中,如果由于地形原因,高尔夫球车无法进出,则不要求前发球区作为球洞上的发球区之一。
238.2.2推果岭
果岭的设计和建造应使高尔夫球车能够进出果岭。
238.2.3避风亭
如有遮风棚,应设计和建造高尔夫球车可进出遮风棚,并应符合1006.4的规定。
238.3在高尔夫练习场练习推杆果岭、练习发球区和发球站
在练习场的练习推杆果岭、练习发球场和发球站中,设计和建造高尔夫球车可进出练习推杆果岭、练习发球场和发球站的比例不少于5%,但不少于一个。
239迷你高尔夫设施
239.1一般
迷你高尔夫设施应符合第239条。
239.2最小数量
微型高尔夫球场至少50%的球洞应符合1007.3的要求。
咨询239.2最小号码。在可能的情况下,建议在微型高尔夫球场上提供所有洞的通道。如果一个球场的设计中至少有50%的可达洞,设计师或运营商被鼓励选择尽可能提供同等体验的洞。
239.3迷你高尔夫球场配置
微型高尔夫球场的配置应使符合1007.3规定的球洞连续。迷你高尔夫球场应提供从符合1007.3规定的最后一个球洞到球场入口或出口的无障碍路线,而无需穿过球场上的任何其他球洞。
例外:如果迷你高尔夫球场的最后一个球洞是连续球洞序列中的最后一个球洞,则允许在连续球洞序列中休息一次。
咨询239.3迷你高尔夫球场配置。如果只有至少50%的洞是可通达的,那么从最后一个可通达的洞到球场出口或入口的通达路线必须不需要穿过其他洞。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需要额外的可访问路由。其他选择包括增加可达洞的数量,以限制连接最后一个可达洞与球场出口或入口所需的距离。
240个游乐场
240.1一般
2岁及以上儿童的游乐区应符合240。如在地盘内为特定年龄组别提供单独的游戏区域,每个游戏区域须符合第240条。
例外:1。位于东主实际居住的家庭幼儿设施内的游戏场地,则无须遵守第240条。
2. 在现有的游戏场地内,如游戏场地的组件被重新安置以建立安全使用地带,而地面并没有被改变或扩展为多于一个使用地带,则游戏场地无须符合第240条的规定。
3. 游乐设施不应被要求遵守第240条。
4. 如果游戏组件被改变而地面未被改变,除非202.4有要求,否则不应要求地面符合1008.2.6。
第240.1号一般性咨询。游戏区域可能位于室外场地或建筑物内。如场地内为指定年龄组别的儿童(例如学龄前儿童(2至5岁)和学龄儿童(5至12岁))提供单独的游戏区域,则每个游戏区域必须符合本节的规定。如果在同一场地上为同一年龄组提供了游戏区域,但在地理上是分开的(例如,一个位于野餐区旁边,另一个位于垒球场旁边),它们被视为单独的游戏区域,每个游戏区域都必须符合本节的规定。
240.1.1添加
如游戏场地是分阶段设计及建造,则第240条的规定须适用于每项连续的增建工程,以便在增建工程完成后,整个游戏场地须符合第240条的所有适用规定。
咨询240.1.1新增内容。这些规定必须适用,以便在每次连续添加完成后,整个游戏区域符合所有适用的规定。例如,游戏区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设置10个高架游戏组件,第二阶段增加10个高架游戏组件,在游戏区域内共设置20个高架游戏组件。第一期工程完成后,会在一条可达的路线上设置至少5个高架游乐设施,包括至少3种不同类型的游乐设施。第二期工程完成后,在可达路线上必须设置至少10个高架游乐设施组件,而在可达路线上必须设置至少7个地面游乐设施组件,包括4种不同类型。在第二阶段完成后,必须使用坡道连接至少5个高架游乐设施组件,并允许使用转移系统连接其余位于可达路线上的高架游乐设施组件。
240.2播放组件
如有规定,播放部件应符合240.2。
240.2.1地面播放组件
地面游戏组件应按240.2.1要求的数量和类型提供。提供符合240.2.1.1规定的地面游戏组件,如果满足最低要求的游戏组件类型,则允许其满足240.2.1.2规定的额外数量。如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所需的地面游戏场地组件,这些组件须分散在整个游戏场地内,并与其他游戏场地组件整合在一起。
240.2.1地面游戏组件。地面游戏组件的例子可能包括弹簧摇杆、秋千、挖掘机和独立滑梯。在区分不同类型的地面游戏组件时,请考虑游戏组件提供的一般体验。不同类型的体验包括,但不限于,摇摆,摇摆,攀爬,旋转和滑动。螺旋滑梯提供的体验可能与直线滑梯略有不同,但滑动是一般的体验,因此螺旋滑梯与直线滑梯并不被视为不同类型的游戏组件。
残疾儿童可以使用的地面游戏组件必须整合到游戏区域中。设计师应该考虑残障儿童可以使用的底层游戏组件的最佳布局,以促进所有儿童之间的互动和社交。将残疾儿童可以使用的所有地面游戏组件组合在一个位置不被认为是综合的。
如果提供独立的滑梯,则必须有一条可达的路线将入口点的楼梯底部与滑梯的出口点连接起来。滑梯顶部不需要坡道或转移系统。在设置沙盒的地方,必须有一条可达的路线连接到沙盒的边界。沙箱的可达性将通过提供一个进入沙层的传输系统或提供一个凸起的沙盘来增强,沙盘的膝盖间隙符合1008.4.3的要求。
坡道优于转移系统,因为并非所有使用轮椅或其他移动设备的儿童都能够使用或可能选择不使用转移系统。在坡道连接高架游戏组件的地方,任何坡道的最大上升限制为12英寸(305毫米)。在可能的情况下,鼓励设计师和运营商提供坡度小于1:12的坡道。护堤或雕刻的泥土可以用来提供海拔,也可以是通往复合游戏结构的可达路线的一部分。
平台升降机可作为无障碍路线的一部分。由于升降机必须独立操作,操作人员应仔细考虑在无人监督的环境下使用升降机的适当性。
240.2.1.1最小数量和类型
如设置地面游戏组件,每种类型中至少有一个应位于可达路线上,并应符合1008.4的规定。
240.2.1.2附加数量和类型
如设置高架游乐设施组件,则地面游乐设施组件须按照表240.2.1.2提供,并须符合1008.4的规定。
例外:如果至少有50%的高架游戏组件由斜坡连接,并且由斜坡连接的高架游戏组件中至少有3个是不同类型的游戏组件,则游戏区域不需要符合240.2.1.2。
提供的高架播放组件的数量 | 在可达路线上所需的地面游戏组件的最小数量 | 在可达路线上最少须有不同类型的地面游戏组件 |
---|---|---|
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至4 | 1 | 1 |
5 - 7 | 2 | 2 |
8到10岁 | 3 | 3 |
11 - 13 | 4 | 3 |
14至16岁 | 5 | 3 |
17 - 19岁 | 6 | 3 |
20 - 22岁 | 7 | 4 |
23 - 25 | 8 | 4 |
26岁及以上 | 8,每增加3加1, 或者它的分数,除以25 |
5 |
240.2.1.2新增数量和类型。如一个大型游戏场地包括两个或以上为同一年龄组别设计的复合游戏构筑物,则必须将所有复合游戏构筑物上的高架游戏构筑物的总数加起来,以确定必须在可达路线上提供的额外地面游戏构筑物的数目和类型。
240.2.2提升的游戏组件
如设有高架游乐设施,至少50%须位于可达路线上,并须符合1008.4的规定。
建议240.2.2高架游戏组件。作为复合游戏结构一部分的双滑梯或三滑梯是一个高架游戏组件。就本节而言,坡道、转移系统、台阶、甲板和屋顶不被认为是高架游戏组件。虽然社交和假装游戏可以发生在这些元素上,但它们的主要目的不是玩耍。
连接到复合游戏结构的一些游戏组件可以从平台或甲板接近或退出地面或地面以上。例如,附着在复合游戏结构上的攀爬者可以从复合游戏结构上的平台或甲板接近或退出地面或更高的等级。连接到复合游戏结构并且可以从平台或甲板接近的游戏组件(例如,攀爬器和头顶游戏组件)被认为是高架游戏组件。这些游戏组件不被视为地面游戏组件,并且不计入240.2.1.2中关于必须位于可达路线上的地面游戏组件数量的要求。
241桑拿和蒸汽房
241一般。如有提供,桑拿和蒸汽房应符合612。
例外:如果桑拿房或蒸汽房集中在一个地点,则每个集群中每种类型的桑拿房和蒸汽房不超过5%,但不少于一个,应符合612。
242游泳池,浅水池和水疗中心
242.1一般
游泳池、浅水池和温泉浴场应符合第242条。
242.2游泳池
游泳池应设置至少两条可进入的通道。无障碍进入设施须为符合1009.2规定的泳池升降机;符合1009.3的倾斜入口;转移墙符合1009.4;传输系统符合1009.5;泳池楼梯符合1009.6标准。提供的至少一个无障碍入口应符合1009.2或1009.3的规定。
例外:1。如泳池的泳池墙长度少于300呎(91米),则泳池须设有不多于一个无障碍入口,但该无障碍入口须是符合1009.2规定的泳池升降机或符合1009.3规定的斜坡入口。
2. 波浪池、休闲河流、沙底池及其他使用者只能进入一个区域的池,无须提供多于一个的无障碍入口,但该等无障碍入口必须是符合1009.2规定的泳池升降机、符合1009.3规定的斜坡入口或符合1009.5规定的运输系统。
3. 如围水塘的边缘是在可达的路线上,则围水塘无须设有可达的入口。
242.2游泳池。如有多于一种进入水域的通道,建议采用不同的通道。提供不同的通道,更能满足残疾人士进出泳池的不同需要。此外,建议在提供两个或多个通道的情况下,不要在池内的同一位置提供通道。不同的位置将提供更多的进出选择,特别是在较大的游泳池中。
242.2游泳池例外在确定所需的无障碍入口通道数量时,应计算潜水区的泳池墙以及因景观美化或邻近建筑物而没有泳池入口的泳池墙沿线区域。
242.3浅水池
涉水池应提供至少一条可进入的通道。无障碍入口应符合符合1009.3的倾斜入口。
242.4水疗
温泉浴场应提供至少一条无障碍入口。无障碍进入设施须符合符合1009.2规定的泳池升降机;转移墙符合1009.4;或传输系统符合1009.5。
例外:如果水疗中心在一个集群中提供,不超过5%,但不少于一个,每个集群中的水疗中心应符合242.4。
243个射击设施和射击位置
243.1一般
在场地内设计、建造有射击阵地的射击设施,每一种射击阵地至少百分之五但不少于一个,应当符合第1010条的规定。
第3章:构建模块
301年通用
301.1范围
第3章的规定适用于第2章的规定或本文件的规定所引用的地方。
302地板或地面
302.1一般
地板和地面表面应稳定、牢固、防滑,并应符合302。
例外:1。在动物隔离区内,地板和地面表面不应要求稳定、牢固和防滑。
2. 体育活动区域不应被要求遵守第302条。
咨询302.1总则。稳定的表面是在污染物或外力作用下保持不变的表面,因此当污染物或外力去除时,表面会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坚固的表面可以通过压痕或在其表面移动的颗粒来抵抗变形。防滑的表面为行走时施加的力提供足够的摩擦反作用力,以保证安全行走。
302.2地毯
地毯或地毯砖应牢固地附着在一起,并应有牢固的靠垫、衬垫或衬垫,或无靠垫或衬垫。地毯或地毯砖应具有水平环、纹理环、水平剪绒或水平剪绒/未剪绒纹理。桩高最多为1 / 2英寸(13毫米)。地毯的外露边缘应固定在地板表面上,并在外露边缘的整个长度上进行修剪。地毯边饰应符合303标准。
302.2地毯。地毯和永久固定的垫子可以显著增加推动轮椅在表面上移动所需的力(滚动阻力)。地毯和衬垫越牢固,滚转阻力越小。允许桩厚达1 / 2英寸(13毫米)(测量到靠背、坐垫或垫),尽管较低的桩便于轮椅操作。如果使用背衬、靠垫或衬垫,它必须牢固。最好不要使用地毯垫,因为柔软的填充物会增加滚动阻力。

302.3开口
除了407.4.3、409.4.3、410.4、810.5.3和810.10中允许的情况外,地板或地面表面的开口不允许直径超过1 / 2英寸(13毫米)的球体通过。拉长的开口应放置,使长尺寸垂直于行程的主要方向。

303等级变化
303.1一般
如果允许在地板或地面上改变水平,则应符合303的规定。
例外:1。动物隔离区不需要符合303。
2. 体育活动区域不应被要求遵守303。
303.2垂直
允许在垂直方向上最大高度变化1 / 4英寸(6.4毫米)。

303.3坡
在1 / 4英寸(6.4毫米)的最小高度和1 / 2英寸(13毫米)的最大高度之间的水平变化应以不大于1:2的坡度进行倾斜。
303.3斜面。允许1 / 2英寸(13mm)的水平变化为1 / 4英寸(6.4 mm)垂直加上1 / 4英寸(6.4 mm)斜面。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液位变化总和不得超过1 / 2英寸(13毫米)。高度变化超过1 / 2英寸(13毫米)必须符合405(坡道)或406(路边坡道)。

303.4坡道
高度大于1 / 2英寸(13毫米)的水平度变化应倾斜,并应符合405或406。
304车削空间
304.1一般
车削空间应符合304标准。
304.2地板或地面
转弯空间的地板或地面表面应符合302。不允许改变电平。
例外:坡度不允许超过1:48。
304.2楼层或地面例外。本节中使用的短语“水平变化”是指具有坡度的表面和陡升超过第303.3节所允许的表面。在要求清晰的地板和地面空间、转弯空间以及使用轮椅和其他移动设备的人必须将其移动辅助设备停放在轮椅空间的类似空间中,或在门、固定装置和电话等机动使用元素的空间中,禁止这种水平变化。例外允许坡度不超过1:48。
304.3尺寸
车削空间应符合304.3.1或304.3.2。
304.3.1圆形空间
车削空间的直径至少为60英寸(1525毫米)。该空间应允许包括符合306的膝盖和脚趾间隙。
304.3.2 t型空间
车削空间应在60英寸(1525mm)平方范围内的t形空间,臂和底座宽度至少为36英寸(915mm)。T型机的每条臂上各方向至少无障碍物12英寸(305mm),底座上至少无障碍物24英寸(610 mm)。该空间应允许包括符合306的膝盖和脚趾间隙,仅在基座或一只手臂的末端。

304.4门荡
门应允许摆动进入转弯空间。
305清楼面或地面空间
305.1一般
清理地板或地面空间应符合305。
305.2地板或地面
透明地板或地面空间的地板或地面表面应符合302。不允许改变电平。
例外:坡度不允许超过1:48。
305.3尺寸
净地板或地面空间应至少为30英寸(760毫米)× 48英寸(1220毫米)。

305.4膝盖和脚趾间隙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应允许地板或地面空间包括符合306的膝盖和脚趾间隙。
305.5位置
除非另有规定,地板或地面的空地应定位为向前或平行接近元件。

305.6的方法
空旷层或地面空间的一个完全畅通的一面应毗邻无障碍路线或毗邻另一个空旷层或地面空间。
305.7操纵间隙
如果一个空的地板或地面空间位于凹室中,或在三面全部或部分受到限制,则应按照305.7.1和305.7.2规定提供额外的机动间隙。
305.7.1正向进近
凹室宽度至少为36英寸(915mm),深度超过24英寸(610 mm)。

305.7.2平行进近
当深度超过15英寸(380毫米)时,凹室宽度至少为60英寸(1525毫米)。

306膝盖和脚趾清理
306.1一般
凡构件下方的空间包括为净层或地面空间或转弯空间的一部分,则该空间须符合第306条。不禁止在构件下方增加空间,但不应将其视为净层或地面空间或转弯空间的一部分。
第306.1号一般性咨询。间隙是根据可用的净地板空间来测量的,而不一定是根据元件的垂直支撑来测量的。在确定物体下所需的转弯或机动空间的间隙时,应注意确保空间没有任何障碍物。
306.2脚趾间隙。
306.2.1一般
完成地板或地面与完成地板或地面以上9英寸(230毫米)之间的元件下的空间应被视为脚趾间隙,并应符合306.2。
306.2.2最大深度
在元件下,脚趾间隙最大可达25英寸(635毫米)。
6.2.3最小要求深度
如果要求元件的脚趾间隙作为地面空间的一部分,则元件底部的脚趾间隙应至少延长17英寸(430毫米)。
306.2.4额外清除
在终点地面或地面上方9英寸(230毫米)处,超出可用膝盖间隙超过6英寸(150毫米)的空间不被视为脚趾间隙。
306.2.5宽度
脚趾间隙至少为30英寸(760毫米)宽。

306.3膝关节间隙。
306.3.1一般
在终点地板或地面上方9英寸(230毫米)至27英寸(685毫米)之间的元件下方空间应被视为膝盖间隙,并应符合306.3。
306.3.2最大深度
膝部净空在终点地面或地面上方9英寸(230毫米)处的一个元件下最大应延伸25英寸(635毫米)。
306.3.3最小要求深度
如果一个元件需要膝盖间隙作为地面空间的一部分,膝盖间隙在终点地面或地面以上9英寸(230毫米)处至少为11英寸(280毫米)深,在终点地面或地面以上27英寸(685毫米)处至少为8英寸(205毫米)深。
306.3.4减小间隙
在终点地面或地面以上9英寸(230毫米)至27英寸(685毫米)之间,膝盖间隙应允许以每6英寸(150毫米)高度减少1英寸(25毫米)深度的速度减少。
306.3.5宽度
膝盖间隙至少为30英寸(760毫米)宽。

307突出的物体
307.1一般
突出物体应符合307。
307.2突出限制
边缘超过27英寸(685毫米)且不超过80英寸(2030毫米)的物体应向循环路径中水平突出4英寸(100毫米)。
例外:扶手最多允许突出4.5英寸(115毫米)。
307.2凸出限制。当使用手杖时,该元素在可检测范围内,它给人足够的时间在身体接触之前用手杖检测该元素。位于流通路径上的元件,包括可操作元件,必须符合凸出物体的要求。例如,遮阳篷及其支撑结构不能减少所需的最小垂直间隙。同样,当打开时,平开窗不能超过4英寸(100毫米),进入27英寸(685毫米)以上的循环路径。

307.3挂载后的对象
安装在柱子或塔上的独立物体,在距离地面或地面最少27英寸(685毫米)、最多80英寸(2030毫米)的地方,其悬在循环路径上方的距离不得超过12英寸(305毫米)。如果在柱子或塔之间安装标志或其他障碍物,并且柱子或塔之间的净距离大于12英寸(305毫米),则该标志或障碍物的最低边缘应高于终点地面或地面27英寸(685毫米)或80英寸(2030毫米)。
例外:用于楼梯和坡道的扶手的倾斜部分不应要求符合307.3。

307.4垂直间隙
垂直间隙至少为80英寸(2030毫米)高。应在垂直间隙小于80英寸(2030毫米)高的地方设置护栏或其他障碍物。这种护栏或屏障的前缘应位于终点地面或地面以上27英寸(685毫米)处。
例外:闭门器和门止动器应允许至少高于终点地板或地面78英寸(1980毫米)。

307.5所需清除宽度
突出的物体不得减少可达路线所需的净宽度。
308到达范围
308.1一般
到达范围应符合308。
308.1一般性咨询。下表提供了儿童可触及范围的指导,根据年龄,建筑元素,如衣钩,储物柜,或可操作的部分,主要是为儿童设计的。这些尺寸既适用于前伸,也适用于侧伸。为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设计的无障碍元件和可操作部件可以位于这些范围之外,但必须在308要求的成人可触及范围内。
前伸或侧伸 | 3 - 4岁 | 5至8岁 | 9至12岁 |
---|---|---|---|
高(最大) | 36英寸(915毫米) | 40英寸(1015mm) | 44英寸(1120毫米) |
低(最低) | 20英寸(510毫米) | 18英寸(455毫米) | 16英寸(405毫米) |
308.2向前伸展
308.2.1通畅
如果前伸处没有障碍物,则前伸处最高应为48英寸(1220毫米),前伸处最低应为15英寸(380毫米)。

308.2.2高程受阻
如果一个高度的前伸物在障碍物上方,则该元件下方的净地板空间应延伸至不小于障碍物上方所需的伸物深度。前伸高度最大为48英寸(1220毫米),其中前伸深度最大为20英寸(510毫米)。当到达深度超过20英寸(510毫米)时,前伸高度应最大为44英寸(1120毫米),到达深度应最大为25英寸(635毫米)。

308.3侧伸
308.3.1通畅
如果一个干净的地面或地面空间允许平行接近一个元件,并且侧伸处不受阻碍,则在终点地板或地面以上的高侧伸处最大应为48英寸(1220毫米),低侧伸处最小应为15英寸(380毫米)。
例外:1。在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和元件之间允许有障碍物,其中障碍物的深度不超过10英寸(255毫米)。
2. 燃油加油机的可操作部件应允许最大54英寸(1370毫米),从车辆道路表面测量,燃油加油机安装在现有的路缘上。

308.3.2高程受阻
如果地板或地面空间允许平行接近元件,且高侧伸臂在障碍物上方,则障碍物的高度不得超过34英寸(865毫米),障碍物的深度不得超过24英寸(610毫米)。当伸臂深度为10英寸(255毫米)时,高端伸臂深度不超过48英寸(1220mm)。当够深超过10英寸(255mm)时,当够深不超过24英寸(610 mm)时,高侧够深不超过46英寸(1170 mm)。
例外:1。洗衣机和干衣机的顶部应允许超过地面36英寸(915毫米)。
2. 燃油加油机的可操作部件应允许最大54英寸(1370毫米),从车辆道路表面测量,燃油加油机安装在现有的路缘上。

309可操作部件
309.1一般
可操作部件应符合第309条。
309.2清理楼面面积
应提供符合305规定的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
309.3高
可操作部件应放置在308中规定的一个或多个到达范围内。
309.4操作
可操作部件应单手操作,不需要紧抓、捏或扭手腕。激活可操作部件所需的力最大应为5磅(22.2牛)。
例外:不要求气泵喷嘴提供最大激活力为5磅(22.2牛)的可操作部件。
第四章:无障碍路线
401年通用
401.1范围
第4章的规定适用于第2章的规定或本文件的规定所引用的地方。
402无障碍路线
402.1一般
无障碍路线应符合402。
402.2组件
无障碍路线应由以下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组成:行走坡度不超过1:20的行走面、门道、坡道、不包括喇叭边的路边坡道、电梯和平台升降机。无障碍路线的所有组成部分均须符合第4章的适用规定。
402.2组件行走面必须有不大于1:20的坡度,见403.3。可达路线的其他组成部分,例如坡道(405)和路缘坡道(406),允许坡度更陡。
403行走面
403.1一般
作为可达路线一部分的行走表面应符合403。
403.2地板或地面
地板或地面表面应符合302。
403.3坡
行走面的坡度不得超过1:20。行走路面的斜度不得超过1:48。
403.4级别变更
液位的变化应符合303的要求。
403.5许可
行走表面应提供符合403.5的间隙。
例外:在员工工作区域内,应允许减少工作区域设备对公共使用循环路径的间隙,前提是减少对正在执行的工作功能至关重要。
403.5.1清除“宽度”
除403.5.2和403.5.3规定外,行走面的净宽度至少应为36英寸(915毫米)。
例外:净宽度允许最小减小到32英寸(815毫米),最大长度为24英寸(610毫米),但减小宽度的部分由最小48英寸(1220毫米)长和最小36英寸(915毫米)宽的部分分开。

403.5.2转弯净宽度
如果无障碍路线在一个宽度小于48英寸(1220毫米)的元件上进行180度转弯,则接近转弯时净宽度至少为42英寸(1065毫米),转弯时净宽度至少为48英寸(1220毫米),离开转弯时净宽度至少为42英寸(1065毫米)。
例外:如果转弯的净宽度为60英寸(1525毫米),则不要求至少符合403.5.2的要求。

403.5.3通过空格
净宽度少于60英寸(1525毫米)的可达路线,须提供最多间隔200英尺(61米)的通行空间。通过空间必须是:最小60英寸(1525毫米)乘最小60英寸(1525毫米)的空间;或者,提供符合304.3.2的t形空间的两个行走表面的交叉点,其中t形空间的底座和臂在交叉点之外至少延伸48英寸(1220毫米)。
403.6扶手
如在行走斜坡不超过1:20的行走面上设置扶手,则须符合第505条的规定。
403.6扶手。升降机轿厢及平台升降机内的扶手,无须符合行人天桥扶手的规定。
404门、门道和大门
404.1一般
作为可达路线一部分的门、门道和大门应符合404。
例外:仅供保安人员操作的门、门道和大门不需要符合404.2.7、404.2.8、404.2.9、404.3.2和404.3.4至404.3.7的要求。
404.1一般例外。保安人员必须单独控制符合404.1例外条件的门。保安人员在为残疾人开门的同时允许其他人独立进出,这是不可接受的。
404.2手动门、门道和手动门
用于用户通道的手动门、门道和手动门应符合404.2的要求。
404.2.1旋转门、大门和旋转门
旋转门、旋转门和旋转门不得成为可达路线的一部分。
404.2.2双扇门和门
双叶门道的活动叶至少有一个应符合404.2.3和404.2.4的要求。
404.2.3清除宽度
门洞的净宽度至少为32英寸(815毫米)。带旋转门的门道的开口应在门面和挡块之间测量,门开90度。超过24英寸(610毫米)深的开口应提供至少36英寸(915毫米)的清晰开口。在完工地板或地面上方34英寸(865毫米)以下的地方不得有任何凸出物。在完工地板或地面上方34英寸(865毫米)至80英寸(2030毫米)之间的透明开口宽度上的投影不得超过4英寸(100毫米)。
例外:1。在更改时,闩锁侧止动器允许最大投影5/8英寸(16毫米)到所要求的净宽度。
2. 闭门器和门止动器应允许在终点地板或地面以上至少78英寸(1980毫米)处。

404.2.4操纵间隙
门和大门的最小机动间隙应符合404.2.4。机动间隙应延伸门的全宽度和所需的门闩侧面或铰链侧面间隙。
例外:医院病房的入口门不应要求提供超出门闩一侧的间隙。
404.2.4.1摆动门和闸门
旋转门和闸门应具有符合表404.2.4.1的机动间隙。
用途类型 | 最小操纵间隙 | ||
---|---|---|---|
方法方向 | 门或门侧 | 垂直于门道 | 平行于门道(除非另有说明,否则超出门闩一侧) |
从前面 | 拉 | 60英寸(1525毫米) | 18英寸(455毫米) |
从前面 | 推 | 48英寸(1220毫米) | 0英寸(0毫米)1 |
从铰链侧开始 | 拉 | 60英寸(1525毫米) | 36英寸(915毫米) |
从铰链侧开始 | 拉 | 54英寸(1370毫米) | 42英寸(1065毫米) |
从铰链侧开始 | 推 | 42英寸(1065毫米)2 | 22英寸(560毫米)3 |
从门闩一侧 | 拉 | 48英寸(1220毫米)4 | 24英寸(610毫米) |
从门闩一侧 | 推 | 42英寸(1065毫米)4 | 24英寸(610毫米) |
表的传说:
- 增加12英寸(305毫米),如果更紧密和闩锁提供。
- 增加6英寸(150毫米),如果更紧密和闩锁提供。
- 超出铰链侧。
- 如果有更近的距离,请增加6英寸(150毫米)。


404.2.4.2无门或门、推拉门和折叠门的门道
宽度小于36英寸(915毫米),没有门或大门、推拉门或折叠门的门道应具有符合表404.2.4.2的机动间隙。
方法方向 | 最小操纵间隙 | |
---|---|---|
垂直于门道 | 平行于门道(除非另有说明,否则超出停车/闩锁一侧) | |
从前面 | 48英寸(1220毫米) | 0英寸(0毫米) |
从一边¹ | 42英寸(1065毫米) | 0英寸(0毫米) |
从口袋/铰链侧 | 42英寸(1065毫米) | 22英寸(560mm)² |
从停止/闩锁侧 | 42英寸(1065毫米) | 24英寸(610毫米) |
表的传说:
- 只有一扇没有门的门。
- 超出口袋/铰链侧。
无门的门,滑动门,门和折叠门

404.2.4.3嵌入式门和门
当门闩侧18英寸(455毫米)范围内的任何障碍物超出门面8英寸(205毫米)以上(垂直于门面测量)时,应提供向前进的机动间隙。
404.2.4.3嵌入式门和门。由于墙壁的厚度,或者由于门框和其他固定元素靠近门口的位置,门可以嵌入。这一规定必须适用于任何门是凹进去的地方。

404.2.4.4地板或地面
在要求的机动间隙内的地板或地面应符合302。不允许改变电平。
例外:1。坡度不得超过1:48。
2. 允许在符合404.2.5的阈值处改变液位。
404.2.5阈值
如果在门口设置门槛,最高高度应为1/2英寸(13毫米)。提高门槛和改变门口的高度应符合302和303的要求。
例外:现有或改变的最高3/4英寸(19毫米)高的门槛,每边有一个斜边,坡度不超过1:2,不需要符合404.2.5。
404.2.6串联门和串联门
两个串联的铰链或旋转门和串联的门之间的距离应至少为48英寸(1220毫米),再加上门或门摆动到空间的宽度。

404.2.7门及闸板五金
门和大门上的把手、拉手、插销、锁和其他可操作部件应符合309.4的要求。这些五金的可操作部件应该在地板或地面以上最小34英寸(865毫米),最大48英寸(1220毫米)。当滑动门处于全开状态时,操作五金件应暴露在外,并可从两侧使用。
例外:1。现有的锁应被允许安装在现有的没有栏杆的玻璃门,现有的高架卷帘门或格栅,以及类似的现有门或格栅上,这些门或格栅设计的锁只能在顶部或底部轨道上激活。
2. 保护游泳池、水疗中心和热水浴缸的屏障墙和栅栏的入口门应允许在距离地面或地面54英寸(1370毫米)处的自锁装置上有可操作的闩锁释放部分,前提是该自锁装置不是自锁装置,并通过钥匙、电子开启器或整体密码锁进行操作。
404.2.7门和闸板五金。门硬件,可以操作与一个封闭的拳头或一个松散的抓地力适应最大范围的用户。需要手和手指同时运动的硬件需要更大的灵活性和协调性,不建议使用。
404.2.8关闭速度
关门速度应符合404.2.8。
404.2.8.1闭门器和闭门器
闭门器和门闭门器应进行调整,以便从打开位置90度开始,将门移动到与门闩12度的位置所需的时间至少为5秒。
404.2.8.2弹簧铰链
门和大门弹簧铰链应调整,使门或大门从开启位置70度移动到关闭位置至少在1.5秒内。
404.2.9门和门开启力
防火门应具有相应管理部门允许的最小开启力。推开或拉开除防火门以外的门或门的力应如下:
- 室内铰链门和大门:最大5磅(22.2牛)。
- 滑动门或折叠门:最大5磅(22.2牛)。
这些力不适用于缩回插销螺栓或脱离将门或大门保持在关闭位置的其他装置所需的力。
404.2.9门和门开启力。最大的力是指完全打开门所需要的持续施加的力,而不是克服门的惯性所需要的初始力。它不适用于收回螺栓或脱离用于保持门处于关闭位置的其他装置所需的力。
404.2.10门和闸门表面
旋转门和大门的表面在10英寸(255毫米)内的完成地板或地面垂直测量应具有平滑的表面,在推侧延伸门或大门的全宽度。在这些表面上创建水平或垂直连接的部件应在1/16英寸(1.6毫米)的同一平面内。由增加的踢板产生的空腔应加盖。
例外:1。推拉门不应被要求符合404.2.10。
2. 钢化玻璃门,如果没有栏杆,并且底部导轨或鞋的顶部前缘与水平方向至少呈60度锥形,则不需要满足10英寸(255毫米)底部光滑表面高度要求。
3. 不延伸到终点地板或地面10英寸(255毫米)范围内的门和门不需要符合404.2.10的要求。
4. 现有的门和门在距离完工地板或地面10英寸(255毫米)范围内没有光滑的表面,不要求提供符合404.2.10的光滑表面,前提是如果安装了额外的踢板,由这种踢板产生的空腔应被封盖。
404.2.11视觉灯
门、大门和门或大门附近的侧灯,包含一个或多个允许透过面板观看的玻璃板,应至少有一个玻璃板的底部位于饰面地板上方43英寸(1090毫米)处。
例外:最低部分距离终点地板或地面超过66英寸(1675毫米)的视灯不需要符合404.2.11。
404.3自动和电动辅助门和门
自动门和自动门应符合404.3的要求。全动力自动门应符合ANSI/BHMA A156.10(通过参考,参见第1章的“参考标准”)。低能耗和电动辅助门应符合ANSI/BHMA A156.19(1997或2002版)(通过参考,参见第1章的“参考标准”)。
404.3.1清除宽度
在开机和关机模式下,门道应提供最小32英寸(815毫米)的清晰开口。门道内自动门系统的最小净空宽度应以所有打开位置的叶片提供的净空为基础。
404.3.2操纵间隙
电动辅助门和大门的间隙应符合404.2.4的要求。没有备用电源的自动门和自动门的出入口应符合404.2.4的要求。
例外:如果自动门和自动门在断电状态下保持打开状态,则不要求符合404.2.4的要求。
404.3.3阈值
门口的门槛和水平变化应符合404.2.5的规定。
404.3.4串联门和串联门
串联门和串联门应符合404.2.6的要求。
404.3.5控制
手动控制装置应符合309。与控制装置相邻的空地应位于门摆弧线之外。
404.3.6突破开口
如果没有备用电源的门和门是出口工具的一部分,在紧急模式下操作时,摆动或滑动门和门的安全开口应至少为32英寸(815毫米)。
例外:如果手动旋转门和闸门符合404.2的要求,并且用于相同的出口通道,则不需要符合404.3.6的要求。
404.3.7旋转门、旋转门和旋转门
旋转门、旋转门和旋转门不得成为可达路线的一部分。
405年坡道
405.1一般
无障碍道路上的坡道应符合405号规定。
例外:在装配区域,靠近座位和非服务部件的通道坡道要求在可达路线上,不要求符合405。
405.2坡
坡道的坡度不得超过1:12。
例外:在现有场地、建筑物和设施中,根据表405.2,如果由于空间限制而需要这样的坡度,则允许坡道的坡度大于1:12。
斜率¹ | 最大上升 |
---|---|
大于1:10,但不大于1:8 | 3英寸(75毫米) |
大于1:12,但不大于1:10 | 6英寸(150毫米) |
表图例:坡度不允许超过1:8。
建议405.2坡度。为容纳最广泛的使用者,应在坡道上设置尽可能小的坡度,并尽可能在坡道上设置楼梯,以供距离比台阶更大的人使用,例如心脏病患者或体力有限的人。
405.3横坡
斜道的横向坡度不得大于1:48。
405.3横坡。横斜率是垂直于运动方向的曲面的斜率。测量横向坡度的方法与测量坡度的方法相同(即,坡度高于坡度)。
405.4地板或地面
坡道的地板或地面应符合302。斜道上不允许改变水平,但不能改变顺坡和横坡。
405.5清晰宽度
坡道的净宽度,如设有扶手,则扶手之间的净宽度至少应为36英寸(915毫米)。
例外:在员工工作区域内,作为公共使用循环路径的一部分的坡道的要求的净宽度应被工作区域设备允许减少,只要减少是对正在执行的工作功能必不可少的。
405.6上升
任何坡道运行的上升应最大30英寸(760毫米)。
405.7登陆
坡道应在每条坡道的顶部和底部设有登陆点。着陆应符合405.7。
405.7着陆。在方向变化处没有水平着陆点的坡道会形成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复合斜坡。圆形或弯曲的坡道不断改变方向。小半径的曲线坡道也会产生复合的交叉斜坡,从本质上讲,不能满足无障碍路线的要求。在可达的门处需要有一个水平着陆,以允许机动和同时门操作。

405.7.1斜率
降落应符合302。不允许改变电平。
例外:坡度不允许超过1:48。
405.7.2宽度
着陆净宽度应至少与通往着陆的最宽坡道一样宽。
405.7.3长度
着陆净空长度至少为60英寸(1525毫米)长。
405.7.4方向改变
坡道在降落时改变方向,至少有60英寸(1525毫米)× 60英寸(1525毫米)的清晰着陆。
405.7.5门口
如果门道位于坡道着陆附近,则404.2.4和404.3.2规定的机动间隙应允许与规定的着陆区域重叠。
405.8扶手
坡度大于6英寸(150毫米)的坡道应安装符合505规定的扶手。
例外:在员工工作区域内,如果坡道是通用循环路径的一部分,其设计允许安装符合505的扶手,则不需要扶手。在安装扶手时,不受405.5例外规定约束的坡道应设计成保持36英寸(915毫米)的最小净宽度。
405.9边缘保护
须在坡道的每一侧及坡道平台的每一侧设有符合405.9.1或405.9.2规定的护边装置。
例外:1。对于不要求设置扶手且其侧面符合406.3的坡道,不应要求设置边缘保护。
2. 毗连坡道或楼梯的坡道平台两侧,不需要设置护边装置。
3. 在405.7规定的最小着陆区域水平10英寸(255毫米)内,垂直落差最大为1/2英寸(13毫米)的坡道着陆的侧面不需要边缘保护。
405.9.1扩展地板或地面
坡道或平台的地板或地面表面应超过符合505规定的扶手的内表面至少12英寸(305毫米)。
405.9.1扩展地板或地面。延长的表面防止轮椅脚轮和拐杖尖滑出斜坡表面。

405.9.2路缘或屏障
对于直径为4英寸(100毫米)的球体,如果球体的任何部分距离终点地板或地面表面不到4英寸(100毫米),则应设置路缘或障碍物,以防止球体通过。

405.10潮湿条件
在潮湿条件下着陆的设计应防止积水。
406路缘坡道
406.1一般
可达路线上的路边坡道须符合406、405.2至405.5及405.10的规定。
406.2反坡
紧挨着路边坡道的相邻排水沟和路面的反斜度不得大于1:20。路边坡道与人行道、排水沟和街道过渡处的相邻表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406.3路缘坡道的侧面
如有规定,路边坡道的斜度不得超过1:10。

406.4登陆
在路边坡道的顶部应设置着陆平台。着陆净空长度至少为36英寸(915毫米)。着陆的净宽度应至少与路缘坡道一样宽,不包括通往着陆的喇叭边。
例外:在改建时,如果路缘坡道顶部没有着陆点,则应提供路缘坡道信号线,且其陡度不得超过1:12。

406.5位置
路缘坡道和路缘坡道的喇叭边的位置应使其不投射到车辆车道、停车位或停车通道中。有标志的十字路口的路边坡道应完全包含在标志内,不包括任何喇叭边。
406.6对角路缘坡道
对角线式或转角式路缘坡道,其边缘须与行人流动方向平行。对角线路缘坡道的底部应在道路的有效车道外至少留出48英寸(1220毫米)的空间。在有标志的十字路口设置的对角路缘坡道应在标志内提供至少48英寸(1220毫米)的净空。对角线路缘斜面应在路缘斜面两侧和有标记的十字路口内至少有24英寸(610毫米)长的路缘。

406.7群岛
道口的凸起岛须与街道齐平,或在两边设有路沿坡道。每个路缘坡道的顶部在与十字路口相交的岛屿部分应有至少48英寸(1220毫米)长,至少36英寸(915毫米)宽的水平面积。每个最小48英寸(1220毫米)乘36英寸(915毫米)的最小面积应定向,使48英寸(1220毫米)的最小长度与它所服务的路边坡道的运行坡度方向一致。最小48英寸(1220毫米)乘最小36英寸(915毫米)的区域和无障碍路线应允许重叠。

406.8可检测的警告。
致读者:交通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要求在路边坡道上设置可检测的警告:
路边坡道须有符合第705条规定的可察觉警告。可检测到的警告应延伸到路缘坡道的全宽度(不包括喇叭边),并应延伸到路缘坡道的全深度,或从路缘背面到坡道表面至少24英寸(610毫米)深。
407电梯
407.1一般
电梯应符合407和ASME A17.1(通过参考纳入,见第1章“参考标准”)。电梯应为ASME A17.1分类的客用电梯。电梯应自动运行。
咨询意见407.1一般。《美国残疾人法》和其他联邦民权法要求无障碍功能保持在正常工作状态,以便它们能够为那些想要受益的人所访问和使用。建筑业主应该注意ASME电梯和自动扶梯安全规范要求例行维护和检查。由于维护或修理而造成的孤立或暂时的服务中断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及时采取行动进行维修可能构成违反联邦法律和这些要求。
407.2电梯着陆要求
电梯平台应符合407.2。
407.2.1呼叫控制
如设有电梯呼叫按钮或键盘,应符合407.2.1和309.4的规定。呼叫按钮应抬起或齐平。
例外:允许现有的电梯安装内嵌式呼叫按钮。
407.2.1.1高度
呼叫按钮和键盘应位于308中规定的到达范围之一,测量到最高可操作部分的中心线。
例外:现有的呼叫按钮和键盘应允许位于成品地板上方54英寸(1370毫米)处,测量到最高可操作部分的中心线。
407.2.1.2大小
呼叫按钮最小尺寸应为3/4英寸(19毫米)。
例外:不要求现有电梯呼叫按钮符合407.2.1.2。
407.2.1.3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在呼叫控制处应提供符合305规定的干净楼层或地面空间。
407.2.1.3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电梯呼叫按钮所需的地面空间必须没有烟灰缸、植物和其他妨碍轮椅使用者和其他人到达呼叫按钮的装饰元素等障碍物。净地板或地面空间的高度被认为是从地面到地面以上80英寸(2030毫米)的体积。凹进去的烟灰缸不应放在电梯呼叫按钮附近,以免盲人或视障人士在伸手去拿按钮时无意中接触到烟灰缸或里面的东西。
407.2.1.4位置
向上方向的呼叫按钮应位于向下方向的呼叫按钮上方。
例外:面向目的地的电梯不需要符合407.2.1.4。
407.2.1.4位置异常。以目的地为导向的电梯系统提供大堂控制,使乘客能够选择楼层停靠,大堂指示灯指示使用哪部电梯,轿厢指示灯指示轿厢将停在哪个楼层。响应车辆通过减少任何乘客体验的停靠次数来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
407.2.1.5信号
呼叫按钮应具有可见信号,以指示每次呼叫何时登记以及每次呼叫何时被应答。
例外:1。只要提供符合407.2.1.5的指示进入哪个电梯轿厢的可视和可听信号,面向目的地的电梯不应被要求符合407.2.1.5。
2. 现有电梯不应被要求符合407.2.1.5。
407.2.1.6键盘
在提供键盘的地方,键盘应采用标准电话键盘,并应符合407.4.7.2的要求。
407.2.2霍尔信号
厅信号,包括车内信号,应符合407.2.2。
407.2.2.1可见和可听信号
应在每个井道入口设置可视和可听信号,以指示哪辆车正在接听呼叫以及该车的行驶方向。在提供车内信号的地方,从靠近大厅呼叫按钮的楼层区域应该可以看到它们。
例外:1。在每个目的地导向的电梯上,如果提供了符合407.2.2的指示电梯轿厢名称信息的可见和可听信号,则不要求安装可见和可听信号。
2. 在现有的电梯中,不需要指示轿厢行驶方向的信号。
407.2.2.2可见信号
可见信号装置应位于终点地板或地面上方至少72英寸(1830毫米)的中心。可视信号元件沿着元件的垂直中心线至少测量2 1/2英寸(64毫米)。从大厅召唤按钮附近的楼层区域应该可以看到信号。
例外:1。面向目的地的电梯应允许在靠近井道入口的楼层区域可见信号。
2. 现有电梯不应被要求符合407.2.2.2。

407.2.2.3声音信号
电梯上行时应发出一次声音信号,下行时应发出两次声音信号,或设置指示电梯轿厢运行方向的语音提示。可听信号的频率最高不超过1500hz。口头信号的频率最低为300赫兹,最高为3000赫兹。在大厅召唤按钮处测量的声音信号和口头信号在环境以上至少为10db,但不超过80db。
例外:1。如果可听到的声音和语音提示与呼叫按钮或呼叫按钮键盘上发出的声音和语音提示相同,则面向目的地的电梯不需要符合407.2.2.3。
2. 现有升降机无须符合声音信号的频率及分贝范围的规定。
407.2.2.4分化
电梯群中每一部面向目的地的电梯都应有声音和视觉区分手段。
407.2.3巷道标志
电梯井道的标志应符合407.2.3的要求。
407.2.3.1楼层标识
应在电梯井道入口的两个门框上提供符合703.2和703.4.1规定的楼层标识。楼层标示应同时以触觉文字和盲文提供。触觉字符至少高2英寸(51毫米)。在主入口层的两根门柱上应设置触觉星。

407.2.3.2汽车名称
面向目的地的电梯应在楼层标识的正下方的井道两侧柱上提供符合703.2的触觉轿厢标识。车辆名称应同时以触觉文字和盲文提供。触觉字符至少高2英寸(51毫米)。

407.3电梯门套要求
吊道门和车门应符合407.3的要求。
407.3.1类型
电梯门套应为水平滑动式。禁止使用车门。
407.3.2操作
电梯井道和轿厢门应自动开启和关闭。
例外:如果现有的手动升降门符合404.2.3和404.2.9的要求,则允许使用。在卷井门关闭之前,不得开始关闭车门。
407.3.3重新打开设备
电梯门应装有符合407.3.3规定的重开装置,当车门和升降道门被物体或人阻挡时,该装置应自动停止并重新打开车门。
例外:现有的带手动门的电梯不应被要求符合407.3.3。
407.3.3.1高度
当检测到在终点地板上方5英寸(125毫米)和29英寸(735毫米)处通过开口的障碍物时,该装置应被激活。
407.3.3.2联系
该装置不要求激活物理接触,尽管在门反转之前允许发生接触。
407.3.3.3持续时间
开门装置应至少保持20秒的有效时间。
407.3.4门和信号定时
从通知一辆车正在接听电话或通知在目的地信息输入处指定的一辆车到该车车门开始关闭的最短可接受时间由下式计算:
T = D/(1.5英尺/秒)或T = D/(455mm /秒)=至少5秒,其中T等于总时间(以秒为单位),D等于从控制该车厢的最远呼叫按钮正前方60英寸(1525mm)处到电梯道门中心线的距离(以英尺或毫米为单位)。
例外:1。对于装有车载灯的汽车,当信号在最远的大厅呼叫按钮正前方60英寸(1525毫米)处可见并发出可听信号时,T应被允许开始。
2. 面向目的地的电梯不应被要求符合407.3.4。
407.3.5门延迟
电梯门应保持完全打开,以响应车辆呼叫至少3秒。
407.3.6宽度
电梯门套宽度应符合表407.4.1。
例外:在现有的电梯中,允许使用符合404.2.3的电动轿门。
407.4电梯轿厢要求
电梯轿厢应符合407.4。
407.4.1汽车尺寸
电梯轿厢内部尺寸和电梯门套净宽应符合表407.4.1的要求。
例外:现有的电梯轿厢配置允许提供最小16平方英尺(1.5平方米)的净地板面积,也允许提供最小54英寸(1370毫米)的内部净深度和最小36英寸(915毫米)的净宽度。
门的位置 | 最小尺寸 | |||
---|---|---|---|---|
门净宽度 | 在车里,从一边到另一边 | 车厢内,后墙到前墙 | 车内,后墙到门内 | |
为中心的 | 42英寸(1065毫米) | 80英寸(2030毫米) | 51英寸(1295毫米) | 54英寸(1370毫米) |
端(偏心) | 36英寸(915mm | 68英寸(1725毫米) | 51英寸(1295毫米) | 54英寸(1370毫米) |
任何 | 36英寸(915mm | 54英寸(1370毫米) | 80英寸(2030毫米) | 80英寸(2030毫米) |
任何 | 36英寸(915mm | 60英寸(1525mm)² | 60英寸(1525mm)² | 60英寸(1525mm)² |
表的传说:
- 允许的公差为- 5/8英寸(16毫米)。
- 允许在车门关闭的情况下提供符合304标准的转弯空间的其他车辆配置。


407.4.2地板表面
电梯轿厢的地板表面应符合302和303的要求。
407.4.3平台与井道的间隙
汽车平台窗台与任何升降道平台边缘之间的间隙最大应为1 1/4英寸(32毫米)。
407.4.4水准
每辆车都应配备自流平功能,在额定负载至零负载条件下,自动将汽车带到并保持在1/2英寸(13毫米)的公差范围内。
407.4.5照明
在汽车控制、站台、汽车门槛和汽车着陆处的照明水平应至少为5英尺蜡烛(54勒克斯)。
407.4.6电梯轿厢控制
如有规定,电梯轿厢控制装置应符合407.4.6和309.4的要求。
例外:在现有电梯中,如果提供了符合407.4.6的新轿厢操作面板,则不要求现有轿厢操作面板符合407.4.6的要求。
407.4.6.1位置
控制装置应位于308规定的可及范围内。
例外:1。如果电梯面板上有超过16个开口,并提供平行通道,则楼层指示按钮应允许在完工地板上方最多54英寸(1370毫米)处。
2. 在现有的电梯中,带楼层标识的轿厢控制按钮应允许位于终点地板上方最多54英寸(1370毫米)处,并提供平行通道。
407.4.6.2按钮
带有楼层标识的汽车控制按钮应符合407.4.6.2的要求,并应凸起或齐平。
例外:在现有的电梯中,按钮应允许嵌入。
407.4.6.2.1大小。
纽扣的最小尺寸至少为3/4英寸(19毫米)。
407.4.6.2.2安排。
按钮按数字升序排列。当提供两列或多列按钮时,它们应从左向右阅读。
407.4.6.3键盘
汽车控制键盘应采用标准电话键盘布置,并应符合407.4.7.2的要求。
407.4.6.4紧急控制
应急控制应符合407.4.6.4。
407.4.6.4.1高度。
紧急控制按钮的中心线至少要高于地面35英寸(890毫米)。
407.4.6.4.2位置。
紧急控制装置,包括紧急报警器,应分组在面板的底部。
407.4.7汽车控制装置的标识和指示
汽车控制装置的标识和指示器应符合407.4.7的要求。
例外:在现有电梯中,如果提供了符合407.4.7的新轿厢操作面板,则不要求现有轿厢操作面板符合407.4.7的要求。
407.4.7.1按钮
汽车控制按钮应符合407.4.7.1。
407.4.7.1.1类型。
控制按钮应采用符合703.2的触觉字符识别。
407.4.7.1.2位置。
凸起字符和盲文标识应立即放置在标识适用的控制按钮的左侧。
例外:如果现有汽车操作面板上的空间不允许在控制杆左侧设置触觉标记,则标记应尽可能靠近控制杆。
407.4.7.1.3符号。
紧急停车、报警、开门、关门、主入口楼层、电话控制按钮应采用触觉符号标识,如表407.4.7.1.3所示。
控制按钮 | 触觉符号 | 盲文消息 |
---|---|---|
紧急停车 | ![]() |
![]() |
报警 | ![]() |
![]() |
门 | ![]() |
![]() |
门关闭 | ![]() |
![]() |
主入口层 | ![]() |
![]() |
电话 | ![]() |
![]() |
407.4.7.1.4可见指示灯。
带有楼层标识的按钮应提供可见指示灯,以显示来电已登记。当车辆到达指定楼层时,可见标志应熄灭。
407.4.7.2键盘
键盘应以符合703.5的字符标识,并应位于相应键盘按钮的中心。5号琴键应该有一个凸起的圆点。圆点底座直径为0.118英寸(3mm) ~ 0.120英寸(3.05 mm),其他方面符合表703.3.1。
407.4.8汽车位置指示灯
电梯轿厢应设置可听可见的轿厢位置指示灯。
407.4.8.1可见指示灯
可见指示器应符合407.4.8.1的要求。
407.4.8.1.1大小。
字符高度至少为1/2英寸(13mm)。
407.4.8.1.2位置。
指示灯应位于汽车控制面板上方或车门上方。
407.4.8.1.3楼层到达。
当轿厢经过某一楼层或轿厢停在有电梯服务的楼层时,对应的文字应亮起。
例外:如果可视指示灯在接到呼叫后熄灭,则面向目的地的电梯不需要符合407.4.8.1.3的要求。
407.4.8.1.4目的指示灯。
面向目的地的电梯,应在轿厢内设置显示屏,用可见的指示器显示轿厢目的地。
407.4.8.2声音指示灯
声音指示应符合407.4.8.2的要求。
407.4.8.2.1信号类型。
该信号应为自动口头提示器,用于宣布汽车即将停车的楼层。
例外:对于额定速度为200英尺/分钟(1米/秒)或以下的非目的地电梯,允许在电梯经过或即将停在电梯所服务的楼层时发出频率不超过1500赫兹的非语言声音信号。
407.4.8.2.2信号电平。
口头信号应高于环境值至少10分贝,但不应超过80分贝,在信号处测量。
407.4.8.2.3频率。
口头信号器的频率最低为300赫兹,最高为3000赫兹。
407.4.9应急通信
应急双向通信系统应符合308。触觉符号和字符应与设备相邻,并应符合703.2的要求。
408限用/限用电梯
408.1一般
有限用途/有限用途电梯应符合408和ASME A17.1(通过参考纳入,见第1章“参考标准”)。它们应是ASME A17.1分类的客用电梯。电梯应自动运行。
408.2电梯着陆
限用/限用电梯的着陆应符合408.2。
408.2.1呼叫按钮
电梯呼叫按钮和键盘应符合407.2.1的要求。
408.2.2霍尔信号
霍尔信号应符合407.2.2。
408.2.3巷道标志
电梯井道的标志应符合407.2.3.1的要求。
408.3电梯门套
电梯井道门应符合408.3的要求。
408.3.1滑动门
滑动升降道和车门应符合407.3.1至407.3.3和408.4.1的要求。
408.3.2摆动门
摆动式井道门应自动启闭,并应符合404、407.3.2和408.3.2的要求。
408.3.2.1电源操作
旋转门应该是电动的,并且应该符合ANSI/BHMA A156.19(1997或2002版)(通过参考纳入,参见第1章的“参考标准”)。
408.3.2.2持续时间
电动旋转门启动后至少应保持开启20秒。
8.4电梯轿厢
电梯轿厢应符合408.4。
408.4.1汽车尺寸和车门
电梯轿厢至少应有42英寸(1065毫米)的净宽和54英寸(1370毫米)的净深。车门应位于汽车的窄端,并应提供32英寸(815毫米)的最小净宽度。
例外:1。汽车的净宽至少为51英寸(1295毫米),允许汽车的净深至少为51英寸(1295毫米),前提是汽车门的净开口宽度至少为36英寸(915毫米)。
2. 现有的电梯轿厢应允许提供至少36英寸(915毫米)的净宽度,至少54英寸(1370毫米)的净深度,以及至少15平方英尺(1.4平方米)的净平台面积。

408.4.2地板表面
电梯轿厢的地板表面应符合302和303的要求。
408.4.3平台到井道的间隙
平台与升降道的间隙应符合407.4.3。
408.4.4水准
电梯轿厢调平应符合407.4.4。
408.4.5照明
电梯轿厢照明应符合407.4.5。
408.4.6汽车控制
电梯轿厢控制装置应符合407.4.6。控制面板应位于侧壁中央。
408.4.7汽车控制装置的标识和指示
汽车控制装置的标识和指示器应符合407.4.7的要求。
408.4.8应急通信
应提供符合407.4.9的汽车紧急信号装置。
409私人住宅电梯
409.1一般
在住宅单元内提供的要求提供符合809.2至809.4的移动功能的私人住宅电梯应符合409和ASME A17.1(通过参考纳入,参见第1章的“参考标准”)。它们应是ASME A17.1分类的客用电梯。电梯应自动运行。
409.2呼叫按钮
呼叫按钮的最小尺寸应至少为3/4英寸(19毫米),并应符合309。
409.3电梯门套
井道门、车门、车门应符合409.3和404的要求。
例外:不应要求门符合404.2.4.1中关于旋转门推侧的机动间隙要求。
409.3.1电源操作
电梯轿厢和井道门和门应采用电动操作,并应符合ANSI/BHMA A156.19(1997或2002版)(通过参考合并,参见第1章的“参考标准”)。电动门和门在启动时应至少保持20秒的打开时间。
例外:在有多个开口的电梯轿厢中,应允许使用手动开启、自动关闭的井道门和闸门。
409.3.2位置
电梯轿厢门或大门应位于409.4.1所要求的空旷楼层空间的窄端。
409.4电梯轿厢
私人住宅电梯轿厢应符合409.4。
409.4.1电梯轿厢内部尺寸
电梯轿厢应提供至少36英寸(915mm) × 48英寸(1220mm)的净地板空间,并应符合305。
409.4.2地板表面
电梯轿厢的地板表面应符合302和303的要求。
409.4.3平台与井道的间隙
汽车平台与任何着陆平台边缘之间的间隙最大应为1 1/2英寸(38毫米)。
409.4.4水准
在额定负载至零负载条件下,每辆车应在1/2英寸(13毫米)的公差范围内自动停在地板平台上。
409.4.5照明等级
电梯轿厢照明应符合407.4.5。
409.4.6汽车控制
电梯轿厢控制按钮应符合409.4.6、309.3、309.4的要求,并应凸起或齐平。
409.4.6.1大小
控制按钮的最小尺寸应为3/4英寸(19毫米)。
409.4.6.2位置
控制面板应安装在侧壁上,距离任何相邻墙壁至少12英寸(305毫米)。

409.4.7应急通信
应急双向通信系统应符合409.4.7。
409.4.7.1类型
车内应配备电话和紧急信号装置。
409.4.7.2可操作部件
电话和紧急信号装置应符合309.3和309.4的规定。
409.4.7.3舱
如果电话或设备在封闭的隔间内,隔间门五金件应符合309。
409.4.7.4绳
电话线长度至少为29英寸(735毫米)。
410平台升降机
410.1一般
平台升降机应符合ASME A18.1(1999版或2003版)(通过参考纳入,见第1章“参考标准”)。平台升降机不应由工作人员操作,并应提供无辅助进出升降机。
第410.1号一般性咨询。适合短距离垂直运输,可采用倾斜楼梯升降椅、倾斜垂直升降平台升降。由于无障碍路线需要80英寸(2030毫米)的垂直间隙,因此在选择升降机时应小心,因为它们可能不同样适合坐轮椅的人和站着的人使用。如果电梯不提供80英寸(2030毫米)的垂直间隙,则不能将其视为新建筑中可达路线的一部分。
《美国残疾人法》和其他联邦民权法要求无障碍功能保持在正常工作状态,以便它们能够为那些想要受益的人所访问和使用。业主须注意,ASME A18平台升降机及楼梯缆车安全标准要求进行例行保养和检查。由于维护或修理而造成的孤立或暂时的服务中断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及时采取行动进行维修可能构成违反联邦法律和这些要求。
410.2地板表面
平台升降机的地板表面应符合302和303的要求。
410.3清理楼面空间
平台升降机的楼面空间应符合305。
平台到跑道许可
平台窗台与任何跑道着陆边缘之间的间隙最大应为1 1/4英寸(32毫米)。
410.5可操作部件
平台升降机的控制装置应符合第309条。
410.6门和门
平台升降机应装有符合404.3规定的低能耗电动门或闸门。门至少要保持开着20秒。端门和闸门的净宽度至少应为32英寸(815毫米)。侧门和大门的净宽度至少应为42英寸(1065毫米)。
例外:平台升降机最多可服务两个平台,并且门或门在相对的两侧,允许有自动关闭的手动门或门。

第五章:一般场地及建筑元素
501年通用
501.1范围
第5章的规定适用于第2章的规定或本文件的规定所引用的地方。
502个停车位
502.1一般
汽车和货车的停车位应符合502。泊车位标线的,以标线中心线丈量泊车位和通道宽度。
例外:如果停车位或通道与另一个停车位或通道不相邻,则允许测量包括定义停车位或通道的线的全宽度。
502.2车辆车位
汽车停车位的最小宽度应为96英寸(2440毫米),货车停车位的最小宽度应为132英寸(3350毫米),应标记以定义宽度,并应具有符合502.3的相邻通道。
例外:货车停车位宽度至少为96英寸(2440毫米),通道宽度至少为96英寸(2440毫米)。

502.3接入通道
提供泊车位的通道应符合502.3的规定。通道应毗邻无障碍通道。两个停车位应允许共用一条通道。
502.3接入通道。无障碍路线必须将停车位与无障碍入口连接起来。在停车设施中,无障碍路线必须与机动车道交叉,有标记的十字路口可提高行人的安全,特别是对使用轮椅和其他行动辅助工具的人。在可能的情况下,可达的路线最好不要从停放的车辆后面经过。

502.3.1宽度
服务于汽车和货车停车位的通道宽度至少为60英寸(1525毫米)。
502.3.2长度
通道应延长其所服务的停车位的长度。
502.3.3标记
通道应标明,以防止在通道内停车。
502.3.3打标。这些要求没有规定标记的方法和颜色,但可以由州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由于这些要求允许货车通道与停车位一样宽,因此通道明确标记非常重要。
502.3.4位置
通道不得与车辆通道重叠。进出通道应被允许放置在停车位的两侧,除了有角度的货车停车位,进出通道应位于停车位的乘客一侧。
502.3.4位置。轮椅升降机通常安装在货车的乘客一侧。许多司机,尤其是开货车的司机,发现倒车进入停车位比倒车进入相对不受限制的车道要困难得多。因此,当货车和轿车共用通道时,应考虑将货车空间的通道设置在货车空间的乘客一侧。
502.4地板或地面表面
泊车位及通道应符合302条规定。通道应与其服务的停车位在同一水平面上。不允许改变电平。
例外:坡度不允许超过1:48。
502.4地板或地面表面。通道要求在所有方向上都接近水平,以便为轮椅进出车辆提供一个表面。这个例外允许有足够的坡度供排水。建筑物的路边坡道不允许投射到通道和停车位,因为它们会产生大于1:48的坡度。
502.5垂直间隙
货车的停车位、通道和为其服务的车辆路线应提供至少98英寸(2490毫米)的垂直间隙。
咨询502.5垂直间隙。在停车设施入口设置的标志,告知司机是否可以停车,以及货车无障碍停车位的位置,可以为客户提供有用的帮助。
502.6识别
停车位识别标志应包括符合703.7.2.1的国际无障碍标志。标识货车停车位的标志应包含“货车可达”的标识。标识至少要高出地板或地面60英寸(1525毫米),直至标识底部。
502.6标识。所需的“货车无障碍”标识旨在提供信息,而不是限制,以确定哪些空间更适合货车使用。机动车法律的执行,包括停车特权,是地方事务。
502.7可达路由的关系
泊车位和通道的设计应使汽车和货车在停放时不能妨碍相邻可达路线所要求的净宽度。
502.7可访问路由的关系。车轮制动是一种有效的防止车辆悬垂减少可达路线的净宽度的方法。
503乘客装车区
503.1一般
乘客装货区须符合503的规定。
503.2车辆上拉空间
乘客装载区应提供至少96英寸(2440毫米)宽和至少20英尺(6100毫米)长的车辆上拉空间。
503.3接入通道
乘客装货区应在车辆上拉空间附近提供符合503规定的通道。通道应与通道相邻,不得与车辆通道重叠。
503.3.1宽度
提供车辆上拉空间的通道宽度至少为60英寸(1525毫米)。
503.3.2长度
通道应延长其服务的车辆停车空间的全长。
503.3.3标记
通道应标明,以防止在通道内停车。

503.4地板和地面
车辆上拉空间和通道应符合302的规定。通道应与其服务的车辆上拉空间在同一水平面上。不允许改变电平。
例外:坡度不允许超过1:48。
503.5垂直间隙
车辆上拉空间,通道服务于他们,车辆路线从入口到乘客装载区,从乘客装载区到车辆出口应提供至少114英寸(2895毫米)的垂直间隙。
504年楼梯
504.1一般
楼梯应符合504。
504.2踏面和隔水管
一段楼梯上的所有台阶应具有统一的立管高度和统一的踏面深度。立管高度最小为4英寸(100mm),最大为7英寸(180mm)。踏面深度至少为11英寸(280毫米)。
504.3开放式隔水管
不允许使用开放式立管。
504.4胎面
楼梯踏板应符合302。不允许改变电平。
例外:履带的坡度不得超过1:48。
504.4胎面。考虑在踏面鼻翼上提供视觉对比,或者在没有鼻翼的踏面前缘,这样低视力的人就能更清楚地看到楼梯的踏面。
504.5的前缘
胎面前缘的曲率半径最大应为1 / 2英寸(13毫米)。在隔水管外突出的鼻翼前缘底面应呈弧形或斜面。隔水管应允许在胎面下倾斜,与垂直方向最大成30度角。胎鼻允许的最大凸出度应超过胎面1½(38毫米)。

504.6扶手
楼梯应安装符合505规定的扶手。
504.7潮湿条件
在潮湿条件下,楼梯踏板和楼梯平台的设计应防止积水。
505扶手
505.1一般
在符合403的行走面上设置扶手,在符合405的坡道上设置扶手,在符合504的楼梯上设置扶手,应符合505。
咨询505.1一般意见。在坡度大于6英寸(150毫米)的坡道(见405.8)和某些楼梯(见504)上需要安装扶手。在坡度小于1:20的行走面上不需要设置扶手。然而,如果在坡度小于1:20的行走面上设置扶手,则扶手必须符合505(见403.6)。第505.2、505.3和505.10节不适用于在运行坡度小于1:20的行走面上设置的扶手,因为这些部分仅参考坡道和楼梯的要求。
505.2必要时
楼梯及斜坡两侧须设有扶手。
例外:在装配区域,如果走道坡道两侧或走道宽度范围内设置了扶手,则不需要在过道坡道两侧设置扶手。
505.3连续性
扶手应在每个楼梯段或坡道的全长内连续。折叠式楼梯或狗腿式楼梯和坡道的内部扶手应在飞行或运行之间连续。
例外:在装配区域,不要求坡道上的扶手在提供座位的通道上连续。
505.4高
扶手的夹紧面顶部垂直高于行走面、楼梯机头和坡道面,最小为34英寸(865毫米),最大为38英寸(965毫米)。扶手应高于步行面、楼梯鼻口和坡道面,高度一致。
505.4高度。本文档中对楼梯和坡道扶手的要求适用于成人。当儿童是建筑物或设施(如小学)的主要使用者时,在适当高度设置第二组扶手可以帮助他们,并有助于防止事故发生。儿童扶手的最大高度为28英寸(710毫米),从坡道表面或楼梯鼻口测量到抓握面顶部。上下扶手之间应该有足够的垂直间隙,至少9英寸(230毫米),以防止困住。

505.5间隙
扶手夹持表面和相邻表面之间的间隙至少应为1½英寸(38毫米)。

505.6夹持面
扶手夹持面沿其长度应是连续的,不得沿其顶部或侧面受阻。扶手夹持面底部的堵塞不得超过其长度的20%。在有规定的情况下,水平凸点至少在扶手夹持面底部下方1½(38毫米)处。
例外:1。如果在坡度不超过1:20的行走面上设置扶手,扶手夹持面的底部应允许在其整个长度上被阻塞,因为它们是碰撞轨道或保险杠保护装置的组成部分。
2. 每增加1/ 2英寸(13毫米)的扶手周长尺寸超过4英寸(100毫米),水平凸点与夹持面底部之间的距离应允许减少1/8英寸(3.2毫米)。
505.6夹持表面。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人受益于连续的抓握表面,用户可以将手指向外或向下伸出来抓住扶手,特别是当用户感觉失去平衡或开始跌倒时。

505.7横截面
扶手夹持面应具有符合505.7.1或505.7.2的横截面。
505.7.1圆形截面
具有圆形横截面的扶手夹持面外径最小为1¼英寸(32毫米),最大为2英寸(51毫米)。
505.7.2非圆形截面
非圆形横截面的扶手夹持面周长尺寸最小为4英寸(100毫米),最大为6¼英寸(160毫米),最大横截面尺寸为2¼英寸(57毫米)。

505.8表面
扶手夹持面和与其相邻的任何表面应无尖锐或磨蚀成分,并应具有圆角边缘。
505.9配件
扶手不得在其配件内旋转。
505.10扶手延伸
扶手夹持面应超出505.10规定的楼梯段和坡道,并向同一方向延伸。
例外:1。在掉头或狗腿楼梯和坡道的内侧拐弯处,不需要延长连续的扶手。
2. 在装配区域,如果过道上的坡道扶手是不连续的,则不需要延长,以便进入座位,并允许过道内的交叉。
3. 在改建时,如果由于平面结构的原因,扶手的延伸会造成危险,则不需要完全延伸。
505.10.1坡道的上下延伸
坡道扶手应水平延伸至平台上方,至少超过坡道顶部和底部12英寸(305毫米)。延伸部分应返回到墙壁、护栏或着陆面,或应连续到相邻坡道的扶手。

505.10.2楼梯顶部延伸
在楼梯的顶部,扶手应水平延伸到平台上方,至少12英寸(305毫米),从第一个隔水管鼻的正上方开始。延伸部分应返回到墙壁、护栏或着陆面,或应连续到相邻楼梯的扶手。

505.10.3楼梯底部延伸
在楼梯段的底部,扶手应在楼梯段的斜面上延伸至少等于最后一个隔水管鼻部以外的一个踏面深度的水平距离。延伸应返回到墙壁、护栏或着陆面,或应连续到相邻楼梯的扶手。

第6章:水管装置及设施
601年通用
601.1范围
第6章的规定适用于第2章的规定或本文件的规定所引用的地方。
602饮水机
602.1一般
饮水机须符合307及602的规定。
602.2清理楼面面积
单位应有一个明确的地板或地面空间,符合305,定位为向前进近,并以单位为中心。应提供符合306标准的膝盖和脚趾间隙。
例外:在儿童使用的装置中,允许采用符合305的平行进近方法,其中喷口距离终点地板或地面的最大高度为30英寸(760毫米),距离装置的前缘(包括保险杠)的最大高度为3.5英寸(90毫米)。
602.3可操作部件
可操作部件应符合第309条。
602.4喷口高度
喷口的最大高度应为36英寸(915毫米),高于地板或地面。
602.5喷口位置
喷口距垂直支架最小15英寸(380毫米),距设备前端(包括保险杠)最大5英寸(125毫米)。

602.6水流
喷口应提供至少4英寸(100毫米)高的水流,并且应位于距离设备前部5英寸(125毫米)的位置。水流的角度应以相对于机组正面的水平方向测量。如果喷口位于机组前方小于3英寸(75毫米)处,则水流的角度应最大为30度。如果喷口位于3英寸(75毫米)和5英寸(125毫米)之间,则水流的角度应最大为15度。
咨询602.6水流。要求饮水机喷嘴产生至少4英寸(100毫米)高的水流的目的是为了在水流下插入一个杯子,为那些由于残疾而无法使用饮水机的人提供饮用水。
602.7站立人员饮水机
供站立人员使用的饮水机的出水口距离终点地板或地面的距离最小为38英寸(965毫米),最大为43英寸(1090毫米)。
603厕所和浴室
603.1一般
厕所和浴室应符合603。
603.2许可
间隙应符合603.2。
3.2.1车削空间
室内应提供符合304标准的车削空间。
603.2.2重叠
所需的地面空间、固定装置间隙和转弯空间应允许重叠。
603.2.3门的摆动
门不应摆动到干净的地板空间或任何固定装置所需的间隙。门应允许摆动到所需的转弯空间。
例外:1。单人卫生间或洗浴间的门只能通过私人办公室进入,而不是普通用途或公共用途,只要门的摆动可以反转,以符合603.2.3的要求,则应允许进入空旷的楼层空间或间隙。
2. 如果卫生间或洗浴间是供个人使用的,并且在门摆动弧度以外的房间内提供符合305.3的透明地板空间,则应允许门摆动到透明地板空间或任何固定装置所需的间隙。
603.2.3门摆动异常在门安装的时候,以及将来如果门的摆动是反向的,门必须满足404中规定的所有要求。此外,门的摆动不能减少可达路线所需的宽度。此外,当门的摆动方向相反时,避免违反其他建筑或生命安全规范。
603.3镜子
位于洗手间或台面上方的镜子应安装在反射面底边距地面或地面40英寸(1015毫米)处。不位于盥洗室或台面上方的镜子应安装在反射面底边距地面或地面35英寸(890毫米)处。
603.3镜像。一面全身镜可以容纳更多的人,包括儿童。为了让行走的人和坐轮椅的人可以使用镜子,镜子的顶部边缘应该离地面至少74英寸(1880毫米)。
外套挂钩和架子
外套挂钩应位于308中规定的伸手范围内。货架应位于完成地板以上40英寸(1015毫米)和48英寸(1220毫米)。
604盥洗室和卫生间
604.1一般
盥洗室和厕所隔间应符合604.2至604.8的要求。
例外:供儿童使用的抽水马桶和厕所隔间应符合604.9。
604.2位置
抽水马桶的位置应与墙壁或隔墙一起放置在后方和一侧。抽水马桶的中心线距离侧壁或隔墙的距离最小为16英寸(405毫米),最大为18英寸(455毫米),但604.8.2中规定的流动无障碍卫生间隔间的距离最小为17英寸(430毫米),最大为19英寸(485毫米)。盥洗室应安排在左边或右边。

604.3间隙
抽水马桶周围和厕所隔间的间隙应符合604.3的要求。
604.3.1大小
与侧墙垂直的距离最小为60英寸(1525mm),与后墙垂直的距离最小为56英寸(1420mm)。

604.3.2重叠
厕所周围所需的净空应允许与厕所、相关的抓杆、分配器、卫生巾处理单元、外套挂钩、货架、可访问的路线、干净的地板空间和其他固定装置所需的净空以及转弯空间重叠。在要求的马桶间隙内不得有其他固定装置或障碍物。
例外:在住宅单元中,符合606标准的盥洗室应允许安装在后墙上,距离抽水马桶中心线至少18英寸(455毫米),其中抽水马桶的间隙至少为66英寸(1675毫米),垂直于后墙测量。
咨询604.3.2重叠。当卫生间的门直接放在卫生间的前面时,卫生间不能重叠房间内门所需的机动间隙。

604.4席位
表面地板上方的马桶座高度最小为17英寸(430毫米),最大为19英寸(485毫米)。阀座不应该弹起以恢复到抬起的位置。
例外:1。卫生间内的单人用水间只可经由私人办公室进入,而非一般用途或公共用途,则无须符合第604.4条的规定。
2. 在住宅单元中,马桶的高度应允许在地板之上最小15英寸(380毫米),最大19英寸(485毫米),测量到座位的顶部。
604.5抓杆
抽水马桶的抓杆应符合609。在最靠近抽水马桶的侧壁和后墙上应安装抓杆。
例外:1。如果在墙壁上安装了加固装置,并且安装位置符合604.5的规定,则不要求在单人卫生间内安装抓斗杆,该卫生间只能通过私人办公室进入,不得用于普通用途或公共用途。
2. 在住宅单元中,卫生间或浴室不要求安装抓杆,前提是在墙壁上安装了钢筋并进行了定位,以允许安装符合604.5的抓杆。
3. 看守所、拘留所、拘留所为防止自杀而特别设计无突出物的住房、拘留所,不得要求设置抓杆。
咨询604.5抓斗例外加固必须足以安装后方和侧壁抓杆,完全满足所有可达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长度、安装高度和结构强度。
604.5.1侧壁
侧壁抓杆至少42英寸(1065毫米)长,最大距离后墙12英寸(305毫米),最小距离后墙54英寸(1370毫米)。

604.5.2后墙
后墙抓杆长度至少为36英寸(915mm),距离坐便器中心线的长度至少为一边12英寸(305mm),另一边24英寸(610 mm)。
例外:1。后抓杆应允许至少24英寸(610毫米)长,以抽水马桶为中心,由于在抽水马桶附近有一个嵌入式固定装置,墙壁空间不允许至少36英寸(915毫米)长。
2. 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将冲水阀的冲水控制装置设置在与后抓杆位置冲突的位置时,允许后抓杆劈开或者移至厕所区域的开口处。

604.6冲洗控制
冲洗控制应该是手动或自动的。手动冲洗控制器应符合309。冲洗控制装置应位于抽水马桶的开口一侧,但符合604.8.2规定的可进出隔间除外。
咨询604.6冲洗控制。如果管道阀门直接位于马桶座圈的后面,当一个人向后靠在马桶座圈上时,冲水阀门和相关的管道可能会造成伤害或不平衡。为了防止造成伤害或不平衡,管道可以位于墙后或厕所的一侧;或者,如果当地政府有管辖权,提供一个马桶盖。
604.7分配器
厕纸分配器应符合309.4的要求,并且在厕所前面的距离最小为7英寸(180毫米),最大为9英寸(230毫米),测量到分配器的中心线。分配器的出水口应在地板上方最小15英寸(380毫米),最大48英寸(1220毫米),不得位于抓杆后面。分配器不应是控制交付或不允许连续纸张流动的类型。
咨询604.7分配器。如果厕纸机安装在侧壁抓杆上方,则厕纸机的出水口距离地面高度不超过48英寸(1220mm),抓杆夹持面距离地面高度不超过33英寸(840mm),最大不超过36英寸(915mm)。

604.8厕所隔间
轮椅无障碍厕所隔间应满足604.8.1和604.8.3的要求。装有多于一个水管装置的隔室须符合603的规定。无障碍活动室应符合604.8.2和604.8.3的要求。
604.8.1轮椅无障碍隔间
轮椅无障碍隔间应符合604.8.1。
604.8.1.1大小
轮椅无障碍隔间的宽度至少为60英寸(1525毫米),垂直于侧壁测量,壁挂式盥洗室的深度至少为56英寸(1420毫米),垂直于后墙测量的地板式盥洗室的深度至少为59英寸(1500毫米)。供儿童使用的轮椅专用隔间宽度至少为60英寸(1525毫米),与侧壁垂直测量,墙壁悬挂和地板安装的抽水马桶深度至少为59英寸(1500毫米),与后墙垂直测量。
604.8.1.1尺寸。在厕所隔间中提供了所需的最小空间,以便使用轮椅的人可以移动到厕所的位置。该空间不能被婴儿换尿布台或其他固定装置或便利设施所阻碍,除非604.3.2(重叠)中规定。如果厕所隔间要用来放置与抽水马桶相关的装置以外的装置,它们的设计必须超过最低空间要求。便利装置,如婴儿换尿布台,也必须方便残疾人和其他用户使用。设计为满足且不超过最低空间要求的厕所隔间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空间来移动到婴儿换尿布台的位置。

604.8.1.2门
厕所隔间门,包括门五金件,应符合404,但如果入口是在隔间门的插销一侧,隔间门侧与任何障碍物之间的间隙应至少为42英寸(1065毫米)。门应位于前隔板或离卫生间最远的侧壁或隔板上。当门位于前隔板时,门的开口距离离坐便器最远的侧壁或隔板的距离不超过100mm。当门位于侧壁或隔墙时,门的开口距离前隔墙的最大距离为100毫米(4英寸)。门应自动关闭。应在门的两侧靠近门闩处放置符合404.2.7要求的门拉。厕所隔间的门不应摆动到最小要求的隔间区域。

604.8.1.3方法
隔间应安排为左进或右进。
604.8.1.4脚趾间隙
前隔板和至少一个侧隔板应在地板上方提供至少9英寸(230毫米)的脚趾间隙,在隔板的隔间侧面之外至少提供6英寸(150毫米)深的间隙,不包括隔板支撑构件。儿童使用的隔层应在地板上方至少提供12英寸(305毫米)的脚趾间隙。
例外:壁挂式盥洗室深度大于62英寸(1575毫米)或落地式盥洗室深度大于65英寸(1650毫米)的隔间前隔板脚趾间隙不需要。对于宽度大于66英寸(1675毫米)的车厢,不要求侧隔板的趾部间隙。对于深度大于65英寸(1650毫米)的儿童车厢,不要求前隔板的趾部间隙。

604.8.1.5抓杆
抓杆应符合609的要求。应提供符合604.5.1规定的侧壁抓杆,并应位于离抽水马桶最近的墙上。另外,应设置符合604.5.2规定的后墙抓杆。
604.8.2流动无障碍隔间
流动无障碍隔间应符合604.8.2的要求。
604.8.2.1大小
可移动的无障碍隔间的最小深度为60英寸(1525毫米),最小宽度为35英寸(890毫米),最大宽度为37英寸(940毫米)。
604.8.2.2门
厕所隔间门,包括门五金件,应符合404,但如果入口是在隔间门的插销一侧,隔间门侧与任何障碍物之间的间隙应至少为42英寸(1065毫米)。门应自动关闭。应在门的两侧靠近门闩处放置符合404.2.7要求的门拉。厕所隔间的门不应摆动到最小要求的隔间区域。
604.8.2.3抓杆
抓杆应符合609的要求。在车厢两侧应设置符合604.5.1规定的侧壁抓杆。

604.8.3衣架和挂钩
外套挂钩应位于308中规定的伸手范围内。货架应位于完成地板以上40英寸(1015毫米)和48英寸(1220毫米)。
604.9儿童使用的盥洗室和卫生间
供儿童使用的抽水马桶和厕所隔间应符合604.9的要求。
咨询604.9儿童使用的盥洗室和厕所隔间。在使用604.1中关于儿童抽水马桶的例外情况时,应遵循604.9中的要求。下表提供了根据所服务年龄组应用儿童马桶规格的额外指导,并反映了3至12岁儿童在尺寸、身高和触手范围上的差异。所选择的规格应与主要用户组的年龄相对应。在安装抽水马桶和相关元件时,应始终适用同一年龄组的规格。
3 - 4岁 | 5至8岁 | 9至12岁 | |
---|---|---|---|
坐便器中心线 | 12英寸(305毫米) | 12至15英寸(305至380毫米) | 15至18英寸(380至455毫米) |
马桶座圈高度 | 11至12英寸(280至305毫米) | 12至15英寸(305至380毫米) | 15至17英寸(380至430毫米) |
抓斗杆高度 | 18至20英寸(455至510毫米) | 20至25英寸(510至635毫米) | 25至27英寸(635至685毫米) |
自动售货机的高度 | 14英寸(355毫米) | 14至17英寸(355至430毫米) | 17至19英寸(430至485毫米) |
604.9.1位置
抽水马桶应位于墙壁或隔墙后方和一侧。抽水马桶的中心线距离侧壁或隔墙的距离最小为12英寸(305毫米),最大为18英寸(4555毫米),但604.8.2中规定的流动无障碍卫生间隔间的距离最小为17英寸(430毫米),最大为19英寸(485毫米)。隔间应安排为左进或右进。
604.9.2间隙
抽水马桶周围的间隙应符合604.3。
604.9.3高度
马桶座顶的高度最小为11英寸(280毫米),最大为17英寸(430毫米)。阀座不应该弹起以恢复到抬起的位置。
604.9.4抓杆
抽水马桶的抓杆应符合604.5的要求。
604.9.5冲洗控制
冲洗控制应该是手动或自动的。手动冲洗控制器应该符合309.2和309.4,并且应该安装在表面地板上方36英寸(915毫米)处。冲洗控制装置应位于抽水马桶的开口一侧,但符合604.8.2规定的可进出隔间除外。
604.9.6分配器
厕纸分配器应符合309.4的要求,并且在厕所前面的距离最小为7英寸(180毫米),最大为9英寸(230毫米),测量到分配器的中心线。分配器的出口应在地板上方最小14英寸(355毫米),最大19英寸(485毫米)。抓斗杆下方至少应有1½英寸(38毫米)的间隙。分配器不应是控制交付或不允许连续纸张流动的类型。
604.9.7厕所隔间
厕所隔间应符合604.8。
605年小便池
605.1一般
小便池应符合605。
第605.1号一般性意见。隔间式小便池为更广泛的人群(包括身材矮小的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性。
605.2高度和深度
小便池应为隔间式或壁挂式,其边缘距地面或地面的最大高度为17英寸(430毫米)。小便池深度至少为13.5英寸(345毫米),从小便池边缘的外表面测量到夹具的背面。

605.3清理楼面空间
应提供符合305规定的空楼层或地面空间,以便向前进近。
605.4冲洗控制
冲洗控制应该是手动或自动的。手动冲洗控制器应符合309。
606盥洗室和水槽
606.1一般
盥洗室和水槽应符合606。
第606.1号一般性意见。如果提供肥皂和毛巾分配器,它们必须位于308规定的可及范围内。放置肥皂和毛巾分配器,以便在无障碍厕所的人可以方便地使用。
606.2清理楼面面积
应提供符合305标准的干净地板空间,定位为前进近,并提供符合306标准的膝盖和脚趾间隙。
例外:1。在没有灶台或常规灶具的空间内,厨房水槽及湿栅可采用符合305的平行进近方式。
2. 卫生间内的盥洗室或单人洗浴设施,只能通过私人办公室进入,而非普通使用或公共使用,不要求提供符合306的膝盖和脚趾间隙。
3. 在住宅单位中,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情况下,浴室和厨房水槽下允许放置橱柜:
- 可拆卸橱柜,无需拆卸或更换夹具;
- 饰面地板延伸到橱柜下方;和
- 橱柜后面和周围的墙壁都完成了。
4. 主要供6至12岁儿童使用的盥洗室和洗手池,其边缘或台面距地面或地面的高度不超过31英寸(785毫米),允许膝盖距地面或地面的高度不小于24英寸(610毫米)。
5. 主要供5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盥洗室和水槽,应允许采用符合305的平行方法。
6. 在确定膝盖和脚趾间隙时不应考虑溢流的倾角。
7. 在多碗水槽中,不需要超过一个碗来提供符合306的膝盖和脚趾间隙。
606.3高
盥洗室和洗手池应安装在边缘或台面较高的前部,最高高于地板或地面34英寸(865毫米)。
例外:1。卫生间或洗浴设施内的盥洗室仅可通过私人办公室进入,而非普通使用或公共使用,则不需要符合606.3。
2. 在住宅单位厨房中,允许使用可调节高度的水槽,最小为29英寸(735毫米),最大为36英寸(915毫米),在安装在29英寸(735毫米)高度的水槽中,粗加工管道允许连接供水管和排水管。
606.4水龙头
水龙头的控制装置应符合309的要求。手动计量水龙头应至少保持开启10秒。
606.5外露的管道和表面
盥洗室和水槽下的给排水管道应绝缘或以其他方式配置以防止接触。盥洗室和水槽下面不得有尖锐或磨蚀的表面。
607年浴缸
607.1一般
浴缸须符合第607条。
607.2间隙
浴缸前面的间隙应延长浴缸的长度,宽度至少为30英寸(760毫米)。符合606要求的盥洗室应允许在通道的控制端。如果在浴缸的头端提供了一个永久的座位,那么在浴缸的头端,间隙至少要超过墙壁12英寸(305毫米)。

607.3座位
应该在浴缸的头部提供一个永久性的阀座或一个可拆卸的浴缸内阀座。座位应符合610。
7.4抓杆
浴缸的抓杆应符合609,并应按照607.4.1或607.4.2提供。
例外:1。如果在墙壁上安装了加固材料,并且安装位置符合607.4的要求,则不要求在洗浴设施内的浴缸中安装抓斗杆,该浴缸仅供单人使用,只能通过私人办公室进入,不得用于普通用途或公共用途。
2. 在住宅单位中,不要求在洗浴设施的浴缸中安装抓杆,前提是在墙壁上安装了钢筋,并安装了符合607.4规定的抓杆。
607.4.1带固定座的浴缸
对于带有固定座的浴缸,应按照607.4.1提供抓杆。
607.4.1.1后墙
两个抓杆应安装在后墙上,一个位于609.4,另一个位于浴缸边缘上方8英寸(205毫米)最小和10英寸(255毫米)最大。每个抓杆的安装距离头端墙最大15英寸(380毫米),距离控制端墙最大12英寸(305毫米)。
607.4.1.2控制端墙
在浴缸前端的控制端壁上至少要安装一个24英寸(610毫米)长的抓杆。

607.4.2没有固定座的浴缸
对于没有固定座的浴缸,抓杆应符合607.4.2。
607.4.2.1后墙
两个抓杆应安装在后墙上,一个位于609.4,另一个位于浴缸边缘上方8英寸(205毫米)最小和10英寸(255毫米)最大。每个抓杆长度最小为24英寸(610毫米),安装时距离头端墙最大为24英寸(610毫米),距离控制端墙最大为12英寸(305毫米)。
607.4.2.2控制端墙
在浴缸前端的控制端壁上至少要安装一个24英寸(610毫米)长的抓杆。
607.4.2.3头端墙
在浴缸的前端壁上至少安装一个12英寸(305毫米)长的抓杆。

607.5控制
除了排泄阀之外,控制装置应该安装在端壁上。控制装置应在浴缸边缘和抓杆之间,以及浴缸开口侧和浴缸宽度中心线之间。控制应符合309.4。

607.6淋浴喷头和水
应提供一个淋浴喷头装置,其软管长度至少为59英寸(1500毫米),既可以用作固定位置淋浴喷头,也可以用作手持式淋浴喷头。淋浴喷头应该有一个开/关控制和一个非主动关闭。如果使用垂直杆上的可调高度淋浴头,则应安装杆,以免妨碍抓斗杆的使用。浴缸淋浴喷头应提供最高120°F(49°C)的水。
咨询607.6淋浴喷头和水。确保手持式淋浴喷头能够提供与固定淋浴喷头相当的水压。
607.7浴缸外壳
浴缸的外壳不应妨碍控制、水龙头、淋浴和喷雾装置,也不应妨碍从轮椅转移到浴缸座椅上或进入浴缸。浴缸上的外壳不得在浴缸开口的边缘上安装轨道。
608淋浴间
608.1一般
淋浴间应符合608。
第608.1号一般性咨询。宽60英寸(1525毫米)且没有路缘的淋浴间可以增加浴室的可用性,因为淋浴区提供了额外的操作空间。
608.2淋浴间的尺寸和间隙
淋浴间的尺寸和间隙应符合608.2。
608.2.1转移式淋浴间
转移式淋浴间的内部尺寸应为36英寸(915毫米)× 36英寸(915毫米),在相对两侧的中心点测量,淋浴间表面的最小入口宽度应为36英寸(915毫米)。从控制墙测量的最小间隙为36英寸(915毫米)宽,最小间隙为48英寸(1220毫米)长。

608.2.2标准滚入式淋浴间
标准卷入式淋浴房应至少30英寸(760毫米)宽,60英寸(1525毫米)深,在相对两侧的中心点测量最小清晰的内部尺寸,淋浴房表面应至少有60英寸(1525毫米)宽的入口。
608.2.2.1间隙
在淋浴间的开放面附近,应提供至少30英寸(760毫米)宽× 60英寸(1525毫米)长的最小间隙。
例外:符合606规定的盥洗室应被允许放置在间隙最小30英寸(760毫米)宽的一侧,前提是它不是在间隙靠近控制装置的一侧,也不是在间隙靠近淋浴座的一侧。

608.2.3交替卷入式淋浴间
交替卷入式淋浴间应36英寸(915毫米)宽,60英寸(1525毫米)深,最小内部清晰尺寸在相对两侧的中心点测量。在车厢长边的一端应提供36英寸(915毫米)宽的最小入口。

8.3抓杆
抓斗杆应符合609的规定,并应按照608.3的规定提供。当使用多个抓杆时,所需的水平抓杆应安装在完工地板上方的相同高度。
例外:1。抓斗杆不要求安装在洗浴设施内的淋浴器中,该淋浴器只能通过私人办公室进入,也不能用于普通用途或公共用途,前提是在墙壁上安装了加固材料,并且安装位置符合608.3的要求,以便安装抓斗杆。
2. 在住宅单位中,不要求在洗浴设施的淋浴间安装抓杆,前提是在墙壁上安装了钢筋,并安装了符合608.3规定的抓杆。
608.3.1转移式淋浴间
在转移型隔间中,应在控制墙和后墙之间设置抓斗杆,直至距离控制墙18英寸(455毫米)处。

608.3.2标准滚入式淋浴间
如果在标准卷入式淋浴间中配置了座椅,则应在座椅对面的后墙和侧壁上配置抓杆。阀座上方不应安装抓杆。如果标准卷入式淋浴间没有安装座椅,则应在三面墙上安装抓杆。抓斗杆应安装在距离相邻墙壁最大6英寸(150毫米)处。

608.3.3备用滚入式淋浴间
在交替卷入式淋浴间中,应在后墙和离隔间入口最远的侧壁上设置抓杆。阀座上方不应安装抓杆。抓斗杆应安装在距离相邻墙壁最大6英寸(150毫米)处。

608.4席位
折叠式或非折叠式淋浴间应配备座椅。在符合806.2规定的流动功能的临时住宿客房所需的卷进式淋浴中,应提供折叠式座椅。座位应符合610。
例外:在住宅单元中,如果在墙壁上安装了加固以允许安装符合608.4的座椅,则转移式淋浴间不需要座椅。
608.5控制
控制装置、水龙头和淋浴喷头应符合309.4的要求。
608.5.1转移式淋浴间
在转移式淋浴间中,控制器、水龙头和淋浴喷头应该安装在座位对面的侧壁上,距离淋浴地板上方最小38英寸(965毫米),最大48英寸(1220毫米),并且应该位于距离座位中心线朝向淋浴口的控制墙上,最大15英寸(380毫米)。

608.5.2标准滚入式淋浴间
在标准卷入式淋浴间中,控制器、水龙头和淋浴喷头应位于抓杆上方,但不高于淋浴地板上方48英寸(1220毫米)。如果配置了阀座,则控制器、水龙头和淋浴喷头应该安装在靠近阀座壁的后墙上,并且应该位于距离阀座壁最大27英寸(685毫米)处。
608.5.2标准滚入式淋浴间。在没有座椅的标准滚入式淋浴器中,淋浴头和可操作部件可以位于淋浴器的三面墙中的任何一面墙上,而不会对可达性产生不利影响。

608.5.3备用卷入式淋浴间
在交替卷入式淋浴间中,控制器、水龙头和淋浴喷头应位于抓杆上方,但不高于淋浴地板上方48英寸(1220毫米)。如果配置了座椅,则控制装置、水龙头和淋浴喷头应该位于靠近座椅的侧壁上,距离座椅后侧壁最大27英寸(685毫米),或者应该位于座椅对面的后墙上,距离座椅中心线的左或右,最大15英寸(380毫米)。如果没有座位,控制装置、水龙头和淋浴喷头应安装在离车厢入口最远的侧壁上。

608.6淋浴喷头和水
应提供一个淋浴喷头装置,其软管长度至少为59英寸(1500毫米),既可以用作固定位置淋浴喷头,也可以用作手持式淋浴喷头。淋浴喷头应该有一个开/关控制和一个非主动关闭。如果使用垂直杆上的可调高度淋浴头,则应安装杆,以免妨碍抓斗杆的使用。淋浴喷头的最高出水温度应为120°F(49°C)。
例外:在医疗设施、长期护理设施、临时住宿客房或住宅单元以外的设施中,允许在淋浴地板上方48英寸(1220毫米)处安装固定淋浴头,而不是手持式喷雾装置。
咨询608.6淋浴喷头和水。确保手持式淋浴喷头能够提供与固定淋浴喷头相当的水压。
608.7阈值
卷入式淋浴间的阀值应符合303标准,最高为1 / 2英寸(13毫米)。在转移式淋浴间中,最大1.5英寸(13毫米)高的门槛应该是斜面的、圆形的或垂直的。
例外:在现有设施的转移式淋浴间中,如果设置1 / 2英寸(13毫米)高的阈值会干扰楼板的结构加固,则允许最大2英寸(51毫米)高的阈值。
608.8淋浴房
淋浴间的外壳不应妨碍控制装置、水龙头和淋浴喷头,也不应妨碍从轮椅转移到淋浴座上。
609抓杆
609.1一般
卫生间设施和洗浴设施的扶手应符合609的要求。
609.2横截面
抓杆的横截面应符合609.2.1或609.2.2。
609.2.1圆形截面
具有圆形横截面的抓杆外径最小为1¼英寸(32毫米),最大为2英寸(51毫米)。
609.2.2非圆截面
非圆形横截面的抓取杆的横截面尺寸应最大为2英寸(51毫米),周长尺寸最小为4英寸(100毫米),最大为4.8英寸(120毫米)。

行距609.3倍
墙和抓杆之间的空间应为1½英寸(38毫米)。抓斗杆与下面和两端的突出物体之间的空间应至少为1½英寸(38毫米)。抓斗杆与上方突出物体之间的距离至少为12英寸(305毫米)。
例外:抓杆与淋浴控制器、淋浴配件和其他上面的抓杆之间的空间应允许至少为1½英寸(38毫米)。

609.4抓斗杆位置
抓斗杆应安装在水平位置,最小33英寸(840毫米),最大36英寸(915毫米)以上的完成地板测量到抓取表面的顶部,除了在儿童使用的马桶符合604.9,抓斗杆应安装在水平位置,最小18英寸(455毫米)以上,最大27英寸(685毫米)以上的完成地板测量到抓取表面的顶部。浴缸后壁上的下抓杆高度应符合607.4.1.1或607.4.2.1的规定。
609.5表面危害
抓斗杆和与抓斗杆相邻的任何墙壁或其他表面应无尖锐或磨蚀成分,并应具有圆角边缘。
609.6配件
抓杆不得在其配件内旋转。
609.7安装
抓杆应该以任何方式安装,在指定位置提供抓握表面,并且不妨碍所需的干净地板空间。
9.8结构强度
当在抓杆、紧固件、安装装置或支撑结构上的任何点施加250磅(1112牛)的垂直或水平力时,所使用的材料不得超过允许应力。
610个座位
610.1一般
浴缸和淋浴间的座椅应符合610。
610.2浴缸座椅
浴缸座椅的顶部应高于浴室地板最小17英寸(430毫米),最大19英寸(485毫米)。可拆卸的浴缸内座椅深度最小为15英寸(380毫米),最大为16英寸(405毫米)。阀座应该能够安全放置。浴缸头部的固定座至少要有15英寸(380毫米)深,并且要从后墙延伸到或超过浴缸的外缘。

610.3淋浴间座椅
如果在标准的卷入式淋浴间配备座椅,则座椅应为折叠式,应安装在靠近控制装置的侧壁上,并应从后墙延伸到距隔间入口3英寸(75毫米)以内的位置。如果在交替卷入式淋浴间中设置了座椅,则座椅应为折叠式,应安装在与后墙相对的前墙上,并应从相邻的侧壁延伸到距隔间入口3英寸(75毫米)以内的位置。在转移式淋浴中,座椅应从后墙延伸到距离隔间入口3英寸(75毫米)的地方。马桶座顶距浴室地板上方最小17英寸(430毫米),最大19英寸(485毫米)。座椅应符合610.3.1或610.3.2。

610.3.1矩形座椅
矩形座椅的后边缘距离座椅壁最大距离为2½英寸(64mm),前边缘距离座椅壁最小距离为15英寸(380mm),最大距离为16英寸(405 mm)。阀座的侧边距离相邻墙壁的最大距离应为1½英寸(38毫米)。

610.3.2 l型阀座
l型座椅的后边缘距离座椅壁最大距离为2½英寸(64毫米),前边缘距离座椅壁最小距离为15英寸(380毫米),最大距离为16英寸(405毫米)。座椅“L”部分的后边缘距离墙壁的最大距离应为1½英寸(38毫米),前边缘距离墙壁的最小距离应为14英寸(355毫米),最大距离为15英寸(380毫米)。“L”的末端距离主座壁最小为22英寸(560毫米),最大为23英寸(585毫米)。

610.4结构强度
当在阀座、紧固件、安装装置或支撑结构上的任何点施加250磅(1112牛)的垂直或水平力时,所用材料的许用应力不得超过。
611洗衣机和干衣机
611.1一般
洗衣机和干衣机应符合611。
611.2清理楼面面积
应提供符合305标准的地面空间,以便平行进近。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应以器具为中心。
611.3可操作部件
可操作部件,包括门、纱窗、洗涤剂和漂白剂隔间应符合309。
611.4高
顶部装载机的洗衣舱门应位于地板上方36英寸(915毫米)处。前装载机的洗衣舱开口底部应位于地板上方15英寸(380毫米)和36英寸(915毫米)处。

612桑拿和蒸汽房
612.1一般
桑拿房和蒸汽房应符合612。
612.2板凳
如果桑拿房和蒸汽房提供座位,至少有一个长凳应符合903。门不应摆动到903.2所要求的干净的地板空间。
例外:一个易于移动的工作台应允许妨碍612.3所要求的转弯空间和903.2所要求的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
612.3车削空间
桑拿房和蒸汽房应提供符合304标准的转弯空间。
第七章:沟通要素与特征
701年通用
701.1范围
第7章的规定适用于第2章的规定或本文件的规定所引用的地方。
702火灾报警系统
702.1一般
火灾报警系统应永久安装符合NFPA 72(1999或2002版)的声音和可见警报器(通过参考纳入,参见第1章的“参考标准”),但符合NFPA 72(1999版)第4-3.2.1节的声音通知设备的最大允许声级在与声音设备的最小听觉距离处的声级不得超过110分贝。此外,要求提供通信功能的客房报警器应符合NFPA 72(1999版)第4-3和4-4节或NFPA 72(2002版)第7.4和7.5节的要求。
例外:医疗设施中的火灾报警系统应允许按照行业惯例提供。
703年的迹象
703.1一般
标志须符合第703条。要求视觉文字和触觉文字同时使用的,应当同时使用一个视觉文字和触觉文字的标志,或者分别使用一个视觉文字和一个触觉文字的标志。
703.2凸起字符
凸起字符应符合703.2的规定,并应以盲文复制,符合703.3的规定。凸起的字符应按照703.4安装。
703.2凸起字符。为触摸阅读而设计的标志不应该有锋利或粗糙的边缘。
703.2.1深度
凸起的字符至少要高出其背景1/32英寸(0.8毫米)。
703.2.2案例
字符必须大写。
703.2.3风格
字符应为无衬线字体。字符不得是斜体、斜体、手写体、高度装饰性或其他不寻常的形式。
703.2.4字符比例
字符应选择大写字母“O”的宽度为大写字母“I”高度的55%和110%的字体。
703.2.5字符高度
以字母“I”的高度为基准,垂直测量字高,最小为5/8英寸(16毫米),最大为2英寸(51毫米)。
例外:如果提供了具有相同信息的单独凸起字符和视觉字符,凸起字符的高度应允许至少为1 / 2英寸(13毫米)。

703.2.6行程厚度
大写字母“I”的笔画粗细应为字符高度的最大百分之十五。
703.2.7字符间距
字符间距应在消息中相邻凸起字符的两个最近点之间测量,不包括单词间距。如果字符具有矩形横截面,则单个凸起字符之间的间距最小应为1/8英寸(3.2毫米),最大应为凸起字符笔画宽度的4倍。如果字符有其他横截面,则单个凸起字符之间的间距应最小为1/16英寸(1.6毫米),横截面底部的凸起字符最大笔画宽度应为4倍,横截面顶部的间距应最小为1/8英寸(3.2毫米),最大凸起字符笔画宽度应为4倍。字符必须与凸起的边框和装饰元素至少分开3/8英寸(9.5毫米)。
703.2.8行间距
消息中凸起字符的分隔行基线之间的间距应为凸起字符高度的最小135%和最大170%。
703.3盲文
盲文应签约(二级),并符合703.3和703.4。
703.3.1尺寸和大写
盲点应呈圆顶或圆形,并符合表703.3.1的要求。大写字母只能用在句子的第一个单词、专有名词和名称、字母表中的单个字母、首字母和缩略语之前。
测量范围 | 最小单位为英寸,最大单位为英寸 |
---|---|
点基直径 | 0.059 (1.5 mm)至 0.063 (1.6 mm) |
之间的距离 同一个单元格中的两个点 |
0.090(2.3毫米)至 0.100 (2.5 mm) |
对应点之间的距离 在相邻细胞¹中 |
0.241(6.1毫米)至 0.300 (7.6 mm) |
点的高度 | 0.025(0.6毫米)至 0.037 (0.9 mm) |
之间的距离 对应的点 从¹正下方的一个单元格 |
0.395(10毫米)至 0.400 (10.2 mm) |
表图例:中心到中心测量。

703.3.2位置
盲文应位于相应文本的下方。如果文本是多行,则应在整个文本下方放置盲文。盲文与任何其他触觉字符之间至少间隔3/8英寸(9.5毫米),与凸起的边框和装饰元素之间至少间隔3/8英寸(9.5毫米)。
例外:电梯轿厢控制装置上的盲文应至少间隔3/16英寸(4.8毫米),并应位于相应凸起字符或符号的正下方或邻近。

703.4安装高度和位置
带有触觉文字的标志应符合703.4的规定。
703.4.1完工层或地面以上高度
标志上的触觉特征应位于终点地面或地面上方48英寸(1220毫米)处,从最低触觉特征的基线开始测量,从最高触觉特征的基线开始测量,最高距离终点地面或地面60英寸(1525毫米)。
例外:电梯轿厢控制的触觉特性不应要求符合703.4.1。

703.4.2位置
如门上设有触觉标志,则该标志应位于门闩旁边。如双扇门设有触觉标志,其中一扇门的活动叶上设有触觉标志,则该标志应位于非活动叶上。如双扇门设有触觉标志,则该标志应位于右手门的右侧。单门插销一侧或双门右侧没有墙面空间的,应在最近的相邻墙壁上设置标志。包含触觉字符的标识应位于触觉字符中心,在关闭位置和45度打开位置之间的任何门摆动的弧度之外,提供至少18英寸(455毫米)× 18英寸(455毫米)的清晰地板空间。
例外:允许在有闭门器和没有开启装置的门的推侧使用带有触觉字符的标志。

703.5视觉角色
视觉字符应符合703.5。
例外:如果视觉字符符合703.2,并附有盲文符合703.3,则不需要符合703.5.2至703.5.9。
703.5.1完成和对比
字符及其背景应进行无眩光处理。文字应该与背景形成鲜明的对比,要么是深色背景上的浅色文字,要么是浅色背景上的深色文字。
703.5.1完成和对比。当文字尽可能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时,对于视力低下的人来说,标志更容易辨认。影响文本与背景区分的其他因素包括光源投射的阴影、表面眩光、文本及其背景颜色和纹理的均匀性。
703.5.2案例
字符必须是大写或小写或两者的组合。
703.5.3风格
文字应采用约定俗成的形式。字符不得是斜体、斜体、手写体、高度装饰性或其他不寻常的形式。
703.5.4字符比例
字符应选择大写字母“O”的宽度为大写字母“I”高度的55%和110%的字体。
703.5.5字符高度
最小字符高度应符合表703.5.5。观看距离应以文字与阻止进一步接近该标志的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来衡量。字符高度以大写字母“I”为准。
到完工地面的高度 从性格基线说起 |
水平观看距离 | 最小字符高度 |
---|---|---|
40英寸(1015mm)至小于或等于70英寸(1780mm) | 小于72英寸(1830毫米) | 5/8英寸(16mm) |
72英寸(1830毫米)或更大 | 5/8英寸(16mm),加上1/8英寸(3.2 mm)每英尺(305mm) 观看距离超过72英寸(1830毫米) |
|
大于70英寸(1780毫米) 小于或等于120英寸(3050毫米) |
小于180英寸(4570毫米) | 2英寸(51毫米) |
180英寸(4570毫米)或更大 | 2英寸(51毫米),加上1/8英寸(3.2毫米)每英尺(305毫米) 观看距离超过180英寸(4570毫米) |
|
大于120英寸(3050毫米) | 小于21英尺(6400毫米) | 3英寸(75毫米) |
21英尺(6400毫米)或更大 | 3英寸(75毫米),加上1/8英寸(3.2毫米)每英尺(305毫米) 观看距离超过21英尺(6400毫米) |
703.5.6距离终点地板或地面的高度
视觉字符应至少高于终点地面40英寸(1015毫米)。
例外:指示电梯轿厢控制的视觉字符不应要求符合703.5.6。
703.5.7行程厚度
大写字母“I”的笔画厚度应为字符高度的10%和30%。
703.5.8字符间距
字符间距应在相邻字符最近的两个点之间测量,不包括单词间距。单个字符之间的间距最小应为字符高度的10%,最大应为字符高度的35%。
703.5.9行间距
消息内的字符分隔行基线之间的间距应为字符高度的最小135%和最大170%。
703.6象形图
象形文字应符合703.6。
703.6.1象形图字段
象形图的现场高度至少为6英寸(150毫米)。文字和盲文不得位于象形文字区。

703.6.2光洁度和对比度
象形文字及其所在区域应进行无眩光处理。象形文字应与它们的场形成对比,要么在暗场上使用浅色象形文字,要么在亮场上使用深色象形文字。
703.6.2完成和对比。当文字尽可能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时,对于视力低下的人来说,标志更容易辨认。影响文本与背景区分的其他因素包括光源投射的阴影、表面眩光以及文本和背景颜色和纹理的均匀性。
703.6.3文本描述符
象形文字的文字描述符应位于象形文字字段的正下方。文字描述符应符合703.2、703.3和703.4的要求。
703.7无障碍符号
无障碍标志应符合703.7的规定。
703.7.1完成和对比
无障碍标志及其背景应进行无眩光处理。无障碍符号应与其背景形成鲜明对比,要么是深色背景上的浅色符号,要么是浅色背景上的深色符号。
703.7.1完成和对比。当文字尽可能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时,对于视力低下的人来说,标志更容易辨认。影响文本与背景区分的其他因素包括光源投射的阴影、表面眩光以及文本和背景颜色和纹理的均匀性。
703.7.2符号。
703.7.2.1国际无障碍标志
无障碍国际标志须符合图703.7.2.1。

703.7.2.2 TTY国际标志
TTY的国际标志应符合图703.7.2.2。

703.7.2.3音量控制电话
带有音量控制功能的电话,须在如图703.7.2.3所示的方形场地上,用一个带有声波辐射的电话听筒的象形图案加以识别。

703.7.2.4辅助听力系统
辅助听力系统应由符合图703.7.2.4的国际听力损失使用标志标识。

704电话
704.1一般
公用电话须符合第704条的规定。
704.2轮椅无障碍电话
轮椅无障碍电话应符合704.2的规定。
704.2.1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应提供符合305规定的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不得被底座、围栏或座位所阻碍。
704.2.1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由于要求干净的地板和地面空间不受阻碍,因此电话、外壳和相关的电话簿存储不能侵占所需的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并必须符合凸出物的规定。(见第307节)。
704.2.1.1并行方法
如果提供平行进路,从电话机壳边缘到电话单元表面的距离最大应为10英寸(255毫米)。

704.2.1.2正向逼近
在提供向前进路的情况下,从电话机壳内的柜台前端到电话设备表面的距离不得超过20英寸(510毫米)。

704.2.2可操作部件
可操作部件应符合第309条。电话应在提供这种服务的地方设有按钮控制。
704.2.3电话簿
如有电话号码簿,应按照第309条的规定定位。
704.2.4线长
从电话到听筒的线长度至少为29英寸(735毫米)。
704.3音量控制电话
要求有音量控制的公用电话应配备接收音量控制,其增益可调至最低20分贝。对于增量音量控制,提供至少一个最小增益为12db的中间步进。应提供自动复位功能。
704.3音量控制电话公用电话上的放大器位于听筒或听筒内,或内置于电话中。大多数都是通过按一个按钮或键来操作的。如果手机里的麦克风没有被使用,一个暂时关闭麦克风的静音按钮也可以减少人们从耳机中听到的背景噪音。如果提供了一个音量调节,允许用户在从基本音量到20 dB的上限要求的任何地方设置电平,则无需指定下限。如果提供了阶跃式音量控制,其中一个中间电平必须提供12db增益。在将扩音听筒与电话或电话系统匹配时,请考虑兼容性问题。可以与付费电话机交换的扩音电话。便携式和在线放大器可用于某些电话,但不适用于符合这些要求的大多数公共电话。
704.4 tty
公用收费电话所要求的电话亭应永久安装在电话亭内或电话亭附近。如使用声耦合器,电话线应足够长,以允许TTY和电话接收器连接。
咨询704.4 TTYs。确保安装测试仪器的地方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704.4.1高度
使用时,TTY键盘的触摸面应至少高出地面34英寸(865毫米)。
例外:如果提供了座位,则不要求tty符合704.4.1。
704.4.1高度。下面安装了TTY的电话也不能成为轮椅无障碍电话,因为所需的最小键盘高度34英寸(865毫米)会导致电话的最高可操作部分(通常是硬币槽)超过最大允许的侧面和向前到达范围。(见第308节)。
704.4.1高度异常。虽然在TTY上不需要座位,但在TTY上阅读和打字更适合坐着而不是站着。经常在TTY提供座位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和其他客运码头或车站、法院、艺术画廊和会议中心。
704.5 TTY架子
为容纳便携式无线电视而要求安装的公用付费电话应在电话亭内或电话亭附近配备一个架子和一个电源插座。电话听筒须能平放于搁板表面。货架应能够容纳TTY,并在放置TTY的区域上方至少有6英寸(150毫米)的垂直间隙。
705可察觉的警告
705.1一般
可探测的警告应由截断的圆顶表面组成,并应符合705。
705.1.1穹顶尺寸
在可探测的警告表面上,截断的圆顶的基础直径最小为0.9英寸(23毫米),最大为1.4英寸(36毫米),顶部直径最小为基础直径的50%,最大为基础直径的65%,高度为0.2英寸(5.1毫米)。
705.1.2穹顶间距
在可探测的警告表面上,截断的圆顶中心到中心的间距最小为1.6英寸(41毫米),最大为2.4英寸(61毫米),最小为0.65英寸(17毫米),在正方形网格上最相邻的圆顶之间测量。
705.1.3对比
可检测的警告面应与相邻的行走面形成视觉上的对比,要么亮对暗,要么暗对亮。

705.2平台边缘
月台登车边缘可探测的警告面宽度应为24英寸(610毫米),并应延伸至月台公众使用区域的全长。
706辅助听力系统
706.1一般
装配区域所需的辅助聆听系统应符合706。
第706.1号一般性咨询。辅助听力系统一般按其传输方式分类。有硬连线系统和三种类型的无线系统:感应回路、红外线和调频无线电传输。每个系统都有不同的优点和缺点,可以帮助确定哪个系统最适合给定的应用程序。例如,调频系统可能比红外系统在一些露天组件更好,因为红外信号在阳光下效果较差。另一方面,红外系统通常是比调频系统更好的选择,因为机密传输很重要,因为它将被包含在给定的空间内。
辅助听力系统的技术标准描述了音量、干扰和失真的最低性能水平。声压级(SPL),用分贝表示,用来测量输出的音量。信噪比(SNR或S/N),也以分贝表示,表示空间或设备中所需声音(信号)的响度与背景噪声之间的关系。信噪比越高,信号越容易理解。当高音量声波被操纵以服务于辅助收听设备时,峰值削波电平限制了信号输出中的失真。
为大型或复杂的场地选择或指定有效的辅助聆听系统需要专业音响工程师的帮助。查阅委员会出版了关于辅助聆听装置和系统的技术援助。
706.2接收器插孔
与辅助收听系统一起使用的接收器应包括1/8英寸(3.2毫米)标准单声道插孔。
706.3接收器助听器兼容性
需要与助听器兼容的接收器应通过提供领口与助听器中的远端装置接口。
咨询706.3接收器助听器兼容性。项圈和耳机可以作为项圈佩戴,与助听器兼容。不兼容的接收器包括耳塞,这可能需要移除助听器、耳机和必须戴在耳朵上的耳机,这可能会对传输产生破坏性干扰,对佩戴助听器的人来说可能会不舒服。
706.4声压级
辅助听音系统应能够提供最小110 dB和最大118 dB的声压级,动态范围为50 dB的音量控制。
706.5信噪比
辅助听力系统内部产生的噪声的信噪比应至少为18db。
706.6峰值裁剪水平
相对于语音峰值而言,峰值削波不应超过18db。
707自动柜员机和售票机
707自动柜员机和售票机。第707条不包括自动柜员机以外的交互式交易机器(itm)。然而,对于《美国残疾人法》所涵盖的实体,司法部实施《美国残疾人法》的法规就这些要求与这些要求未直接涉及的要素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额外的指导。联邦采购法要求联邦政府采购的itm必须符合Access Board根据1973年《康复法案》第508节修订的标准。这项法律涵盖了各种各样的产品,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网站、电话系统、传真机、复印机和类似的技术。有关第508条的更多信息,请咨询访问委员会的网站www.access-board.gov。
707.1一般
自动柜员机和售票机应符合707。
第707.1号一般性咨询。如果车费卡有一个真正独特的角落,它们可以更准确地插入。设计用于容纳穿孔令牌的令牌收集设备可以让人们更容易地区分令牌和普通硬币。在可行的情况下,将无障碍大门和自动售票机放置在靠近其他无障碍设施的地方,这样设施就更容易使用。
707.2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应提供符合305规定的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
例外:仅在汽车上行驶的自动柜员机和售票机不需要腾出地板或地面空间。
707.3可操作部件
可操作部件应符合第309条。除非提供了清晰或正确的按键,否则每个可操作的部件应能够在不激活的情况下通过声音或触摸进行区分。
例外:仅供汽车行驶的自动柜员机和售票机不需要符合309.2和309.3的规定。
707.4隐私
自动柜员机应当为所有个人的输入和输出提供同等程度的隐私。
707.4隐私保护。除了盲人或视障人士外,残疾人士、坐轮椅的人或身材矮小的人,以及无法用身体有效阻挡自动取款机屏幕的人,可能更喜欢使用语音输出。语音输出用户可以选择将可见屏幕变为空白,从而为他们提供更大的个人安全和隐私。
707.5语音输出
机器应具有语音功能。操作说明和操作方向、可见的交易提示、用户输入验证、错误信息以及所有充分使用的显示信息都应便于视力受损的个人访问和独立使用。语音应通过所有用户都可以随时使用的机制进行传递,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标准连接器或电话听筒。语音应记录或数字化的人,或合成。
例外:1。允许使用可听的音调代替语音进行非出于安全目的而显示的可见输出,包括但不限于代表个人识别号码的星号。
2. 除非广告和其他类似信息传达的信息可用于正在进行的交易,否则不得要求其可听。
3. 在不能支持语音合成的地方,不要求动态字母输出是可听的。
707.5语音输出。如果自动取款机提供额外的功能,如发放优惠券,出售剧院门票,或提供月结单的副本,所有这些功能都必须对使用语音输出的客户可用。为了避免在自动取款机上出现混乱,启动语音模式的方法应该很容易发现,不需要专门的培训。例如,如果提供了电话听筒,提起听筒可以启动语音模式。
707.5.1用户控制
讲话应当能够被重复或打断。语音功能应提供音量控制。
例外:任何单一功能的语音输出应允许在选择交易时自动中断。
707.5.2收据
提供收据的,语音输出设备应当在打印的收据上提供可听的余额查询信息、错误信息以及完成或者验证交易所需的所有其他信息。
例外:1。机器位置、交易日期和时间、客户账号和机器标识符不应被要求听得见。
2. 印刷收据上的信息如与屏幕上的信息重复,则不应要求以声音收据的形式呈现。
3. 银行对账单和支票的打印副本不应被要求能听到。
707.6输入
输入设备应符合707.6。
707.6.1输入控件
应为每个功能提供至少一个触觉可识别的输入控制。如有规定,不在显示屏活动区域的关键表面应高于周围表面。当膜键是唯一的输入方式时,每个键都应该与周围的表面和相邻的键有触觉上的区别。
707.6.2数字键
数字键应按12键升序或降序排列。5号键在触感上应与其他键截然不同。
707.6.2数字键。电话键盘和电脑键盘有一个显著的区别,数字顺序是升序还是降序。这两种类型的键盘都是可以接受的,只要计算机风格的键盘与大多数计算机键盘上位于右侧的数字垫组织相似,并且不类似于位于计算机键上方的数字行。

707.6.3功能键
功能键应符合707.6.3的要求。
707.6.3.1对比
功能键应在视觉上与背景表面形成对比。按键表面上的字符和符号在视觉上应与按键表面形成对比。视觉对比应该是浅色对深色或深色对浅色。
例外:707.6.3.2要求的触觉符号不应要求符合707.6.3.1。
707.6.3.2触觉符号
功能键表面应具有如下触觉符号:进入或继续键:凸起的圆圈;清除或正确键:抬起左箭头;取消键:凸起字母ex;添加值键:加号;减值键:加粗的减号。
707.7显示屏
显示屏应符合707.7的要求。
例外:仅供汽车行驶的自动柜员机和售票机不需要符合707.7.1。
707.7.1能见度
显示屏幕应该在机器前方空地中心上方40英寸(1015毫米)处可见。
707.7.2字符
屏幕上显示的字符应采用无衬线字体。字符高度至少为3/16英寸(4.8毫米),以大写字母“I”为准。文字应该与背景形成鲜明的对比,要么是深色背景上的浅色文字,要么是浅色背景上的深色文字。
707.8盲文指令
应提供启动语音模式的盲文说明。盲文应符合703.3。
708双向通信系统
708.1一般
双向通信系统应符合708。
708.1一般性咨询。不需要手机的设备更容易被接触范围有限的人使用。
708.2声光指示灯
该系统应同时提供声音和视觉信号。
708.2声音和视觉指示灯一盏灯可以用来在视觉上表明援助正在路上。应提供指示视觉信号含义的标志。
708.3手机
如果有话筒线,至少要有29英寸(735毫米)长。
708.4住宅单元通信系统
住宅单元与场地、建筑物或楼层入口之间的通信系统应符合708.4。
708.4.1系统常用/公用接口
常用或公用系统接口应包括与住宅单元接口支持语音和TTY通信的能力。
708.4.2住宅单元接口
住宅单元系统接口应包括一个电话插孔,能够支持与常用或公用系统接口的语音和TTY通信。
第八章:特殊的房间、空间和元素
801年通用
801.1范围
第8章的规定适用于第2章的规定或本文件的规定所引用的地方。
咨询801.1范围这些规定所涵盖的设施也受其他各章规定的约束。例如,806涉及临时住宿设施的客房,而902包含餐厅表面的技术规范。如果临时住宿设施包含餐厅,餐厅必须符合其他章节的要求,例如适用于某些用餐表面的要求。
802轮椅座位、伴坐座位和指定过道座位
802.1轮椅位
轮椅位须符合802.1的规定。
802.1.1地板或地面
轮椅空间的地板或地面应符合302。不允许改变电平。
例外:坡度不允许超过1:48。
802.1.2宽度
如果提供两个相邻的轮椅空间,每个轮椅空间的宽度应至少为33英寸(840毫米)。

802.1.3深度
如果轮椅空间可以从前面或后面进入,则轮椅空间应至少深度为48英寸(1220毫米)。如果轮椅空间只能从侧面进入,则轮椅空间的深度至少为60英寸(1525毫米)。

802.1.4方法
轮椅位应毗邻无障碍路线。无障碍通道不得与轮椅位重叠。
咨询802.1.4方法。由于服务于轮椅空间的无障碍路线不允许与轮椅空间的空地板空间重叠,因此不能通过另一个轮椅空间进入轮椅空间。
802.1.5重叠
轮椅空间不得与交通通道重叠。
建议802.1.5重叠。第802.1.5节中使用的术语“流通路径”是指适用的建筑物或生命安全规范对特定装配占用所要求的通道宽度。如果所提供的流通路径比所需通道宽度宽,则轮椅空间可能会侵入所提供的流通路径中超过所需通道宽度的部分。
802.2视线
轮椅座位的观众与屏幕、表演区域或比赛场地的视线应符合802.2的规定。
802.2.1视线超过坐着的观众
如果观众在比赛期间需要保持座位,则应按照802.2.1的规定为轮椅座位上的观众提供视线。
802.2.1.1头顶视线
如果在座位前第一排座位的观众的头顶上方提供视线,则在轮椅座位前第一排座位的观众的头顶上方提供视线。

802.2.1.2头间视线
如果在座位前第一排座位的观众的肩膀上方和头部之间提供视线,则在轮椅座位前第一排座位的观众的肩膀上方和头部之间提供视线。

802.2.2视线超过站立的观众
在比赛期间,若观众需要站立,则应按照802.2.2的规定,为坐在轮椅座位上的观众提供视线。
802.2.2.1头顶视线
如果为站着的观众提供座位前第一排站着的观众头顶以上的视线,则应为坐在轮椅座位前第一排站着的观众提供头顶以上的视线。

802.2.2.2头间视线
如果为站在座位前的第一排观众提供肩膀上方和头部之间的视线,则应为坐在轮椅座位前的第一排站立观众提供肩膀上方和头部之间的视线。

802.3伴座
伴座应符合802.3。
802.3.1对齐
在排式座位中,配套座位的位置应该与相邻的轮椅空间对齐。轮椅空间的肩部对齐点距离轮椅空间前方36英寸(915毫米)。伴座的地板面应与轮椅空间的地板面处于相同的高度。
802.3.2类型
同伴座位在尺寸、质量、舒适度和便利设施上应与紧邻区域的座位相同。伴座应允许移动。
802.4指定的过道座位
指定的过道座位应符合802.4。
802.4.1扶手
如果在紧邻区域的座位上设置了扶手,则应在座位的过道一侧设置折叠或可伸缩扶手。
802.4.2识别
每个指定的过道座位都应该有一个标志或标记。
咨询802.4.2识别。带折叠式或可伸缩扶手的座椅适合行走困难的人士使用。考虑用对比标志(明暗或暗明暗)来标识这类座位,这些标志也可以发光。
803穿衣、试衣间和更衣室
803.1一般
穿衣、试衣间和更衣室应符合803。
第803.1号一般性咨询。隔墙和门的设计应确保进出更衣室的人享有与其他使用者同等的隐私。第903.5节要求更衣室长凳座椅的安装高度与典型的轮椅座椅相同,为17英寸(430毫米)至19英寸(485毫米)。然而,对于身材矮小的人或使用轮椅的儿童,轮椅座椅可能比更衣室的长凳低。
803.2车削空间
室内应提供符合304标准的车削空间。
803.3门荡
门不应摆动进入房间,除非在门摆动的弧度之外提供符合305.3的干净地板或地面空间。
803.4长椅
应在房间内提供符合903规定的长凳。
3.5衣架和挂钩
房间内提供的衣钩应位于308中规定的伸手范围内。货架应高于地面至少40英寸(1015毫米),最大48英寸(1220毫米)。
804厨房和小厨房
804.1一般
厨房及小厨房须符合804的规定。
804.2间隙
如果提供厨房通道,则间隙应符合804.2.1。如果提供u形厨房,则间隙应符合804.2.2。
例外:不提供灶台或常规炉灶的空间不需要符合804.2。
咨询804.2放行。间隙是从所有相对的底柜、台面、电器或墙壁的最远凸出面测量的,五金除外。
804.2.1穿过厨房
在厨房中,如果柜台、电器或橱柜在相对的两侧,或者柜台、电器或橱柜在平行的墙壁对面,厨房工作区域内所有相对的基础柜、台面、电器或墙壁之间的间隙应至少为40英寸(1015毫米)。通过厨房应该有两个入口。

804.2.2 u形
在三个连续侧面封闭的u型厨房中,厨房工作区内所有相对的基础柜,台面,电器或墙壁之间的间隙应至少为60英寸(1525毫米)。

804.3厨房工作台面
在需要符合809的住宅单元中,至少有一个30英寸(760毫米)宽的最小柜台部分应提供符合804.3的厨房工作台面。
804.3.1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应提供符合305标准的空楼面空间,以便向前进近。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应以厨房工作表面为中心,并应提供符合306的膝盖和脚趾间隙。
例外: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厨房工作台面下允许放置橱柜:
- 可拆卸橱柜,无需拆卸或更换厨房工作台面;
- 饰面地板延伸到橱柜下方;和
- 橱柜后面和周围的墙壁都完成了。
804.3.2高度
厨房工作台面应高于地板或地面34英寸(865毫米)。
例外:允许使用可调节的柜台,以提供可变高度的厨房工作台面,最小为29英寸(735毫米),最大为36英寸(915毫米)。
804.3.3暴露表面
工作台台面下面不得有尖锐或磨蚀的表面。
804.4汇
水槽应符合606。
804.5存储
仓储设施中至少50%的货架空间应符合811。
804.6电器
如有提供,厨房用具须符合804.6的规定。
804.6.1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每台厨房器具须提供符合305规定的干净地板或地面空间。空旷的地板或地面空间应允许重叠。
804.6.2可操作部件
所有器具控制装置应符合第309条。
例外:1。器具门和门闩装置不应要求符合309.4。
2. 当底部铰接的器具门处于开启状态时,不应要求符合309.3。
804.6.3洗碗机
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应位于洗碗机门附近。打开位置的洗碗机门不应妨碍洗碗机或水槽的清洁地板或地面空间。
804.6.4炉灶或灶台
在提供向前进近的情况下,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应提供符合306的膝盖和脚趾间隙。在提供膝盖和脚趾空间的地方,灶具或灶台的底部应绝缘或以其他方式配置,以防止烧伤,磨损或触电。控制装置的位置不需要跨越燃烧器。
804.6.5烤箱
烘箱应符合804.6.5。
804.6.5.1侧铰门烤箱
侧铰接门式烤箱应具有804.3要求的工作面,其位置应靠近烤箱门的闩锁侧。
804.6.5.2底部铰接门式烤箱
底部铰接门式烤箱应具有804.3要求的工作面,其位置应靠近门的一侧。
804.6.5.3控制
烤箱应该在前面板上有控制装置。
804.6.6冰箱/冰柜
组合式冰箱和冰柜应至少有50%的冷冻空间高于地面或地面54英寸(1370毫米)。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应与专用冰箱/冰柜空间平行放置,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的中心线与专用空间的中心线最大偏移24英寸(610毫米)。
805医疗护理和长期护理设施
805.1一般
医疗护理设施和长期护理设施的病人或居民卧室必须提供移动功能,应符合805。
805.2车削空间
室内应提供符合304标准的车削空间。
805.3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床的两侧应提供符合305规定的干净地板空间。干净的地板空间应定位为平行接近床的一侧。
805.4厕所和浴室
作为病人或住院病人卧室的一部分而提供的厕所和浴室须符合第603条。如有规定,不少于一个抽水马桶、一个盥洗室和一个浴缸或淋浴应符合603至610的适用要求。
806临时住宿客房
806.1一般
临时住宿客房应符合806。要求提供移动功能的客房应符合806.2。要求提供通讯功能的客房应符合806.3。
806.2带移动功能的客房
要求提供移动功能的客房应符合806.2。
806.2客房咨询。第806.2节中的要求不包括所有可达空间的共同要求。例如,客房的壁橱必须符合范围中规定的适用存储规定。
806.2.1起居和用餐区
生活区和用餐区应便于进入。
806.2.2外部空间
外部空间,包括天井、露台和阳台,为客房服务,应该是可访问的。
806.2.3睡眠区域
至少有一个睡眠区应在床的两侧提供符合305的清晰地板空间。干净的地板空间应定位为平行接近床的一侧。
例外:如果在两张床之间提供符合305平行进近要求的单一净地板空间,则不需要在床的两侧提供净地板或地面空间。
6.2.4厕所和洗浴设施
作为客房的一部分提供的至少一个浴室应符合603。不少于一个抽水马桶、一个盥洗室和一个浴缸或淋浴应符合603至610的适用要求。此外,要求的滚入式淋浴间应符合608.2.2或608.2.3的规定。厕所和洗浴设备应符合603至610的要求,允许放置在多个厕所或洗浴区域,前提是在设备之间的移动不需要在客房的其他部分之间移动。
806.2.4.1梳妆台顶部空间
如果在非无障碍的客用卫生间或洗浴间提供梳妆台顶空间,则在无障碍的客用卫生间或洗浴间也应提供类似的梳妆台顶空间,其大小和距离厕所的距离都应与之相当。
806.2.4.1台面空间。这笔经费的目的是确保无障碍客房有相当的梳妆台台面空间。
806.2.5厨房和小厨房
厨房及小厨房须符合804的规定。
806.2.6转弯空间
客房内应提供符合304标准的转弯空间。
806.3带通讯功能的客房
要求提供通讯功能的客房应符合806.3。
806.3带通讯功能的客房。在要求提供无障碍通信功能的客房中,应考虑确保与听障人士使用的自适应设备兼容。为了确保设施内以及商业线路上的通信,提供与数字和模拟信号使用兼容的电话接口插孔。如果在扬声器电话上提供音频耳机插孔,则可以在插孔中包括一个切断开关,以便插入插孔时切断扬声器。如果使用类似电话的听筒,则可以在听筒从支架上取下时关闭外部扬声器。对于耳机或外部放大系统的兼容性,一个标准的微型插孔安装在电话将提供最大的灵活性。
806.3.1警报
如设有紧急警报系统,则须设有符合702规定的警报器。
806.3.2通知设备
应提供可见的通知装置,以提醒房间居住者来电和敲门声或门铃。通知装置不得与可见报警信号装置相连。电话应具有与电话系统兼容的音量控制,并应符合704.3。电话机须在离电话机48英寸(1220毫米)的地方安装符合第309条规定的电源插座,以方便使用TTY。
807保温室和外壳室
807.1一般
保温箱和外壳箱应符合807的要求。
807.2具有移动性的细胞
要求提供移动特性的电池应符合807.2。
807.2.1转弯空间
槽内应提供符合304标准的车削空间。
807.2.2长椅
凡设有长凳,至少应有一个长凳符合第903条的规定。
807.2.3床
在提供床的地方,应在床的至少一侧提供符合305的干净地板空间。干净的地板空间应定位为平行接近床的一侧。
807.2.4厕所和洗浴设施
作为囚室的一部分而提供的厕所设施或洗浴设施须符合第603条。如有规定,不少于一个抽水马桶、一个盥洗室和一个浴缸或淋浴应符合603至610的适用要求。
807.2.4厕所和洗浴设施。在要求无障碍的拘留室、住房室或房间中,这些要求不要求有单独的卫生间。
807.3具有通信特性的cell
要求提供通信功能的单元应符合807.3。
807.3.1警报
凡提供可听到的紧急警报系统以服务于囚室的居住者,则须提供符合702规定的可视警报。
例外:在囚犯或被拘留者不允许有独立出口的地方,不需要可视警报。
807.3.2电话
在牢房内提供的电话应具有符合704.3的音量控制。
808年法庭
808.1一般
法庭应遵守808。
808.2车削空间
在有规定的情况下,由坡道或有入口坡道的平台升降机进入的凸起或凹陷区域应提供符合304规定的不受阻碍的转弯空间。
808.3清理楼面面积
每个陪审团席和证人席应在其规定的区域内,有符合第305条规定的干净的地板空间。
例外:在改建时,轮椅空间不需要位于陪审团席或证人席的规定区域内,并且应允许位于这些空间之外,如果坡道或平台升降机通道因限制或突出到相应行政当局要求的出口通道而构成危险。
808.4法官席和审判站
法官席、书记员站、法警站、副书记员站、书记员站、诉讼人站、辩护人站应当遵守本法第902条的规定。
809住宅单位
809.1一般
住宅单位必须符合809的规定。需要提供移动功能的住宅单位应符合809.2至809.4的规定。住宅单位如须提供通讯功能,须符合809.5的规定。
809.2可达路由
住宅单位内须按照809.2的规定,提供符合第4章规定的无障碍路线。
例外:未完成的阁楼或未完成的地下室不需要无障碍通道。
809.2.1位置
至少有一条可达的路线连接作为住宅单元一部分的所有空间和元素。如果只提供一条通道,则不得穿过浴室、壁橱或类似空间。
809.2.2转弯空间
所有设有无障碍通道的房间均应提供符合304规定的转弯空间。
例外:在深度或宽度最大为30英寸(760毫米)的外部空间中不需要转弯空间。
809.2.2转弯空间。一般来说,使用所需的间隙来提供轮椅转弯的空间是可以接受的。例如,在厨房中,804.3.1要求至少有一个工作表面具有符合306的清洁地板空间,其下方居中。如果设计师选择提供至少36英寸(915毫米)宽的空间,而不是要求的30英寸(760毫米)宽,那么这个空间可以成为t型转弯的一部分,从而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厨房区域。然而,转弯空间的重叠必须限制在t型转弯的一个部分,这样后备机动就不会受到限制。因此,使用工作台面下的间隙和水槽作为t型转弯的一部分是不可接受的。参见304.3.2节关于t型转弯。
809.3厨房
如设有厨房,厨房须符合804的规定。
809.4厕所设施和洗浴设施
至少一间浴室应符合603。所提供的每种夹具不少于一个应符合603至610的适用要求。符合603至610要求的卫生间和洗浴装置应位于同一卫生间和洗浴区域,这样在卫生间和洗浴装置之间的移动不需要在住宅单元的其他部分之间移动。
809.4厕所设施和洗浴设施。为了提高空间效率,住宅单元的梳妆台顶部空间经常被省略。这种遗漏并不能促进平等使用或平等享受该单位。如果类似的单位有梳妆台台面,可接近的单位也应该有梳妆台台面,尽可能靠近厕所,方便获取洗漱用品。
809.5带有通讯功能的住宅单位
住宅单位如须提供通讯功能,须符合809.5的规定。
809.5.1建筑火灾报警系统
设置建筑物火灾报警系统的,系统布线应延伸至住宅单元内的某一点,与住宅单元烟雾探测系统相邻。
809.5.1.1报警设备
凡在住宅单位内提供报警装置作为建筑物火警系统的一部分,则应符合第702条的规定。
809.5.1.2激活
在住宅单元内提供的用于建筑物火灾报警通知的所有可见报警设备应在包含住宅单元的建筑物部分的建筑物火灾报警启动时启动。
809.5.2住宅单元烟雾探测系统
住宅单元烟雾探测系统应符合NFPA 72(1999或2002版)(通过参考纳入,参见第1章的“参考标准”)。
809.5.2.1激活
住宅单元内提供的所有用于烟雾探测通知的可见报警设备应在烟雾探测时启动。
809.5.3互连
应允许相同的可视报警设备提供住宅单元烟雾探测和建筑物火灾报警激活通知。
809.5.4禁止使用
用于指示住宅单元烟雾探测或建筑物火灾报警的可视报警器具,不得在住宅单元内作其他用途。
809.5.5住宅单元主入口
住宅单元主入口应设置符合809.5.5规定的通信功能。
809.5.5.1通知
应提供硬连线电动门铃。住宅单元主入口外应设置按钮或开关。按钮或开关的激活应在住宅单元内启动声音和可见信号。如果在睡眠区域有可见的门铃信号,他们应该有关闭信号的控制装置。
809.5.5.2识别
应提供一种在不打开住宅单元入口门的情况下视觉识别访客的方法,并应允许至少180度的视野范围。
809.5.5.2识别。在室内,包括棱镜的窥视孔可以清晰地显示图像,为站着的人和坐轮椅的人提供走廊或外部的广角视野。这样的窥视孔可以放置在一个标准的高度,并允许从几英尺的门看到。
809.5.6场地、建筑物或楼层入口
如果提供了一个系统,包括一个闭路系统,允许访客和住宅单元的居住者之间的语音通信,该系统应符合708.4。
810交通设施
810.1一般
运输设施应符合第810条。
810.2巴士上落区
巴士上落区应符合810.2。
810.2巴士上落区。在设有候车亭的巴士站,巴士站牌可以设在候车亭内或外。
810.2.1表面
公交车站上下车区域应具有牢固、稳定的地面。
810.2.2维度
公交车站上下车区域应提供至少96英寸(2440毫米)的净长度,垂直于路缘或车辆道路边缘测量,并提供至少60英寸(1525毫米)的净宽度,平行于车辆道路测量。

致读者:交通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表明,在公共实体的控制范围内,施工规范必须遵守: 810.2.2维度。公共汽车上下车区域的净长度为96英寸(2440毫米),垂直于路缘或车辆道路边缘测量,净宽度为60英寸(1525毫米),平行于车辆道路测量。公共实体应确保在其控制范围内,公共汽车上下车区域的建设符合810.2.2的要求。 |
810.2.3连接
巴士站上落客区须透过符合402规定的无障碍路线与街道、人行道或行人通道相连。
810.2.4斜率
与道路平行的巴士站上下客区斜坡应尽量与道路相同。与车道垂直的公交车站上下车区坡度不得大于1:48。
810.3公交候车亭
公共汽车候车亭应完全在候车亭内提供符合305规定的最低净地面空间。巴士候车亭应由符合402规定的无障碍路线连接至符合810.2规定的上落客区。

810.4公交指示牌
公交线路识别标志应符合703.5.1至703.5.4、703.5.7至703.5.8的规定。此外,在最大可行范围内,巴士路线识别标志须符合703.5.5的规定。
例外:张贴于巴士站或巴士湾的巴士时间表、时间表及地图,无须遵守上述规定。
810.5铁路月台
铁路月台应符合810.5。
810.5.1斜率
轨道平台在所有方向上的坡度不得超过1:48。
例外:如果平台为在现有轨道上运行的车辆或在现有道路上铺设的轨道提供服务,平行于轨道的平台的坡度应允许等于道路或现有轨道的坡度(坡度)。
810.5.2可检测的警告
在月台公众使用区域的整个长度上,未受月台屏风或护卫器保护的月台登车边缘须设有符合第705条规定的可察觉警示牌。
810.5.3平台与车辆楼层协调
车站平台的定位应与车辆协调,符合36 CFR第1192部分的适用要求。低水平平台应至少高于轨道顶部8英寸(205毫米)。
例外:当车辆从人行道或街道上登车时,低层平台应允许小于8英寸(205毫米)。
致读者:交通部的《美国残疾人法》标准说明允许轻轨、通勤铁路或城际铁路系统在运营或结构上不可行的情况下采用替代方案: 810.5.3平台与车辆楼层协调。车站站台的定位应与车辆协调,符合36 CFR第1192部分的适用要求。低水平平台应至少高于轨道顶部8英寸(205毫米)。在运行或结构上无法满足第1192部分或第49 CFR第38部分的水平间隙或垂直差异要求的轻轨、通勤铁路和城际铁路系统中,满足第49 CFR第38部分要求的微型高平台、车载或安装在平台上的电梯、坡道或桥板或类似的手动部署设备应足够。 例外:当车辆从人行道或街道上登车时,低层平台应允许小于8英寸(205毫米)。 |
咨询810.5.3平台和车辆地板协调。根据美国残疾人协会交通运输车辆无障碍指南(36 CFR Part 1192),平台的高度和位置必须与车辆的地板协调,以尽量减少垂直和水平间隙。车辆指南分为公共汽车、面包车、轻轨、快速轨道、通勤轨道、城际轨道,可在www.access-board.gov上查阅。首选的路线是一个高平台,与车辆地板水平。在某些情况下,车辆指引允许将低平台与升降机或坡道结合使用。大多数这样的低平台的高度必须至少高于轨道顶部8英寸。有些车辆被设计成可以从街道或沿街的人行道上登车,例外情况是允许这样的登车区域不超过8英寸高。
810.6火车站标志
铁路车站标志应符合810.6。
例外。如果声音标志是远程传输到手持接收器,或由用户或附近驱动的,则不要求标志符合810.6.1和810.6.2。
咨询810.6火车站标志例外。新兴技术,如使用红外发射器和接收器的声音标志系统,可能比传统的盲文和凸起字母标志提供更大的交通环境可达性。发射器放置在打印标志上或旁边,并将其信息传输到一个由人持有的红外接收器上。通过扫描一个区域,这个人就会听到这个信号。这意味着标牌可以放置在盲文读者够不着的地方,甚至可以放置在护墙和屏障之外的墙上。此外,这样的标志可以用来提供在盲文标志上无法有效传达的寻路信息。
810.6.1入口
如有标志指明车站或其入口,则每个入口须至少有一个标志符合703.2的规定,并须在切实可行的最大范围内放置在统一的位置。如有标志表明一个车站没有明确的入口,则至少一个标志应符合703.2的规定,并应放置在中心位置。
810.6.2路由和目的
位于上车区、月台或夹层的车站服务的车站、路线和目的地清单应符合703.5的规定。每个月台或上车区须设置至少一个标识特定车站并符合703.2规定的触觉标志。本要求所涵盖的标志应尽可能放置在系统内的统一位置。
例外:在标识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字符不应超过3英寸(75毫米)。
810.6.2路由和目的地。路线图不需要满足本文档提示标志的要求。
810.6.3站点名称
本条所涵盖的车站须设有符合703.5规定的识别标志。在没有其他车辆阻挡的情况下,标志应当清晰可见,并在车辆两侧的站、坐乘客的视线范围内。
咨询810.6.3站点名称。同样重要的是,在车站内每隔一段时间放置标志,以便车辆在车站停靠或即将停靠时,车内乘客能够看到标志。所需的标识数量可能与标识上显示的字体大小直接相关。
810.7公共广播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向公众传播声音信息的,应当以视觉形式提供相同或者相当的信息。
810.8时钟
供公众使用的钟表,其钟面应当整洁,使其元件清晰可见。指针、数字和数字应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或明暗对照或明暗对照。当时钟安装在头顶时,数字和数字应符合703.5的要求。
810.9自动扶梯
如有规定,自动扶梯应符合ASME A17.1第6.1.3.5.6和6.1.3.6.5节(通过参考纳入,见第1章“参考标准”),且净宽度至少应为32英寸(815毫米)。
例外:关键车站现有的自动扶梯不需要符合810.9。
810.10道口
为上车站台服务的流通通道与轨道交叉的,应当遵守402的规定。
例外:车轮法兰的开口最大允许为2½英寸(64毫米)。

811年存储
811.1一般
储存应符合811。
811.2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应提供符合305规定的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
811.3高
存储元件应符合308中规定的至少一个到达范围。
8.4可操作部件
可操作部件应符合第309条。
第9章:内置元素
901年通用
901.1范围
第9章的规定适用于第2章的规定或本文件的规定所引用的地方。
902用餐台面和工作台面
902.1一般
用餐台面和工作台面应符合902.2和902.3的要求。
例外:供儿童使用的用餐台面和工作台面应符合902.4。
第902.1号一般性咨询。就餐表面包括,但不限于,酒吧,桌子,午餐柜台,和摊位。工作台面的例子包括书写台面、书房、学生实验台、婴儿换尿布台和其他个人梳洗台或固定装置、优惠券柜台,以及ABA范围规定所涵盖的员工工作台。
902.2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应提供符合305标准的空楼面空间,以便向前进近。应提供符合306标准的膝盖和脚趾间隙。
902.3高
用餐面和工作面的顶部应高于地板或地面至少28英寸(710毫米),最大34英寸(865毫米)。
902.4儿童用餐台面和工作台面
儿童使用的可接近的用餐台面和工作台面应符合902.4。
例外:主要供5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用餐台面和工作台面不应要求符合902.4,如果提供了符合305的空地或地面空间,定位为平行进近。
902.4.1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应提供符合305标准的空楼面空间,以便向前进近。应提供符合306标准的膝盖和脚趾间隙,但允许在终点地面或地面以上至少有24英寸(610毫米)的膝盖间隙。
902.4.2高度
工作台和柜台的顶部距终点地板或地面的距离最小为26英寸(660毫米),最大为30英寸(760毫米)。
903年长椅
903.1一般
长凳应符合903。
903.2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应提供符合305要求的干净地板或地面空间,并应位于长凳座位的末端,与长凳的短轴平行。
903.3尺寸
长凳的座椅长度最小为42英寸(1065毫米),深度最小为20英寸(510毫米),深度最大为24英寸(610毫米)。
903.4背部支撑
长凳应提供背部支撑或应贴在墙上。椅背支撑应该至少42英寸(1065毫米)长,并且应该从阀座表面上方最大2英寸(51毫米)处延伸到阀座表面上方最小18英寸(455毫米)处。椅背支撑距离座椅后边缘水平测量的最大距离应为2.5英寸(64毫米)。
903.4后台支持。为了帮助转移到长凳上,考虑在长凳旁边的墙上安装抓杆,但不要在椅背上。如果有,抓杆不能阻碍转移到工作台。

903.5高
长凳座表面的顶部应高于地板或地面最小17英寸(430毫米),最大19英寸(485毫米)。
903.6结构强度
当在阀座、紧固件、安装装置或支撑结构上的任何点施加250磅(1112牛)的垂直或水平力时,所用材料的许用应力不得超过。
903.7潮湿位置
如果安装在潮湿的地方,阀座表面应该防滑,并且不会积水。
904结帐通道、销售和服务柜台
904.1一般
结帐通道和销售服务柜台应符合904的适用要求。
904.2的方法
要求符合904的柜台的所有部分应位于符合403的行走面附近。
904.2进近。如果销售或服务柜台设有收银机,应将无障碍柜台设置在靠近收银机的地方,以便销售或服务人员能看到坐轮椅的人,并尽量减少残疾人够不到的地方。
904.3结帐通道
结帐通道应符合904.3的要求。
904.3.1过道
通道应符合403。
904.3.2计数器
柜台表面高度最高应高于地板或地面38英寸(965毫米)。柜台边缘保护的顶部应高于收银台过道一侧的柜台表面顶部2英寸(51毫米)。

904.3.3检查写面
如有规定,检查书写面应符合902.3。
904.4销售和服务柜台
销售柜台和服务柜台应符合904.4.1或904.4.2。柜台顶部的可触及部分应延伸至与销售或服务柜台顶部相同的深度。
例外:在更改时,如果提供符合904.4的柜台将导致减少工作站现有柜台的数量或减少现有邮箱的数量,则应允许柜台具有符合904.4.1的至少24英寸(610毫米)长的部分,前提是所需的干净地板或地面空间集中在柜台的可达长度上。

904.4.1并行方法
柜台表面的一部分至少长36英寸(915毫米),最高36英寸(915毫米)。符合305的干净地板或地面空间应定位为平行接近36英寸(915毫米)最小长度的柜台。
例外:如果提供的柜台表面长度小于36英寸(915毫米),则整个柜台表面应高于成品地板36英寸(915毫米)。
904.4.2正向进近
柜台表面的最小长度为30英寸(760毫米),最大高度为36英寸(915毫米)。柜台下方应提供符合306要求的膝盖和脚趾空间。符合305规定的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应定位为向前进近柜台。
904.5食品服务线路
食品服务线的柜台应符合904.5。
904.5.1自助货架和点胶设备
餐具、餐具、调味品、食品和饮料的自助货架和分配装置应符合308。
904.5.2托盘滑道
托盘滑道的顶部距终点地板或地面的高度最小为28英寸(710毫米),最大为34英寸(865毫米)。
904.6防伪玻璃
柜台或柜员窗口设有安全玻璃以隔离人员与公众,应提供方便语音通信的方法。电话听筒装置如有提供,应符合704.3的规定。
904.6安全玻璃。符合706的辅助听音装置可促进柜台或柜员窗口的语音通信,这些窗口设有防止声音信息失真的防伪玻璃。在安装辅助听音装置的地方,应放置符合703.7.2.4规定的标志,以识别那些安装了辅助听音装置的设施。其他语音通信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格栅、板条、对讲挡板、对讲机或电话听筒设备。
第十章:康乐设施
1001年通用
1001.1范围
第10章的规定适用于第2章的规定或本文件的规定所引用的地方。
咨询1001.1范围。除第10章另有修订或特别规定外,《市区发展规划法》的所有其他条文均适用于康乐设施及元素的设计及建造。第1001.1节的规定适用于任何提供这些要素的地方。例如,办公楼可能包含一个带有运动设备的房间,这些部分将适用于此。
1002游乐设施
1002.1一般
游乐设施须符合第1002条。
1002.2可达路由
提供游乐设施的无障碍路线须符合第4章的规定。
例外:1。在装卸区和游乐设施上,在结构上或操作上不符合405.2的情况下,坡道坡度应允许最大为1:8。
2. 在装卸区和游乐设施上,在符合403的行走面上提供的扶手和在符合405的坡道上提供的扶手,在结构上或操作上不可行的情况下,不应要求符合505。
建议1002.2可访问路由例外在“结构或操作上不可行”的情况下,在连接游乐设施的装卸位置的可达路线上允许有更陡的斜坡。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将被限制在直接通往游乐设施的无障碍路线和游乐设施上有空间限制的区域,而不是排队的区域。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在为游乐设施服务的可达路线上使用尽可能小的斜坡。
1002.3装卸区
装卸区应提供符合304.2和304.3规定的转弯空间。
1002.4游乐设施的轮椅位
游乐设施的轮椅位须符合1002.4的规定。
1002.4.1地板或地面
轮椅空间的地板或地面应稳定牢固。
1002.4.2斜率
轮椅空间的地板或地面在装卸位置时,坡度不应大于1:48。
1002.4.3差距
带轮椅空间的游乐设施楼层与装卸区楼层应协调一致,使游乐设施在装卸位置休息时,在正常载客情况下,各楼层垂直差不超过正负5/8英寸(16mm),水平差不超过3英寸(75mm)。
例外:如果合规在操作或结构上不可行,则应提供符合36 CFR 1192.83(c)适用要求的坡道、桥板或类似设备。
咨询1002.4.3差距例外。36 CFR 1192.83©ADA交通工具无障碍指南-轻轨车辆和系统-移动辅助无障碍可在www.access-board.gov获得。它包括桥板和坡道的规定,可用于轮椅空间和装卸区楼层之间的间隙。
1002.4.4许可
轮椅空间的间隙应符合1002.4.4。
例外:1。如有规定,应允许安全装置重叠所需的间隙。
2. 应允许机械或手动重新定位轮椅空间。
3. 轮椅位不需要符合307.4的规定。
咨询1002.4.4清除例外这一针对突出物体的例外适用于游乐设施,而不适用于流通区域或排队或装卸区域的可达路线。
1002.4.4.1宽度和长度。
轮椅空间的净宽度至少为30英寸(760毫米),净长度至少为48英寸(1220毫米),距离地面至少为9英寸(230毫米)。
1002.4.4.2侧门。
如果轮椅空间只能从侧面进入,游乐设施的设计应允许使用轮椅或行动辅助设备的个人进出游乐设施。
建议1002.4.4.2侧门。游乐设施内所需的空间大小与开口的大小和位置是相互关联的。一个32英寸(815毫米)的开口将不能提供足够的宽度,当进入一个转弯处进入游乐设施。额外的空间机动和更宽的门将需要在一个侧面开放的中心,以乘坐。例如,如果提供了42英寸(1065毫米)的开口,则需要至少60英寸(1525毫米)的长度和36英寸(915毫米)的深度,以确保足够的操作空间。
1002.4.4.3轮椅空间允许的突出物。
在轮椅空间的前方,物体最多可以突出6英寸(150毫米),其中距离轮椅空间的地板或地面的距离最小为9英寸(230毫米),最大为27英寸(685mm)。在轮椅空间的前方,物体被允许最多突出25英寸(635毫米)的距离,这些物体位于轮椅空间的地板或地面以上27英寸(685毫米)以上。

1002.4.5骑入
在游乐设施上提供轮椅空间入口的开口至少应为32英寸(815毫米)。
1002.4.6方法
轮椅位处于装卸位置时,其一侧应毗邻无障碍通道。
1002.4.7伴座
若游乐设施的内部宽度大于53英寸(1345毫米),且设有多人座位,且轮椅不要求在游乐设施内居中,则应为每个轮椅空间设置伴座。
1002.4.7.1肩对肩阀座。
游乐设施提供肩并肩座位的,配套座位应与相邻的轮椅空间肩并肩。
例外:如果肩并肩的座位在操作或结构上不可行,则应在可行的最大范围内符合此要求。
1002.5为转移而设计的游乐座椅
设计用于搬运的游乐设施座椅在装卸时应符合1002.5的规定。
咨询1002.5为转移设计的游乐游乐座椅。元素旁边的透明地板或地面空间的接近程度以及要转移的元素的高度对于安全和独立的转移都至关重要。在元素的前面和对角线上提供额外的空地或地面空间,将提供灵活性,并为更多样化的残疾人群体增加可用性。专为转移而设计的座椅应只涉及一次转移。在可能的情况下,鼓励设计师将乘坐座椅放置在不高于加载和卸载表面17至19英寸(430至485毫米)的位置。当转移需要更大的距离时,提供夹持表面、阀座衬垫和避免转移路径上的尖锐物体将有助于转移。
1002.5.1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在设计用于转移的游乐设施座位附近的装卸区,应提供符合305规定的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
1002.5.2传输高度
设计用于转移的游乐游乐座椅的高度应从装卸区表面测量最小14英寸(355毫米)和最大24英寸(610毫米)。
1002.5.3 Transfer Entry
如设有转移至游乐设施座椅的开口,该开口应提供从轮椅或助行器转移至游乐设施座椅的间隙。
1002.5.4轮椅存放空间
为每个为转移而设计的所需游乐设施座位,应在卸货区内或附近提供符合305规定的轮椅存放空间,不得与任何所需的出口或无障碍路线重叠。
1002.6用于游乐设施的转移装置
游乐设备使用的搬运装置在装卸时应符合1002.6的规定。
1002.6用于游乐设施的转移装置。用于游乐设施的转移装置应允许个人独立地转移到和离开他们的轮椅或移动设备。有各种各样的转移装置,可以适应,以提供进入游乐设施。可提供传输的设备示例包括但不限于传输系统、升降机、机械化座椅和定制设计的系统。运营商和设计师可以灵活地开发设计,以方便个人转移到游乐设施。这些系统或设备应设计得可靠和坚固。
鼓励设计限制从轮椅或移动设备到乘坐座椅所需的转移次数。当使用转换装置进入游乐设施时,最少的转换次数和最短的距离是最有用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建议设计人员将转移装置阀座定位在负载和卸载表面上方不高于17至19英寸(430至485毫米)的位置。当转移需要更大的距离时,提供夹持表面、阀座衬垫和避免转移路径上的尖锐物体将有助于转移。如果需要一系列的转移到达游乐设施座位,每个垂直转移不应超过8英寸(205毫米)。
1002.6.1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在搬运装置附近的装卸区应提供符合305规定的干净楼层或地面空间。
1002.6.2传输高度
转移装置阀座的高度从装卸表面测量最小14英寸(355mm),最大24英寸(610 mm)。
1002.6.3轮椅存放空间
符合305规定的轮椅存放空间应在每个所需转移装置的卸货区内或附近提供,不得与任何所需的出口或无障碍通道重叠。
1003休闲划船设施
1003.1一般
康乐船艇设施须符合1003。
1003.2可达路由
提供康乐船艇设施的无障碍航道,包括舷梯及浮码头,须符合第4章的规定,但经第1003.2条例外规定修订的除外。
1003.2.1船滑
应允许使用1003.2.1中的例外规定,为船卡提供服务的无障碍路线。
例外:1。如现有舷梯或一系列舷梯被替换或改变,除非202.4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增加舷梯长度以符合1003.2。
2. 舷梯不须符合405.6规定的最大高度。
3. 凡作为规定通达路线一部分的舷梯或一系列舷梯的总长度至少为80英尺(24米),则舷梯无须符合405.2的规定。
4. 如果设施包含少于25条船滑轨,并且舷梯或作为所需通道一部分的舷梯系列的总长度至少为30英尺(9145毫米),则不要求舷梯符合405.2。
5. 如果舷梯连接到过渡板,则不需要405.7规定的着陆。
6. 在舷梯和过渡板连接并要求有扶手的地方,不要求有扶手延伸。在舷梯或过渡板上设置扶手延伸部分时,不要求扶手延伸部分与地面或地板表面平行。
7. 在403.3和405.3中规定的舷梯、过渡板和浮动墩作为通达通道的一部分的交叉坡度应在静态位置测量。
8. 舷梯和下水坡道表面应允许按照303.3和303.4的规定改变水平面。
1003.2.1船滑倒例外下面的例子说明了例外情况3是如何应用的:一个舷梯被提供给一个浮动码头,它被要求在一个可到达的路线上。垂直距离为10英尺(3050毫米),在舷梯离开陆侧连接的标高和最低水位的码头表面标高之间。例外3允许舷梯长80英尺(24米)。另一种设计方案是将两个40英尺(12米)的连续舷梯连接在一个浮子上,浮子(当水位下降时)将在低于陆侧连接处5英尺的高度停止下降。在确定舷梯是否符合例外的要求时,过渡板的长度将不包括在内。
1003.2.2在下水坡道登船码头
在船只下水坡道上提供登船码头的无障碍路线,应获准使用1003.2.2的例外规定。
例外:1。服务于浮式登船码头的无障碍路线,须获准使用1003.2.1的例外规定1、2、5、6、7及8。
2. 当舷梯或作为所需通道一部分的一系列舷梯的总长度至少为30英尺(9145毫米)时,舷梯不应被要求符合405.2的规定。
3. 凡服务于浮式登船码头或防滑码头的可达路线位于船只下水坡道内,则位于船只下水坡道内的可达路线部分不须符合第405条的规定。
1003.3许可
船台和下水坡道登船码头的间隙应符合1003.3的规定。
咨询1003.3清除。虽然净墩空间的最小宽度为60英寸(1525毫米),但建议桥墩宽度应超过60英寸(1525毫米),以改善残疾人士的安全,特别是在浮动桥墩上。
1003.3.1船滑间隙
船卡应提供清晰的码头空间,宽度至少为60英寸(1525毫米),长度至少与船卡长度相同。每个最大10英尺(3050毫米)的线性码头边缘为船卡瓦应包含至少一个60英寸(1525毫米)宽的连续清晰开口。
例外:1。明确的码头空间应允许最小为36英寸(915毫米)宽,最长为24英寸(610毫米),前提是多个36英寸(915毫米)宽的分段被最小60英寸(1525毫米)宽和最小60英寸(1525毫米)长的分段分开。
2. 在连续的透明开口处应允许边缘保护,前提是它的最大高度为4英寸(100毫米),最大宽度为2英寸(51毫米)。
3. 在现有桥墩内,若设施至少有一个符合1003.3规定的船闸,则应允许在垂直于船闸的位置设置清晰的码头空间,并应延长船闸的宽度,而进一步符合1003.3规定将导致可用船闸的数量减少或现有船闸的宽度减少。
1003.3.1船滑隙例外如符合例外情况3的条件,现有设施只须设有一条可达的船道,并设有与船道长度相等的码头间隙。所有其他可接近的卡瓦都允许在卡瓦的头部有要求的墩间隙。在这种例外情况下,在垂直船滑的码头,大多数“手指墩”的宽度将保持不变。然而,作为码头改造项目的一部分,如果更换了浮墩的系泊系统,则可能存在增加可达性的机会。码头可以重新配置,以增加更宽的手指码头的数量,并作为无障碍的船卡。



1003.3.2登船码头通关
船下水坡道上的登船墩应提供至少60英寸(1525毫米)宽的清晰码头空间,并应延长登船墩的全长。每10英尺(3050毫米)的最大线性墩边应包含至少一个60英寸(1525毫米)宽的连续清晰开口。
例外:1。明确的码头空间应允许至少36英寸(915毫米)宽,最长24英寸(610毫米)长,前提是多个36英寸(915毫米)宽的分段被至少60英寸(1525毫米)宽和至少60英寸(1525毫米)长的分段分开。
2. 边缘保护应允许在连续的透明开口,只要它是4英寸(100毫米)高和2英寸(51毫米)宽的最大。
建议1003.3.2登船码头放行。这些规定并没有规定船只下水坡道上可到达的登船码头的最小长度。无障碍登船码头的长度应至少等于设施内其他登船码头的长度。如果没有提供其他登船码头,则该码头的长度将等于在没有使用通道要求的情况下提供的长度。无障碍登船码头的整个长度必须符合适用于无障碍船台的相同技术规定。例如,在下水坡道上,如果提供了一个20英尺(6100毫米)长的无障碍登船码头,那么整个20英尺(6100毫米)必须符合1003.3的码头间隙要求。同样,如果提供一个60英尺(18米)长的无障碍登船码头,1003.3中的码头净空要求将适用于整个60英尺(18米)。
下面的例子适用于船只下水坡道登船码头:在下水坡道上设置一串浮子,用作登船码头,该浮子须符合1003.3.2的要求。在高水位时,整个链条是漂浮的,一个过渡板将第一个浮子连接到发射坡道的表面。随着水位的下降,链条的部分最终停留在发射坡道表面,与发射坡道的坡度相匹配。



运动器械和器材
1004.1清理楼面面积
健身器械和设备应具有符合305规定的干净的地板空间,以便转移或供坐在轮椅上的个人使用。运动器械和设备所需的地面空间应允许重叠。
咨询1004.1清理楼面面积。两个运动器材之间可以共用一个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为了优化空间使用,设计师应该仔细考虑布局选择,如连接排和中间通道空间的两端。根据设备或机器的使用情况,空地的位置可能会有很大的不同。例如,为了提供使用肩压机的通道,座位旁边的地板空间将是合适的,以便转移。然而,为坐在轮椅上的个人设计的卧推机腾出的地板空间很可能集中在操作机构上。
1005捕鱼码头和平台
1005.1可达路由
服务于捕鱼码头及平台的无障碍航道,包括舷梯及浮桥,须符合第4章的规定。
例外:1。服务于浮式捕鱼码头和平台的无障碍路线,须获准使用1003.2.1的例外情况1、2、5、6、7及8。
2. 当舷梯或作为所需通道一部分的一系列舷梯的总长度至少为30英尺(9145毫米)时,舷梯不应被要求符合405.2的规定。
1005.2栏杆
如有设置,栏杆、护栏或扶手应符合1005.2的要求。
1005.2.1高度
至少25%的栏杆、护栏或扶手应高于地面或甲板表面34英寸(865毫米)。
例外:如果提供符合国际建筑规范(2000版)第1003.2.12.1和1003.2.12.2节或国际建筑规范(2003版)第1012.2和1012.3节(通过参考纳入,参见第1章“参考标准”)的防护装置,则不要求防护装置符合1005.2.1。
1005.2.1.1分散。
符合1005.2.1要求的栏杆、护栏或扶手应分散在整个捕鱼码头或平台上。
建议1005.2.1.1色散。为残疾人提供钓鱼机会而降低的部分栏杆必须位于钓鱼码头或平台的不同位置,以使人们有不同的钓鱼地点。不同的捕鱼地点可能提供不同的水深、阴影(在一天中的某些时间)、植被和靠近海岸线或河岸。
1005.3边缘保护
如果设置了符合1005.2的栏杆、护栏或扶手,则应设置符合1005.3.1或1005.3.2的边缘保护。
建议1005.3边缘保护。只有在钓鱼码头或平台上设有栏杆、护栏或扶手时,才需要边缘保护。边缘保护将防止轮椅或其他移动设备滑出捕鱼码头或平台。将捕鱼码头或平台的甲板延伸12英寸(305毫米),其中提供了34英寸(865毫米)高的栏杆,这是一种替代设计,允许使用轮椅或其他移动设备的个人进入一个清晰的空间,并在栏杆表面之外移动。在这种设计中,不需要限制或障碍。
1005.3.1路缘或屏障
围板或障碍物应至少高出捕鱼码头或平台表面2英寸(51毫米)。
1005.3.2扩展地面或甲板表面
地面或甲板表面应至少延伸12英寸(305毫米)超过栏杆的内表面。应提供脚趾间隙,宽度至少为30英寸(760毫米),距离地面或甲板表面栏杆上方至少为9英寸(230毫米)。

1005.4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在每个有符合1005.2.1规定的栏杆、护栏或扶手的位置,应提供符合305规定的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如没有栏杆、护栏或扶手,则须在捕鱼码头或平台上提供至少一个符合305规定的干净楼层或地面空间。
1005.5车削空间
捕鱼码头及平台须提供至少一个符合304.3规定的转弯空间。
1006高尔夫设施
1006.1一般
高尔夫设施应符合1006。
1006.2可达路由
为发球区、练习发球区、推杆果岭、练习推杆果岭、练习场发球站、球场避风棚、高尔夫球汽车租赁区、行李存放区和球场洗手间而设的无障碍路线,须符合第4章的规定,宽度最少应为48英寸(1220毫米)。在设有扶手的地方,无障碍通道的宽度至少应为60英寸(1525毫米)。
例外:高尔夫球场不要求设置扶手。如高尔夫球场设有扶手,则不须要求扶手符合第505条。
1006.2可访问路由。可达路线的最小宽度为48英寸(1220毫米),以确保高尔夫球车在可达路线或高尔夫球车通道上通行。这对于连接高尔夫汽车租赁区、行李放置区、练习推杆果岭、练习发球区、球场洗手间和球场避风亭的可达路线非常重要。这些区域是高尔夫球场边界以外的区域,但个人使用改装的高尔夫球车可以旅行的区域。高尔夫球车通道不得取代位于球场边界以外的其他可达路线。例如,连接无障碍停车位和高尔夫球场会所入口的无障碍路线不包括在本规定范围内。
提供高尔夫球车通道将允许使用高尔夫球车的人从与打球时相同的位置和姿势练习高尔夫球。此外,应该考虑使用高尔夫球车的人进入和操纵所需的空间。
1006.3高尔夫汽车通道
高尔夫车通道应符合1006.3。
1006.3.1清除宽度
高尔夫球车通道的净宽度至少为48英寸(1220毫米)。
1006.3.2壁垒
如果路沿或其他设置的障碍物阻止高尔夫球车进入球道,则应提供至少60英寸(1525毫米)宽的开口,间隔不超过75码(69米)。
1006.4避风亭
遮风棚内应提供至少60英寸(1525毫米)× 96英寸(2440毫米)的地面空间。
1007迷你高尔夫设施
1007.1一般
迷你高尔夫设施应符合1007。
1007.2可达路由
为小型高尔夫球场提供球洞的无障碍路线须符合第4章的规定。位于微型高尔夫球洞比赛场地的无障碍路线,允许使用1007.2的例外规定。
例外:1。不要求比赛场地符合302.2的要求。
2. 当可接近的球道与球洞的球道表面相交时,应允许最宽1英寸(25毫米)的路缘,宽度至少为32英寸(815毫米)。
3. 允许最大上升4英寸(100毫米)的坡度不超过1:4。
4. 405.7.1规定的坡道着陆坡度应允许最大为1:20。
5. 405.7.3规定的坡道着陆长度应允许至少为48英寸(1220毫米)长。
6. 405.7.4规定的坡道着陆尺寸允许最小为48英寸(1220毫米),最小为60英寸(1525毫米)。
7. 洞口不要求设置扶手。如果在孔上设置扶手,则不要求扶手符合505。
1007.3迷你高尔夫球洞
微型高尔夫球洞应符合1007.3。
1007.3.1游戏开始
在比赛开始时,应提供最少48英寸(1220毫米)乘60英寸(1525毫米)的地面空间,且坡度不超过1:48。
1007.3.2高尔夫球杆到达训练区域
所有球洞内放置高尔夫球的区域应不超过36英寸(915毫米)的干净地面或地面空间,宽度不超过36英寸(915毫米),长度不超过48英寸(1220毫米),坡度不超过1:20。空旷的楼层或地面空间应设有可达的通道。
1007.3.2高尔夫球杆到达训练区域。高尔夫球会的到达范围适用于所有需要接近的球洞。这包括靠近球洞或在球洞表面的可达路线。

1008游乐场
1008.1一般
游戏场地须符合1008的规定。
1008.2可达路由
连接游戏场所的无障碍路线须符合第4章及1008.2的规定,并须获准使用1008.2.1至1008.2.3的例外规定。当可达的路线服务于地面游戏组件时,垂直间隙应至少为80英寸高(2030毫米)。
1008.2.1地面和高架游戏组件
为地面游乐设施及高架游乐设施提供服务的可达路线,应允许使用1008.2.1的例外规定。
例外:1。允许符合1008.3的转移系统连接高架游戏组件,除非提供20个或更多的高架游戏组件,否则不允许超过25%的高架游戏组件通过转移系统连接。
2. 如设有传送系统,则应允许一个高架游戏组件连接到另一个高架游戏组件,作为可达路线的一部分。
1008.2.2软包含游戏结构
应允许使用1008.2.2中的例外规定,为软含游戏结构提供服务的无障碍路线。
例外:符合1008.3的传输系统应被允许用作可达路线的一部分。
1008.2.3水玩组件
应允许使用1008.2.3中的例外规定,为水游戏组件提供服务的无障碍路线。
例外:1。凡可达的路线表面、干净的地板或地面空间,或提供水上游戏组件的转弯空间被淹没,则不要求符合302、403.3、405.2、405.3和1008.2.6的规定。
2. 允许符合1008.3的传输系统连接水中的高架游戏组件。
建议1008.2.3水上游戏组件。在水中使用游戏组件时,个人轮椅和移动设备可能不适合潜入水中。有些可能有电池,马达和电气系统,当浸入水中时可能会损坏个人移动设备或轮椅或可能污染水。提供一个由非腐蚀性材料制成的水上轮椅,设计用于进入水中,可以保护水不受污染,避免损坏个人轮椅。
1008.2.4清除“宽度”
连接游戏组件的无障碍通道应提供符合1008.2.4的明确宽度。
1008.2.4.1地面水平。
在地面上,无障碍通道的净宽度应至少为60英寸(1525毫米)。
例外:1。在少于1000平方英尺(93平方米)的比赛场地,如有至少一个符合304.3规定的转弯空间,而受限制的可达路线的长度超过30英尺(9145毫米),则可达路线的净宽度最少为44英寸(1120毫米)。
2. 在60英寸(1525毫米)的最大距离内,可达路线的净宽度应允许至少为36英寸(915毫米),前提是多个减小宽度的路段由至少60英寸(1525毫米)宽和至少60英寸(1525毫米)长的路段分开。
1008.2.4.2升高。
连接高架游戏组件的无障碍通道的净宽度应至少为36英寸(915毫米)。
例外:1。在24英寸(610毫米)的最大距离内,连接高架游戏组件的无障碍通道的净宽度应允许减少至32英寸(815毫米),但减少宽度的区段之间应以至少48英寸(1220毫米)长和至少36英寸(915毫米)宽的区段分隔。
2. 连接高架游戏组件的传输系统的净宽度应允许至少为24英寸(610毫米)。
1008.2.5坡道
在游戏区内,连接地面游戏组件的坡道和连接高架游戏组件的坡道应符合1008.2.5的规定。
1008.2.5.1地平面。
连接地面游戏组件的坡道运行坡度不得大于1:16。
1008.2.5.2升高。
连接高架游戏组件的任何坡道运行的上升高度应最大为12英寸(305毫米)。
1008.2.5.3扶手。
在提供游戏组件的坡道上,如有要求,扶手应符合505,但经1008.2.5.3修改的除外。
例外:1。位于地面使用区内的坡道不需要设置扶手。
2. 扶手不需要加长。
1008.2.5.3.1扶手夹持面。
具有圆形横截面的扶手夹持面外径最小为0.95英寸(24毫米),最大为1.55英寸(39毫米)。如果夹持面形状为非圆形,则扶手应提供等效的夹持面。
1008.2.5.3.2扶手高度。
扶手夹持面顶部应高于坡道表面最小20英寸(510毫米),最大28英寸(710毫米)。
1008.2.6地面
通达路线上的地面、空地、转向处应符合1008.2.6的要求。
1008.2.6地面。地面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继续符合ASTM F 1951标准。选择的表面材料类型和游乐区的使用水平将决定检查和维护活动的频率。
1008.2.6.1可访问性。
地面应符合ASTM F 1951(通过参考纳入,参见第1章“参考标准”)。地面应定期和频繁地检查和维护,以确保继续符合ASTM F 1951。
1008.2.6.2使用分区。
位于使用区域内的地面应符合ASTM F 1292(1999版或2004版)(通过参考纳入,参见第1章的“参考标准”)。
1008.3传输系统
当提供传输系统连接到高架游戏组件时,传输系统应符合1008.3。
咨询1008.3传输系统。如设有传送系统,应考虑传送系统与高架游戏组件之间的距离。对于一些孩子来说,在转移平台和一系列转移台阶之间移动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设计师应尽量减少儿童从轮椅或移动设备转移到高架游戏组件所在位置之间的距离。如果使用高架游戏组件连接到另一个高架游戏组件而不是可访问的路线,则在选择用于此目的的游戏组件时应仔细考虑。
1008.3.1换乘平台
当需要从轮椅或其他辅助工具上进行转移时,应提供转移平台。换乘平台应符合1008.3.1。
1008.3.1.1大小。
运输平台应具有至少14英寸(355毫米)深和至少24英寸(610毫米)宽的水平表面。
1008.3.1.2高度。
从地面或地板表面测量到地面顶部的过渡平台高度,最低为11英寸(280毫米),最高为18英寸(455毫米)。
1008.3.1.3空间转移。
应在靠近转乘平台处设置符合305.2及305.3规定的转乘空间。转移空间的48英寸(1220毫米)长最小尺寸应以转移平台的24英寸(610毫米)长最小侧面为中心并平行。为换乘空间服务的换乘平台一侧应畅通无阻。
1008.3.1.4传输支持。
至少应提供一种转移支持手段。

1008.3.2传输步骤
若要从转移平台移动至设有高架游乐设施的水平,则须提供转移台阶,而该等设施须位于可达的路线上。转移步骤应符合1008.3.2。
1008.3.2.1大小。
转移步骤应具有水平表面14英寸(355毫米)深的最小和24英寸(610毫米)宽的最小。
1008.3.2.2高度。
每个转印台阶高度不超过8英寸(205毫米)。
1008.3.2.3传输支持。
至少应提供一种转移支持手段。
咨询1008.3.2.3传输支持。在转移平台和转移步骤上需要转移支持,以便在转移时帮助儿童。支撑的一些例子包括绳环、环型手柄、平面水平或垂直构件边缘的槽、杆或杆,或角柱上的D环。

1008.4播放组件
可达路线上的地面游戏组件和由坡道连接的高架游戏组件应符合1008.4。
1008.4.1车削空间
至少要有一个符合304标准的转弯空间,其高度应与玩耍部件相同。在设有秋千的地方,转弯空间应紧挨着秋千。
1008.4.2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
在游戏组件处应提供符合305.2及305.3规定的地面空间。
1008.4.2清理楼层或地面空间。空旷的地板或地面空间、转弯空间和可到达的路线允许在游戏区内重叠。空地、地面空间或转弯空间(秋千除外)没有指定特定的位置,因为每个场地组件都可能要求空间放置在一个独特的位置。如果游戏组件包括座椅或入口点,建议设计提供无障碍的轮椅或其他移动设备转移。这将增强残疾儿童独立使用游戏组件的能力。
当设计具有操作或互动功能的游戏组件时,考虑坐在轮椅上的儿童的适当触及范围。下表为坐在轮椅上的儿童提供了可触及范围的指导。这些尺寸既适用于前伸,也适用于侧伸。可及范围适用于坐在轮椅上的儿童可以接触和触及的游戏组件。如果传输系统提供了通往高架游戏组件的通道,则到达范围不合适。
前伸或侧伸 | 3 - 4岁 | 5至8岁 | 9至12岁 |
---|---|---|---|
高(最大) | 36英寸(915毫米) | 40英寸(1015mm) | 44英寸(1120毫米) |
低(最低) | 20英寸(510毫米) | 18英寸(455毫米) | 16英寸(405毫米) |
1008.4.3玩桌
在有球台的地方,膝盖间隙至少要高24英寸(610毫米),深17英寸(430毫米),宽30英寸(760毫米)。轮辋、路缘或其他障碍物的顶部高度不得超过31英寸(785毫米)。
例外:主要为5岁及以下儿童设计和建造的游戏桌,如果1008.4.2要求的干净地板或地面空间被安排为平行通道,则不要求提供膝盖间隙。
1008.4.4入口点和座位
当游戏部件需要转移到入口点或座位时,入口点或座位距离地面或地面空间的距离最小为11英寸(280毫米),最大为24英寸(610毫米)。
例外:滑梯入口点不应要求符合1008.4.4。
1008.4.5传输支持
如果游戏组件需要转移到入口点或座椅上,则应提供至少一种用于转移的支撑装置。
游泳池,浅水池和水疗中心
1009.1一般
如有提供,泳池升降机、倾斜入口、转移墙、转移系统和泳池楼梯应符合1009。
1009.2泳池升降机
泳池升降机应符合1009.2。
1009.2泳池升降机。游泳池升降机上有各种各样的座位,从吊带座位到预制或模塑的座位。泳池升降机设有靠背座位,方便更多残疾人士使用升降机。泳池升降座椅由抗腐蚀材料组成,并提供坚固的基座来转移,将被更多的残疾人使用。额外的选择,如扶手、头枕、安全带和腿部支撑,将提高可达性,并更好地适应各种残疾人士。
1009.2.1水池升降机位置
泳池升降机应位于水位不超过48英寸(1220毫米)的地方。
例外:1。如果整个水池深度大于48英寸(1220毫米),则不需要符合1009.2.1。
2. 如果有多个水池升降机位置,则不需要在最高水位为48英寸(1220毫米)的区域内安装超过一个水池升降机。
1009.2.2座位位置
在凸起的位置,座位的中心线应位于甲板上方,距离泳池边缘至少16英寸(405毫米)。座位中心线与水池边缘之间的甲板表面坡度不应大于1:48。

1009.2.3清理甲板空间
在座位对水的一侧,应提供与座位平行的清晰甲板空间。该空间宽度至少为36英寸(915毫米),并且从座位后边缘12英寸(305毫米)处的一条线至少向前延伸48英寸(1220毫米)。甲板空间的坡度不应大于1:48。

1009.2.4座椅高度
电梯座椅的高度应设计为允许在从甲板到座椅表面顶部的最小16英寸(405毫米)至最大19英寸(485毫米)之间停止,当处于凸起(负载)位置时。

1009.2.5座椅宽度
阀座宽度至少为16英寸(405毫米)。
1009.2.6脚踏板和扶手
应提供脚踏板,脚踏板应随座椅移动。如果配置了扶手,则位于水对面的扶手应该是可拆卸的,或者当阀座处于凸起(负载)位置时,应该折叠起来与阀座分开。
例外:在水疗中心提供的泳池升降机上不需要脚踏板。
1009.2.7操作
升降机应能在甲板和水位上独立操作。升降机在使用时,控制装置和操作机构应畅通无阻,并应符合309.4的规定。
1009.2.7操作建议。泳池升降机必须能够在甲板和水位上独立操作。这将允许一个人呼叫泳池升降机时,游泳池升降机在相反的位置。对于独自游泳的人来说,能够在电梯处于上升位置时呼叫电梯是非常重要的,这样他或她就不会被困在水里长时间等待救援。要求泳池升降机可独立操作并不排除提供辅助设备。
1009.2.8淹没深度
升降机的设计应使阀座至少能浸入固定水位以下18英寸(455毫米)的水深。

1009.2.9起重能力
单人泳池升降机的载重量应为300磅。(136公斤),并能够承受至少1.5倍额定负载的静态负载。
1009.2.9起重能力。单人泳池升降机必须能够支撑至少300磅(136公斤)的重量,并承受至少1.5倍额定负载的静态负载。泳池升降机的设置应符合其服务人群的需要。建议提供重量大于300磅(136公斤)的泳池升降机。
1009.3倾斜条目
倾斜入口应符合1009.3的要求。
建议1009.3倾斜条目。个人轮椅和移动设备可能不适合潜入水中。有些可能有电池、马达和电气系统,当浸入水中时可能会损坏个人移动设备或轮椅,或者可能污染游泳池的水。提供一个由非腐蚀性材料制成的水上轮椅,设计用于进入水中,可以保护水不受污染,避免损坏个人轮椅或其他移动辅助设备。
1009.3.1倾斜入口
倾斜入口应符合第4章,除非在1009.3.1至1009.3.3中有所修改。
例外:如果提供倾斜入口,则不要求表面防滑。
1009.3.2淹没深度
斜坡入口应延伸至固定水位以下最小24英寸(610毫米),最大30英寸(760毫米)的深度。当405.7要求着陆时,至少有一个着陆点应位于固定水位以下24英寸(610毫米)和30英寸(760毫米)。
例外:在浅水池中,如果有倾斜的入口和平台,则应延伸到浅水池的最深处。

1009.3.3扶手
斜坡入口应设置至少两根符合505规定的扶手。所需扶手之间的净宽度最小为33英寸(840毫米),最大为38英寸(965毫米)。
例外:1。505.10.1规定的扶手延伸部分不需要在用于倾斜入口的底部平台上安装。
2. 如波浪作用池、休闲河流、沙底池及其他使用者只能在一个区域内进出的池设有斜坡入口,则无须要求扶手符合1009.3.3的净宽度规定。
3. 涉水池的倾斜入口不应要求提供符合1009.3.3的扶手。如果有,涉水池倾斜入口的扶手不应要求符合505。

1009.4传输墙
转移墙应符合1009.4。
1009.4.1清理甲板空间
在转换墙的底部应提供至少60英寸(1525毫米)× 60英寸(1525毫米)的清晰甲板空间,坡度不大于1:48。当有抓杆时,甲板空间应以抓杆为中心。如果有两个抓杆,甲板空间应以抓杆之间的间隙为中心。

1009.4.2高度
转换墙的高度应从甲板测量最小16英寸(405毫米)和最大19英寸(485毫米)。

1009.4.3墙体深度和长度
转换墙的深度最小为12英寸(305毫米),最大为16英寸(405毫米)。转移墙的长度应至少为60英寸(1525毫米),并应集中在甲板空间。

1009.4.4表面
传递墙的表面不应尖锐,并应具有圆形边缘。
1009.4.5抓杆
在转移壁上应设置至少一个符合609要求的抓杆。抓杆应垂直于池壁,并应延伸到转移墙的全部深度。夹紧表面的顶部应高于传递壁,最小为4英寸(100毫米),最大为6英寸(150毫米)。在提供抓杆的地方,抓杆两侧的最小间隙应为24英寸(610毫米)。如果提供两个抓杆,抓杆之间的间隙应至少为24英寸(610毫米)。
例外:转移墙上的抓杆不应要求符合609.4。

1009.5传输系统
传输系统应符合1009.5。
1009.5.1中转平台
每个换乘系统的顶部应设置换乘平台。转移平台的最小清除深度为19英寸(485毫米),最小清除宽度为24英寸(610毫米)。

1009.5.2传输空间
在转移平台表面的底部应提供至少60英寸(1525毫米)× 60英寸(1525毫米)的转移空间,坡度不大于1:48,并应沿转移平台的最小侧面24英寸(610毫米)为中心。为换乘空间服务的换乘平台一侧应畅通无阻。

1009.5.3高度
搬运平台的高度应符合1009.4.2的要求。
1009.5.4传输步骤
转移台阶高度最高为8英寸(205毫米)。底部胎面应至少延伸至固定水位以下18英寸(455毫米)的水深。
1009.5.4传输步骤。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转移台阶的高度,以减少个人需要向上或向下移动才能到达下一个台阶以获得进入的距离。

1009.5.5表面
传递系统的表面不应尖锐,并应具有圆形边缘。
1009.5.6大小
每个转移台阶的胎面净深最小为14英寸(355毫米),最大为17英寸(430毫米),胎面净宽最小为24英寸(610毫米)。

1009.5.7抓杆
在每个转移台阶和转移平台上至少设置一个抓杆,或者设置服务于每个转移台阶和转移平台的连续抓杆。如果在每个台阶上都有抓杆,那么每个台阶和转移平台上方的抓杆表面的顶部应最小为4英寸(100毫米),最大为6英寸(150毫米)。在提供连续抓取杆的情况下,抓取表面的顶部应高于台阶和转移平台,最小为4英寸(100毫米),最大为6英寸(150毫米)。抓杆应符合609的要求,并至少位于转移系统的一侧。位于转移平台的抓杆不得阻碍转移。
例外:转移系统上的抓杆不应要求符合609.4。

1009.6泳池楼梯
泳池楼梯应符合1009.6。
1009.6.1泳池楼梯
泳池楼梯应符合504。
例外:如果立管高度一致,则不要求池台阶立管高度最小为4英寸(100毫米),最大为7英寸(180毫米)。
1009.6.2扶手
扶手之间的宽度最小为20英寸(510毫米),最大为24英寸(610毫米)。泳池楼梯不要求505.10.3要求的扶手延伸。
1010射击设施和射击位置
1010.1车削空间
在有射击位置的射击设施中,应提供一个直径最小为60英寸(1525毫米)、坡度不大于1:48的圆形转弯空间。